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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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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5 21:0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 现将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自2025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 税额。 (一)"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以下简称制造业等4个行业)纳税人,可以按 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下同)期末新增 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按季纳税的,第二季度,下同)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第六 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的60%。 (三)除制造业等4个行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期末留抵 税额与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上一年度12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向主管税务 ...
中国两部门: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中国新闻网· 2025-08-23 05:51
政策实施时间与范围 - 2025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1] -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四大行业纳税人可按月申请退税 [1]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及其他行业纳税人需满足连续六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新增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条件 [1] 行业退税比例标准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可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留抵税额的60% [1] - 其他行业纳税人新增留抵税额不超过1亿元部分退税比例为60% 超过1亿元部分退税比例为30% [1] - 四大行业(制造业/科研技术/软件信息/环保治理)享受按月退税的特殊便利政策 [1] 政策背景与定义 - 留抵退税指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向纳税人退还未抵扣完税额 [2] - 2022年中国已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以增加市场主体现金流 [2]
【涨知识】“专精特新”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9 23:17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 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可从2022年4月起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 - 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从2022年5月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大型企业可从2022年6月起申请 [1] - 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可从2022年7月起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 先进制造业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 [6][7] - 集成电路企业(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在同期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实行清单管理 [8] - 工业母机企业(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位、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同期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 [9]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 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实际发生额100%税前加计扣除(2023年起),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200%税前摊销 [12][13] -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在2023-2027年期间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实际发生额120%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220%税前摊销 [14] 新购进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 - 企业在2024-2027年期间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不再分年度折旧 [17][18]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