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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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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301630)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5-06-26 20:48
公司基本信息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A股,注册资本3000万元[6][29] - 同宇有限于2015年12月设立,2021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8] - 江西同宇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四会兆宇系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6] 股东与股权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股本3000万股,股东7名,张驰、苏世国等为主要股东[49] - 张驰、苏世国为实际控制人,近两年未变更,张驰为控股股东[55][52] - 2021年8月,张驰等零元受让乾润泰出资额,11月四会兆宇受让苏世国出资额[58] 财务数据 - 2020、2021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886.65万元、13441.78万元[40] - 截至2021年8月31日,同宇有限经审计净资产账面值195864593.15元,评估值23508.08万元[42][43] - 发行人2019 - 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均超当期营业收入86%[65] 上市相关 - 2022年4月董事会、5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上市相关议案[25][26] - 公司拟发行股份1000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股份占比不低于25%[40] - 本次发行上市拟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总额160000.2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30000万元[84][85] 业务与技术 - 公司确定以MDI和DOPO改性环氧树脂作为市场切入点[190] - 截止《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日公司已取得6项发明专利[191]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拓展中高端覆铜板应用市场[192] 历史问题整改 - 2019 - 2020年公司存在转贷、个人账户收付款等内控不规范情形,已整改[160] - 2019 - 2021年与乾润泰、纪仲林资金往来已结清[166][168] - 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2022年6月30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175]
同宇新材(301630) - 公司章程(草案)
2025-06-26 20:47
股份相关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张驰等多人持股及占比明确[20]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等有转让限制[28] 注册资本相关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规定程序办理,增加可采用多种方式[23][24] 股东权益相关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未执行可起诉,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等[29][34] - 特定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可提出议案由股东大会审议等[34][39]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事项[39][4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特定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98]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107] 人员任职相关 - 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任期及相关规定明确[79][132][139] - 董事会秘书等人员职责和资格要求明确[125][126] 财务相关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财报,分配利润有提取公积金等规定[153][155] - 公司利润分配有多种情形和比例要求[160][161]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十天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74] - 公司特定情形解散应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185][186]
同宇新材(301630) - 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2025-06-26 20: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2年5月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应到股东7人,代表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0%[2] - 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应到股东9人,代表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0%,实到股东7人[63] 上市相关 - 审议通过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赞成票3000万股,占比100%[2] -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000万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4] - 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6] - 审议通过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3000万股,占表决权股份数100%[7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等多项议案,赞成票均为3000万股,占比100%[7][8][9][10][11][13]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公司2019 - 2021年关联交易议案,同意599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0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8]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请2022年审计机构及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议案,同意3000万股,占表决权股份数100%[29]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同意票多为3000万股,占表决权股份数100%[63][65][67][68][69][70]
同宇新材(301630) - 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2025-06-26 20:45
股本与发行 -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000万股,拟公开发行不超1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25%[1]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1] 决议有效期 - 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3]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19 - 2021年关联交易议案[11] - 审议通过聘请2022年审计机构及发行上市审计机构议案[11] - 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11] - 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监高薪酬发放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议案[12] - 审议通过2022年度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议案[12] - 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2] 董事会会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召开,应到董事7人[32]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32]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关于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发放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35] - 《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37] - 《关于主要股东及配偶为公司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37]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8]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9][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