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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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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采集土地增值税税源时,提示本期已采集过该税源,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1 08:5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l可: 新采集土地增值税税源,进入税源信息页 面点击下一步, 提示"本期已采集过该税 源,如需更正请您通过修改税源明细表进 行办理",怎么办? 餐: 出现"本期已采集过该税源,如需更正请 您通过修改税源明细表进行办理" 的提示, 是 因为本月采集按次申报的税源时,尚未进行土 地增值税税费种认定,但在采集该按次税源后 又认定了按期申报的土地增值税税费种所致。 来源山西税务 税宣速递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山西省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 办 一查 -- 收 - - 评 问 税务非常努力,愿您非常满意 提供精准服务,愿您真心点赞 r 扫码注册并登录系统 山西新电子税局 业务办理指南 载 如您在业务办理中遇到难题 直 请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悦悦"在线问办 71 2 图读懂 FFIRER 个人所得税退还政策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 出 ...
个税年度汇算夫妻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指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9 19:44
专项附加扣除规则 住房租金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情况下 由实际承租一方扣除 [2]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情况下 可分别扣除 [2] - 若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视同纳税人自有住房 不得扣除 [2] - 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扣除在同一年度内不可同时享受 [2] 住房贷款利息 - 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定额) 适用于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 [3] - 扣除期限最长240个月 按实际发生利息的年度执行 [2][3] - 夫妻婚前分别购房的贷款利息 婚后可选择由购买方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 年度内不可变更 [3] - 首套住房贷款以享受首套利率为认定标准 且一生仅能享受一次该扣除 [3] 大病医疗 - 扣除范围为医保目录内自付部分 年度累计超15000元至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3] - 医药费用支出可由本人、配偶或父母(针对未成年子女)任一方扣除 [3] 子女教育 - 扣除标准2000元/月/每个子女 覆盖学前教育至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 [4] - 父母可选择由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 年度内不可变更 [4]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 扣除标准2000元/月/每个子女 适用于未满三周岁子女的照护支出 [4] - 扣除方式与子女教育规则一致 可选择父母单方全额或双方分摊 [4]
12366热点问题解答——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住房贷款利息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8 23:02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商转公贷款后的扣除资格 - 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若新贷款符合首套房贷利率条件,可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2] - 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更新同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合同编号等信息以维持扣除资格 [2] 存量贷款置换后的扣除资格 - 按照政策进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置换后,因住房未变更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3] - 贷款合同编号变更时需及时在个税APP更新信息以保持扣除有效性 [3] 二套转首套贷款的扣除资格 - 原非首套房贷经“二套转首套”操作后,若此前未享受过扣除且新贷款符合首套利率条件,可从还款当月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4] - 需通过个税APP填报新贷款信息,可选择按月扣缴或年度汇算清缴方式享受 [4] 政策执行渠道 - 所有扣除操作均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完成 [2][3][4]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点——住房贷款利息篇(附:填报指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8 08:41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 核心观点 - 2024年度个税汇算期间需重点关注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适用范围、标准及易错点 [2][4] - 纳税人仅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最长240个月 [4][5] - 夫妻双方需协商确定扣除方,且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扣除方式 [4][20] 政策细则 扣除范围与标准 - 适用于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的商业银行/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 [4] - 定额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按实际发生利息的年度扣除,最长240个月 [4] - 首套住房认定以贷款利率为准,非房屋套数 [5][19] 扣除方式 - 未婚纳税人由本人全额扣除 [4] - 已婚纳税人可选择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 [4][20] - 婚前各自购房的夫妻,婚后可选择合并扣除一套或分别扣除两套(各50%)[20] 易错知识点 扣除时限 - 扣除期限从贷款还款起始月至还清/终止月,最长240个月,不可延期使用 [6] - 贷款还清后立即终止扣除资格,即使换购第二套房且享受首套利率亦不可重复扣除 [7] 家庭扣除冲突 - 同一纳税年度内不可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扣除 [9] - 共同购房情况下仅主贷款人可享受扣除 [11] 特殊情况处理 - 首套房还清后,若第二套房适用首套利率且纳税人未使用过扣除资格,可享受扣除 [12] - 配偶婚前购房的贷款利息可由双方约定扣除方 [8] 操作流程 - 需填报配偶信息、房贷信息及贷款合同编号等材料 [14] - 需留存贷款合同及还款凭证备查 [21] - 通过个税APP完成扣除比例选择及申报方式确认 [15][17] (注:原文中涉及二维码、图片流程及来源声明等内容未纳入总结 [1][13][22][24])
热点问答丨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方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1 17:43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 - 首套住房贷款指购买住房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贷款 [2] 贷款合同编号问题处理 - 若填写同一套住房,需检查2019至2024年度贷款合同编号是否完全一致,注意符号格式错误并手工填写避免复制粘贴 [5][6] - 若某一年度填报错误,可在错误年度的填报详情页面修改贷款合同编号 [6] - 若两个及以上年度填报错误,需作废重填错误记录 [10] - 若填写不同套住房,只能保留符合政策条件的住房扣除信息,确保不同年度享受扣除为同一套房产 [11] 首套房与第二套房扣除规则 - 若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按首套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享受扣除 [13] - 若此前已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则不能再就其他房屋享受扣除 [13] 夫妻共同购房扣除规则 - 婚后共同购买的住房只能选择由其中一方按100%标准扣除,且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扣除方式 [14] - 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经双方约定可选择由任意一方扣除,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5] 提前还贷处理 - 提前还清贷款后不能继续享受扣除,需将贷款期限修改为实际贷款期限 [16] - 修改操作需在填报详情页面点击修改贷款信息,使用快捷计算选择最后结清日期并上传结清凭证 [16]
手把手教您: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8 09:07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可在实际发生年度按规定标准定额扣除 [2] - 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5] - 夫妻双方婚前各自购买首套住房的,可选择按各自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50%扣除 [13]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流程 填报准备 - 需提前准备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和贷款合同 [4] 填报步骤 1. **基本信息确认** - 登录App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模块选择住房贷款利息并确认扣除年度 [4] - 需根据婚姻状况填写配偶信息,未添加配偶需先补充信息 [8] 2. **房贷信息录入** - 需填写产权证书号码、房屋坐落地址,并根据贷款方式(组合贷/公积金贷/商业贷)补充银行、合同编号、首次还款日期及期限等信息 [8][9][11] - 公积金贷款需上传补充证明材料后返回确认 [12] 3. **扣除比例设置** - 非婚前双方首套购房的情况默认按100%比例扣除 [13] - 婚前双方各自首套购房的可选择50%或100%扣除比例 [13] 4. **申报方式选择** - 支持通过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申报或年度自行申报两种方式 [15] 政策执行注意事项 - 同一贷款合同编号不可重复用于新旧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5] - 扣除时间以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起始月至终止月为准 [15]
【轻松办税】个税年度汇算进行时,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填报享受?一文读懂!操作方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6 08:54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01 常见情形 -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需满足三个条件:中国境内住房、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未同时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租金支出 [2] - 婚前一方购买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由配偶扣除,扣除方式在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4] - 婚前双方各自拥有首套住房贷款的,婚后可选择各自按50%比例扣除,或由一方按100%扣除,婚前月份仍可各自按100%扣除 [5][7][8] - 贷款置换后若仍享受首套房贷利率,且为同一套住房,可继续享受扣除 [9] - "二套转首套"后若首次享受扣除,可从按首套利率还款当月起申报 [11][12] 02 系统提示处理 - 贷款结清或非首套房贷款时需修改贷款期限或作废申报,首套房需确认合同编号准确性 [14] - 贷款合同编号不一致时需确认是否为同一套房,若利率仍为首套可上传佐证材料继续申报 [15][17] - 配偶信息缺失时需通过个税App补充配偶资料并修改扣除信息 [19] - 夫妻双方合计扣除比例不可超100%,需协商由一方申报 [21] 政策依据 - 主要依据国务院2018年41号文及税务总局2022年7号公告 [22]
离婚啦,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计算?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5 22:47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核心观点 - 2024年婚姻状况变动(结婚/离婚)的纳税人需按实际婚姻存续时间分段计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比例 其中非婚姻存续期间可享受100%扣除标准 [3][6] - 个人所得税APP支持自动调整扣除比例 纳税人仅需更新婚姻时间信息 无需手动修改扣除比例 [7][18] 婚姻状况变动处理规则 - 年度中间离婚的纳税人 非婚姻存续时间段(如离婚后月份)可直接按扣除标准100%计算 系统自动分段核算 [3][6] - 案例显示:2024年4月结婚7月离婚的纳税人 1-3月及8-12月均可享受100%扣除标准 婚姻存续期(4-7月)按原申报比例执行 [6][7]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流程 1. **信息修改入口**:通过"办&查-专项附加扣除"进入修改界面 选择对应年度及住房贷款扣除项目 [8] 2. **婚姻时间更新**:在配偶信息页面修改婚姻开始/结束时间 保存后系统自动重新计算扣除金额 [12][14] 3. **金额确认**:修改完成后需检查综合所得申报页面的分段扣除金额 示例显示全年可扣除金额达10000元(4个月*500元+8个月*1000元) [18][21] 注意事项 - 纳税人必须如实填报婚姻结束时间 若收到税务异常提醒 需通过APP提交证明材料 [22] - 系统自动处理分段计算 但需确保房屋产权证明等基础信息完整准确 [18]
汇算时,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提示配偶信息待确认怎么办?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3 08:40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修改流程 - 进入个税APP【专项附加扣除】模块选择【住房贷款利息】并选定2024年度进行修改 [2] - 需上传贷款合同(含借款人和利率页面)、还款凭证、首套房证明等材料完成信息更新 [2] - 修改贷款信息需填写扣除年度、贷款方式(商业贷款/公积金)、银行名称、合同编号、首次还款日期及贷款期限 [3] 配偶信息关联操作 - 在【填报详情】页面选择【修改基本信息】添加配偶信息 需从已采集信息中选择配偶并确认婚姻开始时间 [3] - 产权证明需填写不动产权证号码及房屋坐落地址(精确至省市和详细地址) [4] - 修改完成后需返回【专项附加扣除】界面验证配偶信息是否更新成功 若未更新需作废记录重新采集 [4] 年度汇算申报步骤 - 未申报用户通过首页【2024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进入流程 系统自动跳过已修改信息的提示 [4] - 已申报用户需通过【查看记录】-【更正】功能按步骤重新提交修改后的信息 [4] 相关辅助资源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及解读文件 [5] - 官方提供住房贷款利息、租房租金、大病医疗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指南 [5] - 3月21日后个税汇算无需预约 可通过APP直接办理 [5]
关注!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来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8 08:56
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 对注册在七个自由贸易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6] - 外币结算业务需按合同书立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确定计税依据 [7] - 企业享受优惠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方式,需对备查资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 政策执行时间范围 - 优惠政策有效期自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0] - 仅适用于书立日期在上述时间范围内的离岸转手买卖合同 [10] - 2025年3月31日前签订的合同不适用该优惠 [11]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可享受1000元/月定额扣除,最长扣除期限240个月 [21] - 夫妻双方可约定由一方全额扣除或各自按50%比例扣除婚前购买的住房贷款利息 [21] -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且不得同时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21][22]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实际支付已预提的工资薪金,可在汇缴年度税前扣除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