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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支付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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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保到商保,创新药支付体系如何重塑?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4-10 17:4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正通过构建“丙类药品目录”和“商保药品目录”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旨在拓宽创新药的支付渠道,解决其定价与支付难题 [1][2] - “丙类目录”由国家医保局主导,定位为与商业健康保险对接的目录,计划于2025年内发布第一版,其遴选将聚焦于临床急需、真实创新且价格相对医保较高的药品 [1][3] - “商保目录”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旨在建立全覆盖、多层级的药品目录体系,其核心原则是差异化和以保险产品为导向,目前“A系”目录已开始征求意见 [7][8] - 两个目录的定位、功能和运作逻辑存在显著差异,但落地后均被认为将对创新药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2][8] 政策与目录进展 - 国家医保局计划2025年研究探索形成丙类药品目录,并与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争取9月份完成调整工作 [1] -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时间将适当提前,预计从4月1日开始申报 [1]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加速推动商保药品目录落地,已就“A系”目录初稿向行业征求意见,各公司需于4月11日前反馈 [1][7] - “A系”目录初稿基于对29个省份2619种惠民保特药的统计,按高频原则梳理,共包括19种适应症 [7] 丙类目录的定位与特点 - 丙类目录不同于全额报销的甲类目录和部分报销的乙类目录,将被归入商业医疗保险,而非基本医保支付下的补充目录 [3] - 目录遴选将集中在临床急需、真实创新和比医保相对高价的药品上 [3] - 丙类目录可能为国谈中因价格过高(如“50万不谈,30万不进”门槛)而未能进入基本医保,但临床价值显著的创新药提供新的支付路径 [4] - 招银国际认为,丙类目录或将优先考虑国谈中通过了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却最终未纳入的药品,例如CAR-T、ADC等 [4] - 由于惠民保支付能力有限,超高价药品(如CAR-T)需要有较为明显的价格降幅才能进入丙类目录 [5] - 在价格确定上,行业建议利用药物经济学评估作为科学手段,为创新药定价和支付提供依据 [5] 商保目录的定位与特点 - 商保目录旨在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体系,计划通过ABCDE目录体系逐步覆盖境内外上市的所有药品(保留负面清单权利) [7] - 商保的核心是以保险产品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差异开发不同类型的产品,其目录体系具有多层次的特点 [8] - 与医保“保基本”不同,商保建立在用户对风险保障的认知和支付意愿之上,因此用户更能接受多层级的药品目录体系 [8] - 商保药品目录具备三大特征:差异性、排他性和营销性 [8] - **差异性**:目录差异随区域、需求和产品分层而展开,有助于确立保险产品的竞争优势 [9] - **排他性**:当前目录规模较小(如百万医疗险仅超200种药品),排他性较强 [9] - **营销性**:目录发展兼具营销与保障特性,未来竞争重点将从准入向风控和药事服务能力延伸 [9] - 商保目录只是准入,不谈价格,没有约束性,因此短期内对市场格局影响有限 [8] 行业现状与潜在影响 - 2024年创新药械市场规模达1620亿元,但医保支付仅占44%,个人自费占49%,商保支付不足8% [7] - 业内普遍认为,商保目录“A系”的推出,或将进一步激活商保的支付潜力 [7] - 丙类目录因前期局限于惠民保且需进行药价谈判,被认为是一个极窄的药品目录 [8] - 商保目录则将在所有商保产品下建立多层级的药品目录,以药品准入为主要目标,更符合商保当前缺乏体量但需满足不同市场需求的现状 [8] - 行业专家指出,丙类目录的启动时机尚待观察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