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股权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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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股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基础篇,收入篇,原值及合理费用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7 09:01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基础定义 - 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的股权或股份,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3] - 股权转让包括出售股权、公司回购股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向投资者发售、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及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3][5] - 个人转让股权不包括在沪深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股票、转让限售股及其他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 [5][6] - 个人转让股权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7][8] 股权转让收入确认 - 股权转让收入包括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经济利益,以及与股权转让相关的违约金、补偿金等款项 [13][14] - 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作为股权转让收入,且收入应按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14] - 申报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申报或无法提供收入资料等情形下,主管税务机关可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16][19] - 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情形包括:低于对应净资产份额(特别是资产占比超过20%时需参考公允价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同类股东或行业转让收入、不合理无偿让渡等 [24][25] 股权转让收入核定方法 - 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收入依次采用净资产核定法(按每股净资产或对应净资产份额核定)、类比法(参考同一企业股东或同类行业转让收入)及其他合理方法 [18][20][21] - 被投资企业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占比超过20%时,可参考中介机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收入 [20] -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净资产无重大变化时,可参照上一次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收入 [20] 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正当理由 - 有正当理由的情形包括: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生产经营受重大影响、转让给配偶等近亲属或抚养/赡养人、企业内部转让给员工且转让价格合理真实等 [25][26] - 股权转让双方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合理性的其他情形也可视为正当理由 [26] 股权原值确认方法 - 以现金出资取得的股权,按实际支付价款与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原值 [26] - 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取得的股权,按税务机关认可的投资入股时资产价格与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原值 [26] - 通过无偿让渡取得的股权(如继承或转让给近亲属),按原持有人股权原值与合理税费之和确认原值 [26] - 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等转增股本且个人已缴税的,按转增额和税费之和确认新股权原值 [26] 其他税收政策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符合特定条件时可申请退还新增留抵税额的60%,条件包括连续六个月新增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 [34] - 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零售价90万元及以上)不征收消费税,该政策自2025年7月20日起执行 [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