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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新发展(LSN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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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新发展(00488) - 致登记股东 – 有关主要交易之通函之刊发通知及申请表格
2026-02-10 17:03
公司通讯发布 - 公司通讯中英文版本分别登载在港交所和公司网站[3] 申请表格相关 - 可在港交所或公司网站下载申请表格[3] - 填妥后可寄至过户登记处或电邮指定邮箱[3] 通讯指示更改 - 发出不少于七日书面通知可更改通讯语言或收取方式[4][6] 通讯获取方式 - 电子浏览困难或要印刷本,公司或登记处免费寄送[4] 其他规定 - 联名股东申请表格须首位股东签署才有效[6] - 公司可向附属等披露股东资料,股东可查改[6]
丽新发展(00488) - 主要交易 – 出售有限合伙权益
2026-02-10 16:58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持牌證券交易商、 註冊證券機構、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之獨立意見。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麗新發展有限公司之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送交買主或承讓 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持牌證券交易商、註冊證券機構、銀行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 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主要交易 出售有限合夥權益 本封面頁下半部所用詞彙各自與本通函「釋義」一節所界定者具有相關涵義。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6至16頁內。 出售事項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44條取得股東書面批准以代替舉行本公司股東大會。本通函 寄發予股東乃僅供參考之用。 香港,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相關涵義: | 「協議」 | 指 | 賣方與買方就有限合夥權益訂立日期為二零二六年 | | --- | --- | --- | | | | ...
丽新发展(00488) - 截至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6-02-05 18:10
FF301 第 1 頁 共 10 頁 v 1.2.0 FF301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 截至月份: | 2026年1月31日 | 狀態: 新提交 | | --- | --- | --- | |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 | | | 公司名稱: | 麗新發展有限公司 | | | 呈交日期: | 2026年2月5日 | | |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不適用 | | | II. 已發行股份及/或庫存股份變動及足夠公眾持股量的確認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不適用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是 | | | --- | --- | --- | --- | --- | --- | --- |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 00488 | 說明 | | | | | | | | |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 | | 庫存股份數目 | | 已發行股份總數 | | | 上月底結存 | | | 1,453,328,830 | | 0 | | 1,453,328,830 | | 增加 / 減少 (-) ...
丽新发展:公司公众持股量为19.6%
智通财经· 2026-02-04 20:00
公司公众持股量状况 - 截至公告日期 丽新发展公司的公众持股量为19.60% 低于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25%最低要求 [1] - 公司正考虑恢复公众持股量的方案 包括与关连人士讨论出售其持有的部分股份 [1] - 公司预期自公告日期起六个月内恢复公众持股量 并将适时作进一步公布 [1]
丽新发展(00488):公司公众持股量为19.6%
智通财经网· 2026-02-04 19:59
公司公众持股量状况 - 截至公告日期,丽新发展(00488)的公众持股量为19.60% [1] - 该持股比例低于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25%最低公众持股量水平 [1] 公司拟采取的行动方案 - 公司正在考虑恢复公众持股量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与关连人士讨论,出售其各自所持的部分股份 [1] - 公司预期自公告日期起六个月内恢复公众持股量 [1] - 公司承诺将遵守上市规则,在适当时候作进一步公布,向股东提供恢复公众持股量的进一步详情 [1]
丽新发展(00488.HK):公司公众持股量为19.60%
格隆汇· 2026-02-04 19:55
公司公众持股状况 - 截至公告日期,丽新发展公众持股量为19.60%,低于港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25%最低要求 [1] - 公司正考虑通过多种方案恢复公众持股量,包括但不限于与关连人士讨论出售其部分股份 [1] - 公司预期自公告日期起6个月内恢复公众持股量 [1]
丽新发展(00488) - 公眾持股量最新情况
2026-02-04 19:47
誠如該公佈所披露,本公司正考慮恢復公眾持股量之方案包括但不限於與本公司的 關連人士討論,出售彼等各自所持的部份股份。本公司預期由該公佈日期起計六個月 內以恢復本公司的公眾持股量。本公司將遵守上市規則的規定在適當時候作進一步 公佈,以向本公司股東提供有關恢復公眾持股量的進一步詳情。 本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每月刊發公佈,直至本公司公眾持股量恢復為止,以讓本公司 股東及市場了解恢復公眾持股量的建議計劃的執行進展。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 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 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488) 公眾持股量最新情況 茲提述麗新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五日有關本公司 公眾持股量之公佈(「該公佈」)。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詞彙與該公佈所 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之現時公眾持股量 根據公開資料,於本公佈日期,本公司之公眾持股量為19.60%,仍低於上市規則規定 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之25%須由公眾人士持有之水平。 恢復公眾持股量之最新進展 於本 ...
丽新发展(00488) - 延迟寄发通函及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
2026-02-04 19:37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 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488) 延遲寄發通函 及 獲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41(a)條 謹此提述麗新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及麗新製衣國際有限公司(「麗新製衣」)日期 為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二日之聯合公佈(「該公佈」),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本公司有關 出售事項之主要交易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之公佈,內容有關延遲寄發通函 (「延遲公佈」)。除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之詞彙與該公佈及延遲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 同涵義。 誠如延遲公佈所披露,由於本公司需要更多時間編製及落實將載入該通函之若干資料,包括 但不限於有關本集團營運資金充裕之函件,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 14.41(a)條之規定(「豁免」)。如無不可預見之情況,本公司目前預計該通函將於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一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聯交所基於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一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該 通函而向本公司授予豁免。股 ...
丽新发展(00488) - 延迟寄发通函
2026-02-02 18:0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港,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 於本公佈日期,董事會包括下列成員: 獨立非執行董事: 林秉軍、梁樹賢、葉澍堃及陸瀚民諸位先生。 延遲寄發通函 謹此提述麗新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及麗新製衣國際有限公司(「麗新製衣」)日期 為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二日之聯合公佈(「該公佈」),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本公司有關 出售事項之主要交易。除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之詞彙與該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公佈所披露,本公司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44條自麗新製衣、欣楚有限公司及 Zimba International Limited(均為麗新製衣之全資附屬公司)取得股東書面批准。彼等共同構 成一組有密切聯繫的股東,持有本公司超過50%表決權(於該公佈日期,(i)麗新製衣持有 161,045,824股本公司股份(「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約11.08%);及(ii)麗新製衣 透過欣楚有限公司及Zimba Internation ...
丽新发展(00488) - 联合公佈 :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及第13.51(2)(l...
2026-01-16 19:08
公司清盘 - 2026 年 1 月 16 日,银福信唯一股东决议启动债权人自动清盘程序[3] - 银福信债权人自动清盘程序在林先生等终止担任董事后 12 个月内开始[4] 董事会构成 - 丽新制衣董事会有 6 名执行董事和 4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 - 丽新发展董事会有 4 名执行董事、1 名非执行董事和 4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 - 丽丰董事会有 7 名执行董事和 6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 - 丰德丽董事会有 3 名执行董事、1 名非执行董事和 5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