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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能源合作与产供链融合按下“快进键”
中国能源报· 2026-04-20 14:04
中国-东盟自贸区3.0升级版议定书核心内容 - 议定书首次将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和产供链互联互通等新兴领域纳入合作框架,标志着双方经济一体化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 [5] - 商务部正与东盟各成员国同步加快推进议定书国内核准程序,争取尽早生效实施 [3][5] - 议定书生效需中国和至少5个东盟成员国批准 [5] 绿色经济与能源合作领域 - 议定书确立了绿色贸易、绿色投资、循环经济等8个优先合作领域,贯穿研发、融资、生产、消费、回收全链条 [6] - 双方首次对绿色经济、新能源、清洁能源、可持续金融等作出明确定义,承诺不将环境标准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变相手段 [6] - 2025年我国对东盟光伏组件出口激增200% [10] - 泰国、印尼已成为中国电动汽车第二大海外市场 [10] - 中国质优价廉的新能源产品设备出口为东盟实施能源转型提供有力支持 [10] 具体合作项目与进展 - 2025年3月,协鑫能科印尼200兆瓦光伏组合项目(南梦100兆瓦地面光伏、葛嘉孟谷100兆瓦漂浮光伏)签署购电协议并落地贷款,进入建设阶段 [3] - 2025年4月,东南亚单体最大光伏项目——中广核老挝北部互联互通清洁能源基地一期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正式并网,预计年均发电量16.5亿千瓦时,等效减排二氧化碳约130万吨 [3] - 隆基绿能在马来西亚投建光伏组件基地,深化本地化生产、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合作 [9] - 比亚迪在泰国建设电动汽车工厂,带动国内电池、电机配套出口,形成“技术输出+设备供应”双盈利模式 [9] 市场基本面与贸易数据 - 东盟经济共同体覆盖6.94亿人口,GDP总额超3.98万亿美元 [9] - 东盟连续5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连续16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 [9] - 2025年,中国与东盟贸易总值7.55万亿元,比2021年增长34.4%,年均增长7.7%,占中国外贸总值的16.6% [9] - 2026年一季度,中国对东盟进出口1.97万亿元,同比增长15.4%,占中国外贸总值的16.6% [9] 未来合作方向与机遇 - 商务部表示将支持中国数字和新能源企业深耕东盟市场,深化在云基础设施、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绿色设备、绿色电源等前沿领域的合作 [5] - 东盟国家在新能源项目开发中对技术、资金需求持续攀升,为新能源企业提供了工程总承包、联合投资等多元化合作模式 [9] - 东盟国家持续推进碳中和目标,风、光、储、电动汽车产业链以及基建互联互通合作和发展空间广阔 [12] - 路透社指出,议定书框架下,碳交易、跨境电子支付、供应链脱碳等领域将启动新的试点项目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