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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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报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3 08:55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点击"家庭成员"—点击"添加"—填写家庭成员信息—点击"保存"即可。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添加家庭成员 填报前,请您准备好: 1. 产权证明 2.贷款合同 获取贷款合同编号——公积金贷款 1.打开支付宝 2.搜索栏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 获取贷款合同编号——公积金贷款 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 辽事通 "进入辽事通小程序 获取不动产证书编号——辽事通 获取贷款合同编号——商业贷款 商业贷款合同编号可通过银行APP-贷款模块查看合同编号 备好相应材料后 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获取不动产证书编号——微信、支付宝 进入住房贷款利息填写界面进行信息填写。 请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写配偶信息及房贷信息 进入"房贷信息"确定扣除年度 选择贷款方式 准确填写贷款信息,证明材料为必填项 。 注意: 夫妻双方 婚前分别购买 的首 套住房,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 套, 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 100%扣除,也可以由双方对各自的住房分别按扣除 标准的 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且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申报方式可根据自身 ...
个税小课堂 |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要点及填报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9 08:49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 - 首套住房贷款定义: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贷款,若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按首套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也可享受扣除[2] - 扣除限制: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2] - 夫妻共同购房扣除规则: - 婚后共同购房只能选择由一方扣除[2] - 婚前各自购房可选择由购买方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2] - 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2] - 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租金专项附加扣除[2] 特殊情形处理 - 提前还款:提前结清贷款后不能继续享受扣除,需将贷款期限修改为实际期限[2] - 共同购房: - 父母子女共同购房由主贷款人扣除(子女为主贷则子女扣,父母为主贷则父母扣)[3] - 父母为子女购房但登记在子女名下的不符合扣除条件[3] - 异地房贷:在中国境内购买住房的首套房贷利息可享受扣除[3] 扣除操作流程 - 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最长不超过240个月[3] - 填报步骤: 1. 登录个税APP进入专项附加扣除模块[3][5] 2. 选择住房贷款利息及对应年度[5] 3. 准备产权证明和贷款合同等材料[7] 4. 填写基本信息、房贷信息并选择贷款方式[9] 5. 确认借款人身份和扣除比例[11] 6. 选择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或年度自行申报)[13] 扣除比例选择 - 婚后共同购房:选择由一方100%扣除[12] - 婚前各自购房:可选择由购买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12] 补充填报说明 - 2024年符合条件的可在汇算期间补报[6] - 错过确认时间的可补充填报2025年度扣除[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