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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冈精密(920720) -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6-02-06 18:47
股票解除限售 -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685,300股,占总股本0.2573%[2] - 可交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2] - 涉及林海涛等多名股东,各有不同解除限售数量及占比[3][4] - 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期的第一个50%[7][8] 股份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266,307,160股[11] - 无限售条件股份74,017,173股,占27.79%[11] - 有限售条件股份192,289,987股,占72.21%[11] 其他 - 解除限售股东后续减持将及时披露[10] - 获授限制性股票分两批次按50%、50%比例解除限售[6]
隆利科技(300752) -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6-02-06 18:4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6年拟授予股票期权80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3.5011%[6][25] - 2024年授予股票期权700万份,约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3.0635%[7][25] - 2025年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325.55万份股份行权,剩余未行权期权326.3万份[7][25] - 2024年剩余未行权期权加2026年拟授予的,约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9291%[7][25] -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22人[8][21]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8.77元/份[7][37]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29]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对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等相关程序[11][30][59] - 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31] -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时间为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4] -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时间为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4] 业绩考核要求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2027年不低于20%[1] - 业绩完成率R≥10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100%;100%>R≥80%,行权比例80%;R<80%,行权比例0[2] - 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分别为100%、80%、50%、0[3] 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公式为Q=Q0×(1+n) [7] - 配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公式为Q=Q0×P1×(1+n)/(P1+P2×n) [7] - 缩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公式为Q=Q0×n [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调整行权价格公式为P=P0÷(1+n) [8] - 配股调整行权价格公式为P=P0×(P1+P2×n)/[P1×(1+n)] [9] - 缩股调整行权价格公式为P=P0÷n [9] 其他数据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24.4451%、30.4201%,对应最近12个月、24个月创业板价格指数波动率[53]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对应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53] - 公司最近1年、2年平均股息率均为0%[53] - 授予800万份股票期权需摊销总费用2123.73万元,2026年摊销1196.64万元,2027年摊销812.47万元,2028年摊销114.63万元[54] 激励计划相关程序 - 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3] - 股票期权行权前,董事会等需对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和出具意见[61] - 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前拟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变更由股东会审议决定,且有禁止情形[63] - 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前拟终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终止由股东会审议决定[64] - 激励计划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6]
隆利科技(300752) -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6-02-06 18:47
股权激励计划规模 - 2026年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800万份,占股本总额3.5011%[6][25] - 2024年授予700万份,占当时股本总额3.0635%[7][25] - 2024年剩余未行权期权加上2026年拟授予期权,约占股本总额4.9291%[7][25] 行权情况 - 2025年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325.55万份股份行权,剩余未行权期权326.3万份[7][25]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不超过22人,包括中层管理人员等[8][21] 行权价格 - 2026年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8.77元/份[7][37] 有效期与程序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29]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权益等程序,否则终止实施[11][30][59] 行权条件 - 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2027年不低于20%[41] 费用摊销 - 授予800万份股票期权需摊销总费用2123.73万元[54] - 2026 - 2028年需摊销费用分别为1196.64万元、812.47万元、114.63万元[54]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标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24] - 激励对象需在授予期权及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21]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23] - 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31] -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34] - 激励计划禁售规定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5] - 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与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38] - 股票期权授权和行权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等条件[39][40] - 业绩完成率与公司层面行权比例挂钩[42] - 个人绩效考核与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挂钩[43] -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计算方式[43]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公式[47][48][49]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24.4451%、30.4201%[53]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53] - 公司最近1年、2年平均股息率均为0%[53]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须在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明确[59]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变更,不得有导致提前行权和降低行权价格情形[63] - 激励计划终止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64] - 公司具有激励计划解释和执行权,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代扣代缴税费并及时披露信息[65]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获授股票期权等待期内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67] - 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69]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69] - 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由董事会决定是否终止激励计划[69]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为独立董事等不能持股人员,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72] - 激励对象因过错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已行权股票按规定处理[72] - 激励对象正常离职,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未获准行权股票期权作废[73]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按服务月份比例确定可行权比例[74] - 激励对象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已获准行权但未行权股票期权保留行权权利[74] - 激励对象非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可行权期权比例按规定计算[75]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可行权期权由指定人代为持有及行权,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行权条件[76]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可行权期权由指定人代为持有及行权,可行权期权比例按规定计算[76] - 激励对象所在控股子公司控制权变更,若留任,已获准行权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保留行权权利,未获准行权的作废注销[76] - 激励对象出现六种情形不再符合资格,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注销[76] - 其他未说明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处理方式[77]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先协商等,60日内未解决可诉讼[78] - 激励计划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80] - 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80]
隆利科技(30075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6-02-06 18:47
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主体资格[1] -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决策程序合法,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1] -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定持有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5][7] -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7] - 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8]
隆利科技(300752) -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6-02-06 18:47
股权激励股本限制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财务与合规条件 - 最近一会计年度财报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激励对象条件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及独立董事、外籍员工[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被相关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处罚[1] 股票期权规定 - 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年[4] - 后一行权期起算日不早于前一行权期届满日[4] - 每期行权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50%[4] 综合评估 - 指标客观公开合理,计划利于公司发展无损害股东利益[4] - 律师意见符合规定,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4]
隆利科技(300752) -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6-02-06 18:47
新策略 - 2026年公司授予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股票期权800万份[1] - 授予人员的股票期权占授予总数比例为100%[1] - 授予人员的股票期权占目前总股本比例为3.5011%[1]
震裕科技(300953)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6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6-02-06 18:47
新策略 - 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1] - 套期保值品种为铝、铜、硅钢等相关衍生品[2] - 业务占用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3亿,有效期12个月[3] - 用自有资金,不涉募集或信贷资金[6] - 开展业务可防范价格波动风险,推动业绩增长[20]
震裕科技(300953)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6-02-06 18:47
理财计划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20亿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2] - 投资期限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起12个月[4] - 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5] 审批情况 - 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待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9] 风险与措施 - 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收益不可预期[10] - 工作人员存在操作和监控风险[11] - 选低风险投资品种,遵守审慎原则[12] 责任与监督 -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理财事项[13] - 独立董事可监督检查,必要时聘专业机构审计[13] - 保荐人对理财事项无异议[16]
大禹节水(300021) -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北京慧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6-02-06 18:47
公司概况 - 慧图科技成立于2000年3月14日,成立时注册资本200万元[18] - 截止评估基准日,大禹节水集团出资133409706元,占比55.1023%[25] 业绩数据 - 2025年1 - 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29391009.28元,净利润为 - 33379911.10元[31][32]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70388485.70元,净利润为38680126.93元[31][32]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19217984.55元,净利润为29523633.22元[31][32] - 2023 - 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分别为931,876,891.16元、1,073,454,427.45元、964,657,871.69元[33] - 2023 - 2025年9月30日总负债分别为380,567,108.36元、470,545,075.25元、415,390,437.45元[33] - 2023 - 2025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分别为551,309,782.80元、602,909,352.20元、549,267,434.24元[33] - 2023 - 2025年1 - 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486,577,312.70元、580,432,075.90元、179,072,645.03元[33] - 2023 - 2025年1 - 9月净利润分别为46,305,187.86元、66,040,297.06元、 - 53,593,815.35元[34] 资产情况 - 2025年9月30日流动资产598,332,342.45元,非流动资产397,893,384.02元,资产总计996,225,726.47元[42][43] - 2025年9月30日流动负债456,810,125.38元,非流动负债13,082,035.76元,负债总计469,892,161.14元[43] - 长期股权投资涉及9家公司,投资比例多为100%,净额为275,461,316.64元[45][46] - 软件类资产原始入账价值合计71,950,862.16元,账面价值合计52,653,589.61元[47][48] - 开发支出账面价值合计17,982,462.73元,涉及高标准农田管理云平台等项目[50] 评估相关 - 评估目的为股权转让,评估对象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2] -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9月30日,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和市场法[12] - 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63200.00万元,较账面价值增值10108.01万元,增值率19.04%[105] - 市场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63500.00万元,较账面价值增值10408.01万元,增值率19.60%[106] - 采用收益法测算结果,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32亿元[107] 法律纠纷与担保 - 为宁夏水发利通现代农业供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上限1.0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上限不超过735万元,占代偿债务总金额7%,并质押5%股权[112] - 因乌鲁木齐市福斯特自控系统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判决需支付万家龙、万帮尧1000万元,已上诉二审未判决[114] 知识产权 - 公司有34项账面未记录的软件著作权无形资产,取得时间从2004年到2014年[55] - 2014 - 2025年取得众多软件著作权、专利等多项无形资产和专利[56][57][58][59][60][61][62]
隆利科技(300752)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6-02-06 18:47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二六年二月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A-3、22A、23A、24A、25A、26A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隆利科技"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其拟根据《深圳市隆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股权激励(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