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转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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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转首套”可享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36氪· 2025-04-29 10:11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以热点问题答复形式回应称,"二套转首套"满足相关条件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填报住房贷款相关信息后享受。 从国税局回复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1、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2、此前住房贷款不是首套房贷利率,也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已办理"二套转首套"手续的,可以自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开始还款的当 月起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3、纳税人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或按照规定进行存量住房贷款置换,由于置换前后纳税人的住房仍为同一套,可以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 专项附加扣除。 4、婚前各自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以选择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50%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就其购买住房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扣 除标准的100%享受,另一方不再享受。 从政策本身来看,主要为之前"认房不认贷""公积金政策优化""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等一系列政策的配套政策。如部分购房者之前因历史贷款记录被认为二 套房,而今政策调整后可享受首套利率,同时还可以获得个 ...
官方明确!“二套转首套”可享个税抵扣
中国新闻网· 2025-04-27 19:02
官方明确!"二套转首套"可享个税抵扣 中新网北京4月27日电(记者 左宇坤)随着我国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认房不认贷"使 得部分购房者此前二套房贷利率变更为首套房贷利率。在这种情况下,个税的抵扣该如何判断?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予以明确:可以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以热点问题答复形式回应称:纳税人按照《关于降低存量首套 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进行存量住房贷款置换的,由于置换前后纳税人的住房仍为同一 套,可以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其中,贷款合同编号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在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 加扣除"变更同一套住房新办理的贷款合同编号等信息。 截图自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对于需要准备的资料,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个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采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 除信息时,需要提供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如果填写的信息内容不完整或者纳税申 报存在疑点的,税务机关将按照规定向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 对于"组合贷"中商贷部分已办理"二套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