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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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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指南:住房贷款利息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8 12:44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关于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操作指南与政策解读 重点指导纳税人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 并汇总了与生育、养育、教育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4][5][9][12]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扣除标准为每月定额1000元 [4] - 扣除主体根据婚姻状况而定 纳税人未婚则由本人扣除 纳税人已婚可由夫妻约定选择一方扣除 且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方式不能变更 [4]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首套住房的 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100%标准扣除 或对各自住房分别按50%标准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 -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且首套住房贷款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4]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4] - 填报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在“办&查”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并选择“住房贷款利息”和“2026”扣除年度 [4][5] - 填报前需准备产权证明和贷款合同等资料 [5] - 填报过程中需确认房贷为首套住房贷款 填写本人及配偶信息、房贷详细信息 并选择扣除比例和申报方式 [6][7][8] 生育相关税收优惠 -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政府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 免征个人所得税 [13][14]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 8号) [15] - 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 免征个人所得税 [15]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育儿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6 号) [17]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 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7] -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7] - 政策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 [2022] 8号)和《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 13号) [18][19]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9] - 涵盖的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以及高等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按此标准执行 [19] -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9] - 政策依据包括《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 [2018] 41号)和《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 [21]
我上个月贷款买了新房,如何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操作?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5 09:15
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核心观点:在中国境内使用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首套住房,其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抵扣个人所得税,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 [3][5] - 扣除范围: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所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首套住房贷款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贷款 [5] - 扣除标准: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 - 扣除主体:未婚纳税人由本人扣除;已婚纳税人经夫妻双方约定,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 - 婚前购房扣除处理: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的,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双方对各自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 - 扣除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5] - 操作流程: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入“住房贷款利息”填报页面,依次核对信息、填写房屋及贷款详情、上传证明材料、设置扣除比例 [6][7] - 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在每月工资发放时享受扣除,或选择“年度自行申报”在年度汇算时一并享受扣除 [8] - 重要提示: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只要系统中存在扣除记录,不得就其他房屋再享受该优惠 [9] - 扣除互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0] - 组合贷款资格:采用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方式购买的住房,只要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其中之一按照首套房屋贷款利率发放贷款,即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0] 数电发票红冲操作流程 - 核心观点:纳税人开具数电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部分红冲,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红字发票开具”模块进行操作 [17] - 情形一(蓝字发票未确认):若蓝字数电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可由开票方直接发起红冲流程并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19][21] - 情形二(蓝字发票已确认):若蓝字数电发票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红冲流程,但需经对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22] - 开票方发起流程(以销售方为例):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红字发票业务”功能界面,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查询并选择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原因并提交 [23][25][27] - 受票方确认流程:受票方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功能,查询待处理确认单,查看后选择“确认”、“拒绝”或进行撤销 [29][30] 企业所得税扣除相关规定 - 公益性捐赠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33][34] - 不得扣除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法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均不得扣除 [34]
2025年未申报的车船税请及时办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9 09:20
车船税自行申报指引 - 2025年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需在12月31日前缴清当年税款 [3][5] - 需要自行申报车船税的情况包括: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无需购买交强险的应税车辆(如挂车)、以及购买了交强险但保险机构未代收车船税的应税车辆 [5] -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5] -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 -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或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进行线上办理 [6] 车船税线上申报操作流程 - 自然人需通过电子税务局电脑端申报,登录后首页可找到【车船税申报】模块,需先完善自然人基本信息并提交 [6][8] - 企业登录后,需在首页搜索栏输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 [6] - 进入申报环节后,点击【新增税种】-【车船税】-【税源采集】 [9] - 系统可自动带出已采集的车辆税源,也可通过【新增税源】或【导入】进行维护,需完善并确认保存车辆或船舶的详细信息 [10] - 对“申报状态”为“未申报”的税源进行勾选,依次点击【提交】-【提交申报】-【立即缴款】完成申报和缴纳 [11][12]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答 -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和贷款合同均登记为双方,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由主贷款人扣除,不能由父母和子女双方重复扣除 [20][22] - 纳税人首套房贷款还清后,置换购买第二套房,若银行给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且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则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扣除 [22][23]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7][28] - 纳税人使用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款购房,只要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其中之一按照首套房屋贷款利率发放贷款,则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9] - 父母为子女买房,房屋产权登记为子女,即使贷款人为父母,父母和子女均不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33] -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实际可扣除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25][37]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双方对各自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26] - 夫妻双方婚前已分别开始归还各自住房贷款,或已缴纳契税办理了房产证,即属于婚前分别购买住房的情形 [38] - 对于同一套采取组合贷形式的住房,在商业贷款还清后,剩余的公积金贷款继续偿还的情况下,可以抵扣个税 [39][40]
截至本月底!请抓紧确认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8 17:32
专项附加扣除年度确认操作流程 - 纳税人需在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对次年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 [1] - 确认操作可通过APP首页的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模块进入,并点击“去确认” [2] - 在确认过程中,可使用“一键带入”功能快速导入信息 [4] - 在最终确认前,需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在“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核对,无误后点击“一键确认”完成操作 [6][8] - 若信息有误,可在“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进入填报详情进行删除或修改,然后再进行确认 [8] 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常见问题处理 - 在“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纳税人可以左滑删除不需要确认的部分信息,仅带入部分信息进行确认 [10] - 若在确认2026年信息时误删全部信息,不会影响纳税人享受2025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可重新进入页面操作 [11] - 若子女教育阶段变更(如初中升高中),需在“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删除已失效的旧阶段信息,并确认新阶段信息以享受扣除 [11] - 若错过12月的确认期,后续仍可在APP的“办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选择对应年度自行填写 [12] - 若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带入时配偶信息无法修改,可删除原扣除信息后重新填写,再进行一键确认 [12]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核心规则 -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时,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应由主贷款人享受,不能由双方重复扣除 [18][20] - 若纳税人首套房贷款已还清且未享受过扣除,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1] -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享受时间,从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合同终止的当月,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24][37][38] - 夫妻双方婚前各自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对各自住房分别按50%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25]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6][27]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特殊情形判定 - 采用组合贷款(公积金+商业贷款)方式购房,只要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其中之一按照首套房屋贷款利率发放贷款,则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8] - 若父母作为贷款人为子女购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则父母和子女均不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33] - 申报扣除时,贷款合同编号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号码,若未取得产权证,可填写房屋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编号 [34][36] - 判定婚前分别购买住房,以婚前开始归还贷款或缴纳契税办理房产证为准 [38] - 对于同一套采取组合贷形式的住房,在商业贷款还清后,剩余的公积金贷款继续偿还时,仍可抵扣个税 [39]
速看!2026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启动,扣除标准一图掌握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09:17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标准 - 文章核心观点:系统梳理了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七大项目、具体扣除范围、定额扣除标准、扣除主体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旨在帮助纳税人进行信息确认[3][4] - 子女教育扣除:扣除范围涵盖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以及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相关支出,扣除标准为每月每个子女2000元定额扣除,父母可选择由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具体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4] - 继续教育扣除:扣除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支出可由本人或其父母扣除[5] - 大病医疗扣除:扣除范围为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支出可由父母一方扣除[5] -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扣除范围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且其与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5] - 住房租金扣除:扣除条件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扣除标准根据城市类型分为三档: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为每月800元,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不同的可分别扣除[6] - 赡养老人扣除:扣除范围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500元,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具体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7]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扣除范围为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扣除标准为每月每个子女2000元定额扣除,父母可选择由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具体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7]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相关限制 - 政策适用范围限制: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13] - 企业资格负面清单:申请进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前36个月内,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企业,不得进入名单[14] - 销售额计算口径:企业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的,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15] -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核: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前一年度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不得进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16] - 关联交易进项税处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同一控制下的公司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享受政策的企业将原材料、半成品销售给另一企业加工后进行回购的,应当仅就加工费部分进项税额计提加计抵减额[17] - 违规享受政策的后果:税务部门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恶意筹划违规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等情况,将通知纳税人自不符合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法处理[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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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1 23:00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流程 - 信息确认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需在本月内完成[1][4][5] - 确认渠道为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的"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1] - 若往年信息无变化,可通过"一键带入"功能快速确认[3] - 若需修改已填报信息,可在"填报记录"中选择相应项目进行修改[3] - 首次填报或需新增扣除项目,需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2026"年度并根据提示操作[3][19][20] - 未及时确认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确认后再恢复办理[21] 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标准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及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4][13]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独生子女可全额扣除,非独生子女每人每月分摊额度不超过1500元[4][12] -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中,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的当年可扣除3600元,学历继续教育在读期间每月扣除400元[4][8]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针对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据实扣除,最高限额80000元[4][9] -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且只能享受一次[4][10] -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城市规模分为三档:每月1500元、1100元和800元[4][11]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今起开始确认,这20个问题需注意
搜狐财经· 2025-12-01 13:30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标准和条件无变化,仍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房贷利息、赡养老人、大病医疗共7项内容 [1] - 纳税人上一年度信息无变动可通过个税APP“一键带入”功能快速确认,信息有变需修改或删除,首次填报需选择扣除年度为2026年进行录入 [1]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不可同时享受,纳税人只能二选一 [2] - 合租住房(非夫妻关系)若均与出租方签署规范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3] - 年度中间换租存在租赁期交叉时,填写租赁日期应避免交叉 [4]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承租人)扣除租金,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无住房的可分别扣除,但夫妻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租金扣除 [4]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扣除范围为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或公积金贷款为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5] - 若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其按首套房贷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享受扣除 [6] -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每月标准定额扣除1000元 [6] - 夫妻双方婚前各有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选择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0%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7]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 扣除在父母之间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每月2000元)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0%(每人每月1000元)扣除 [8] - 享受扣除的起算时间为婴幼儿出生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8] - 多子女父母可为不同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9] - 子女当年满3周岁并开始接受学前教育,可同时享受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扣除 [9]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多子女父母可为不同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10] - 子女在民办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同样可以享受扣除 [10]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需在兄弟姐妹间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 [11] - 分摊方式包括均摊、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指定分摊与约定不一致时以指定为准 [12] -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只要父母一方无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赡养,纳税人可按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3000元扣除 [12]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 扣除方式为纳税年度内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于汇算清缴时办理 [13] - 纳税人配偶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的支出可由父母一方扣除 [13] - 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未纳入扣除范围 [14] - 在纳入医保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就诊,相关支出可按规定享受扣除 [15]
【涨知识】个人所得税App提示贷款合同编号不符应如何处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0 08:37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首套住房贷款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贷款[1] - 需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检查2019至2024年度填报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否为同一套房屋[1] - 核对各年度贷款合同编号是否一致 注意中英文括号、短横线等符号格式错误[1] 修改贷款合同编号操作流程 - 第一步:在App首页进入"我要查询"-"填报记录"查找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2] - 第二步:通过选择查询年度查看不同年度填报记录 进入详情页[2] - 第三步:在填报详情页面点击"修改"-"修改贷款信息"调整贷款合同编号[4][7] - 第四步:修改后仍报错需作废错误年份记录重新填报[5] - 第五步:填写正确合同编号后需上传贷款合同、银行信息截图等证明材料[8] 填报信息核对要点 - 需核对基本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及配偶情况[4][6] - 贷款信息需确认扣除年度、贷款方式、贷款银行等字段准确性[4][6] - 产权证明要求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证书号码、坐落地址等详细信息[4][6]
热点问答丨办理个税汇算提示住房贷款可能已结清或者非首套贷款,怎么办?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8 08:40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 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 - 税务部门已建立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核验机制 对纳税人住房贷款利息信息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验 [4] 不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处理方式 - 需作废已登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再办理2024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6] -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依次点击【办&查】-【办税】-【专项附加扣除】 选择"2024"年度后进入填报详情点击【作废】 [6][7][8] 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但已结清贷款的处理方式 - 需修改已登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登录App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模块选择"2024"年度 [9] - 点击【修改贷款信息】 按实际贷款期限修改【贷款期限(月份)】 上传证明材料后确认修改 [10][13] 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且贷款未结清的处理方式 - 若信息填写正确无误 可直接点击【我知道了】继续操作 [14]
2024年住房贷款信息未通过审核该如何解决?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3 08:40
住房贷款信息审核问题解决指南 - 纳税人收到个税APP提示2024年住房贷款信息未通过审核需重新提交 [1] 核对填报信息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每年提交一次 包括住房贷款利息等7类项目 [3][8] - 需核对贷款合同编号 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期限等关键字段 确保与银行记录一致 [4][9] - 证明材料需上传2份 包括贷款合同及产权证明等 [4][9] 修改填报信息流程 - 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模块选择2024年度 可修改贷款信息或作废后重新填报 [9][10] - 需更新配偶信息 婚姻开始时间 房屋预售合同编号及详细地址等字段 [10] - 贷款银行信息需精确到分行级别 如"中国新疆省管管门" [4] 补充材料与重新申报 - 需补充佐证材料如贷款合同扫描件 银行还款流水等 [11][12] - 在"已完成"申报记录中更正2024年度汇算数据 税款所属期为2024-01至2024-12 [17] 其他注意事项 - 若系统操作未解决 可通过12366热线或个税APP"我要咨询"留言 [18] - 申报记录显示已退税额为0元时需检查扣除比例设置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