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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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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30163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5-06-26 20:48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控股股东为张驰,实际控制人为张驰、苏世国[42][44] - 主营业务为电子树脂研发、生产和销售,应用于覆铜板生产[7][47] 财务数据 - 2022 - 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19284.77万元、88624.95万元和95246.85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18800.32万元、16447.93万元和14330.56万元[37] - 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27640.64万元,同比增长25.60%;归母净利润3314.90万元,同比下降4.43%[81] - 预计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61472.49万元,同比增长29.09%;归母净利润7820.61万元,同比增长4.11%[84] - 2022 - 2024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为20.28%,2024年研发费用为2160.27万元[54] 产品情况 - 2024年MDI改性环氧树脂收入32765.85万元,占比34.50%;高溴环氧树脂收入8820.91万元,占比9.29%等[50] - 公司产品MDI改性环氧树脂等具有高可靠、阻燃等特性,DOPO改性环氧树脂克服传统无卤素环氧树脂缺点[55] 上市信息 - 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日期为2025年7月1日[14]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后总股本为4000万股[14] - 每股发行价格为84.00元,发行市盈率为23.94倍[45] 募集资金 -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9] - 募集资金总额84000.00万元,净额76037.83万元[46] 产能相关 - 报告期内母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0.04%、105.93%和116.37%[9] - 募投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公司电子树脂产品生产能力将提升至约13万吨/年[41] 股权结构 - 张驰直接持有公司39.99%股份,通过四会兆宇间接持有0.19%股份,苏世国直接持有26.13%股份,二人合计持有66.31%股份[105] - 申报前12个月公司新增6名股东,部分转让价格为0元/股,四会兆宇新增157.75万股,价格8元/股[172] 团队情况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现有高级管理人员5名;共有其他核心人员3名[178][183][185][190]
同宇新材(30163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2025-06-26 20:48
发行情况 - 同宇新材料发行申请获深交所审核通过,获证监会同意注册[1] - 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发行1000.00万股[1] - 网上发行1000.00万股,占比100.00%[1] - 发行股份全为新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1] 路演信息 - 网上路演网站为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1] - 网上路演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4:00 - 17:00[1] - 参加人员为发行人管理层和保荐人相关人员[1] 资料查阅 - 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网站查阅[2]
同宇新材(301630)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2025-06-26 20:48
公司治理架构 - 2021年11月30日召开创立大会,建立股东大会制度,已召开9次[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已召开16次[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已召开8次[4] 人员任期与制度 - 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4][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6]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2] 人员情况 - 现有3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5] - 独立董事余宇莹为会计专业人士[5]
同宇新材(301630) - 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2025-06-26 20:48
子公司信息 - 公司控股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0%[2] - 江西同宇成立于2021年3月3日,注册资本4980万元[2] - 其经营范围含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等,主营电子树脂业务[2] 业绩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江西同宇总资产82057.04万元,净资产10102.87万元[2] - 2024年度江西同宇营收7162.23万元,净利润 -1444.14万元[2]
同宇新材(301630) -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2025-06-26 20:48
上市相关 - 同宇新材料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2] 信息披露 - 同宇新材料承诺招股书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信息[2] - 同宇新材料历史沿革无股份代持等情形[2] 机构承诺 - 兴业证券承诺制作、出具文件无虚假记载等[9]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若文件问题将赔偿投资者损失[10]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多方面承诺制作、出具文件无虚假记载等[13][16] - 同宇新材料评估机构若文件问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1] 时间信息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承诺签字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15][19] - 厦门男介有限公司相关承诺时间显示为202年6月24日[23]
同宇新材(301630) -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5-06-26 20:48
关键数据 - 2020年相关数据为5、205、12[1] - 2025年相关数据为907[1] 时间相关 - 涉及2025年4月[3]
同宇新材(301630) -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2025-06-26 20:48
股份限售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3][9][16]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期末低于发行价,相关股东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9][16][23][50][59] - 董监高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0][5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4][10][17][23][30][51][60][68] - 董监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票[4][10][17][23][30][51][60][68] - 持股5%以上股东等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股份[22][30][39][44][50][59][68] 减持规则 - 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份,应提前书面通知公司并公告,3个交易日后可减持[4][10][24][31][39][44][51][60][69] - 违反承诺减持股份,出售股份实际收益归公司所有,损失及法律后果自行承担[5][12][20][25][32][40][44][54][62][70] 稳定股价措施 - 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规定条件,公司及董高监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76][78] -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且非不可抗力所致,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89] - 公司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单次不低于上一盈利会计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单一年度不超过50%[93][9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一计划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次现金分红总额20%,单一年度不超过80%,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增持不超总股本2%[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计划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和20%,单一年度不超过80%[97] 未履行承诺处理 - 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将按标准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9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停止分红、不得转让股份[99] - 董高监未履行承诺,停薪、不得转让股份[99] 欺诈发行处理 - 公司欺诈发行,5个工作日内启动回购本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程序[1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欺诈发行,5个工作日内启动买回本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程序[116] 公司策略 - 强化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合理规范使用并提高收益率[122] - 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加快实现预期经济效益[123] - 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125] 招股说明书承诺 - 发行人保证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等,有问题将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价不低于发行价加活期存款利息[152] - 招股说明书有问题致投资者损失,发行人、控股股东等将依法赔偿[153][160][165] 同业竞争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199] - 发现竞争业务机会需通知公司,公司有选择权[200]
同宇新材(301630) - 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2025-06-26 20:48
会议情况 - 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议案[1] - 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1] 委员会组成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是张驰[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是杨进[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是王岩[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是余宇莹[6]
同宇新材(30163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25-06-26 20:48
发行情况 - 发行股数1000.00万股,全部网上发行,占比100.00%[2] - 发行价格84.00元/股[2] -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8]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8] 市盈率 - 截至2025年6月26日,C39行业最近一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8.62倍、滚动市盈率36.03倍[4] - 发行价格对应2024年扣非后市盈率23.94倍,低于行业均值[4] 时间安排 - 网上发行申购日为2025年7月1日,9:15 - 11:30、13:00 - 15:00[4] - 网上投资者中签后应于2025年7月3日缴款[5] 特殊规则 -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不足发行数量70%时,发行中止[5] -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未足额缴款,6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申购[5]
同宇新材(301630)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5-06-26 20:48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952,468,495.55元,2023年为886,249,491.61元,2022年为1,192,847,660.26元[10] - 2024年末资产总计1,506,755,252.24元,较2023年末增长6.19%[1] - 2024年末负债合计708,334,430.17元,较2023年末下降9.21%[3]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798,420,822.07元,较2023年末增长24.99%[3] - 2024年净利润为1.4330558514亿元,2023年为1.6447926627亿元,2022年为1.8800316375亿元[1] 财务指标变动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较2023年末下降5.61%[1]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较2023年末增长22.11%[1]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较2023年末增长24.86%[3] - 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较2023年末下降41.86%[3] - 2024年末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增长753.63%[1] - 2024年末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下降71.52%[1]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9.1002110892亿元,2023年为10.5826912391亿元[2]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8.8108862351亿元,2023年为8.7364695642亿元[2]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93.248541万元,2023年为1.8462216749亿元[2] 审计相关 - 审计涵盖2022 - 2024年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等报表及附注[6] - 审计认为财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等[6] - 收入确认被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涉及2022 - 2024年度[9] 所有者权益变动 - 2024年综合收益总额为43,305,585.14元[29]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金额为11,254,656.60元[29] - 专项储备本年增加5,120,156.96元[29] - 专项储备本年提取7,735,345.48元[29] - 专项储备本年使用2,615,188.53元[29] - 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11,254,656.60元至98,722,503.3元[29] 其他财务数据 - 2024年度营业收入947,691,989.34元,较2023年度增长约6.9%[41] - 2024年度营业成本707,051,855.36元,较2023年度增长约10.7%[41] - 2024年度营业利润186,260,566.50元,较2023年度下降约7.9%[41] - 2024年度利润总额186,189,307.41元,较2023年度下降约7.9%[41] - 2024年度净利润157,891,400.17元,较2023年度下降约7.9%[41] 公司基础信息 - 2021年12月22日公司设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苏州乾润泰占88%,纪仲林占12%[54] - 2021年同宇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5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为3000万元[55]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评估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58][59] -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62][63][64] - 公司选取税前利润总额为基准确定重要性水平,影响税前利润总额5%以上事项为重要性判断标准[66] - 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分类、计量等有相关规定[93][95][99] - 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146][148]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有明确规定[161] - 无形资产研究阶段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满足条件确认为无形资产[172][174] -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等四类,公司有相应的确认和计量方法[180][181] - 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