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0030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6-06-16 18:01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审核意见并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意见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对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 2、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的意见 根据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 票购买价格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 2025 年 ...
东鹏控股(003012) -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的公告
2026-06-16 18:01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6年员工持 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4年5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相关议案。 2、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3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 ...
夏厦精密(001306)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6-06-16 18:01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6 年 6 月 16 日为预留授予日,按照 38.7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 授予 7.69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 ...
易明医药(002826) -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6-06-16 18:01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7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0,677,750股的0.0944%;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18日。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4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
夏厦精密(001306)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2026-06-16 18:01
(预留授予日)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 | | --- | --- | --- | --- | --- | | | | 票数量(万股) | 权益数量的比例 | 额的比例 | | 邱麟凯 | 财务总监 | 1.35 | 1.4479% | 0.0215% | | 核心骨干人员(共 | 15 人) | 6.34 | 6.7997% | 0.1009% | | 合计 | | 7.69 | 8.2475% | 0.1224%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股本 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1 | 林* | 核心骨干人员 | | 2 | 杨*章 | 核心骨 ...
豫园股份(600655) -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6-06-16 18:01
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致: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潘轶、程安卿律师(以下简 称"本律师") 就公司于 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集、召开本 次股东会的文件材料,并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程 本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在对本次股东会有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核查和 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 15 日 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公告方式通知 ...
同仁堂(600085) - 上网01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06-16 18:01
北 京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北 京 同 仁 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025 年 年 度 股 东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大成证字[2026]第 111 号 北 京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www.dentons.cn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B 座 16-21 层(100020) ZT International Center, No.10, Chaoyangmen Nandajie, Dongdaqiao Road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Tel:+8610-58137799 Fax:+8610-58137788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
青岛双星(000599)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6-06-16 18: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六月 | 录 目 | 2 | | --- | --- | | 释 义 | 3 | |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 5 | | 第一节 |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7 | | |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7 | | |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7 | | | 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11 | | 第二节 |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4 | | | 一、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14 | | |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4 | | |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18 | | |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18 | | |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 | | | 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9 | | |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19 | | | 七、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19 | | 第三 ...
夏厦精密(001306)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夏厦精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6-06-16 18:0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夏厦精密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 ...
东鹏控股(003012) - 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鹏控股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6-06-16 18:01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大厦 3901 房 10-12 室 邮政编码 510623 电话:(86-20) 8573-2500 传真:(86-20) 8573-2501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 关政府部门、东鹏控股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进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和本次持股计划调整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进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和本次持股 计划调整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 阅并确认。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 购买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