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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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有三种存款尽量取出来,否则损失将会很严重
搜狐财经· 2025-05-04 01:50
银行业核心趋势 - 银行存款利率持续走低,国有银行3年期存款利率已跌至2%以内 [1] - 银行破产解散案例增多,仅2024年就有195家中小银行宣布解散 [1] 高风险存款类别分析 - 结构性存款将部分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外汇、期货等高风险品种以追求高收益 [6] - 结构性存款存在投资风险,投资失败可能导致利息减少或归零,提前支取可能损失本金 [6] - 中小银行通过高息揽存吸引存款,利率可达2.85%以上,远高于国有银行的1.90%和一般中小银行的2.3-2.6% [8] - 高息揽存资金通常投向高风险高收益项目,项目失败可能导致银行流动性枯竭及运营困难 [8] - 国内4600多家银行中仅有4066家参加存款保险,超过600家中小银行未参加 [11] - 存入未参加存款保险的银行,一旦银行破产,存款安全将无保障,本金可能面临重大损失 [11]
《中国金融》|进一步强化存款保险风险处置作用
搜狐财经· 2025-05-03 23:51
文章核心观点 我国存款保险在过去十年有开创性贡献,面对挑战,建议从推动存款保险法出台、扩大存款保险基金积累、丰富存款保险风险处置职能三方面强化其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风险处置作用,构建更有效的金融安全网 [1][10][11] 推动存款保险法出台 - 《存款保险条例》存在法律位阶和效力低、制度设计和内容原则等问题,限制存款保险发挥金融安全网支柱作用 [1] - 日本存款保险法经历起步、完善、拓展三阶段修订,健全了市场化、法治化处置体系,我国应借鉴推动立法,明确权力边界和风险处置责任机制 [2][3] 扩大存款保险基金积累 - 我国中小银行经营形势复杂,存款保险基金可通过向中央银行借款、公开发债、投资运用、预收保费等方式积累资金,保障处置能力 [5] - 国际上完善存款保险基金后备融资机制方式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公开发债、投资运用、预收保费,我国现阶段应探索建立后备融资机制,拓展投资运用方式 [6][7] 丰富存款保险风险处置职能 - 《存款保险条例》下存款保险实践存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早期纠正措施力度不足、风险处置工具不丰富等问题 [8] - 日本存款保险机构逐步丰富处置功能,明确牵头地位,我国应完善处置手段,推动落实风险处置相关权力,实现风险与成本最小化 [9][10]
《中国金融》|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孟辉:存款保险护航金融稳定和安全
搜狐财经· 2025-05-01 09:56
文章核心观点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自2015年建立以来有效实施,采取“风险最小化”模式发挥了监管补充作用,未来需完善机制安排,强化专业化金融风险处置职能,筑牢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1][4] 存款保险制度有效实施 - 加强组织指导,完善管理机制,人民银行分账管理存款保险基金,设立存款保险公司,建立履职体系保障机制运行 [2] - 坚持金融为民,提升公众信心,50万元偿付限额为99%以上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启用标识、宣传提升公众认知,防范挤兑风险 [2] - 强化风险约束,开展早期纠正,采取“风险最小化”模式,实行风险差别费率,督促机构压降风险,推动600多家机构风险初步化解 [3] - 发挥专业优势,支持风险处置,参与包商银行等机构风险化解,包商银行成为银行市场化退出成功案例 [3] 存款保险制度运行十年的实践经验 - “风险最小化”模式是存款保险制度最优模式,我国该模式下存款保险发挥监管补充作用,贯穿风险防范化解全过程 [4] - 存款保险需坚守市场化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定位,我国设计偿付限额并限定基金使用,应借鉴包商银行经验深化处置职能 [5] 完善我国存款保险机制的工作方向 - 提高立法层级,匹配支柱地位,《存款保险条例》需细化,应强化存款保险角色,适时上升为存款保险法 [6] - 丰富处置工具,强化处置职能,探索赋予强建议权,丰富处置工具和方式,保障常态化风险处置 [7] - 扩大基金积累并健全后备融资机制,强化资源保障,累计归集保费3732亿元,应拓展投资运用、建立后备融资机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