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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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2 09:44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旨在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转让不动产时缴纳增值税的详细操作指南 重点区分了不动产取得时间(2016年4月30日前/后)以及不动产性质(自建/非自建)和计税方法(简易/一般)下的不同预缴与申报要求 [1][2][3] 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缴纳规则 - 基本征管原则:企业转让不动产 需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 - 对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非自建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时 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按5%征收率计算 并按此方法预缴和申报 [2] - 对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非自建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时 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9%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但预缴时需以扣除购置原价或作价后的余额按5%预征率计算 [2] - 对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自建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时 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按5%征收率计算并预缴申报 [2] - 对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自建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时 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9%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预缴时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预征率计算 [2] - 对于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非自建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9%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预缴时以扣除购置原价或作价后的余额按5%预征率计算 [3] - 对于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自建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9%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预缴时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预征率计算 [3] 相关税法背景 - 文章引用了《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作为主要政策依据 [5] - 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 [9] - 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其税款专用于城市公共事业和设施的维护建设 [10] - 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人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