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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与民企如何协同促就业?
金融时报· 2025-09-15 11:22
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战略 在混改中的重要地位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为契机,将就业优先战略深度融入混改顶 层设计,加快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后续改革,规范国有企业参股民营企业行为,鼓励国企通过与民企合资 合作,发挥国有经济影响力和特殊功能,推动民企深化内部改革,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二者协同推进实 施就业优先战略,为稳就业注入混改新动能。 充分发挥国企特殊地位优势和影响力 国企履行促就业职责,不能仅靠增强自身吸纳就业的能力,以参股民企方式发挥国企影响力,带动民企 增加就业岗位也是重要渠道,但不可"拉郎配",损害民企的持续经营能力。应构建"双向筛选"机制,聚 焦产业协同度、就业潜力等指标选择合作对象,同时尊重民企自主选择权;应建立"就业目标与经营指 标"双约束机制,将就业贡献纳入投资评估体系,设置市场化退出条款防范风险。通过将国企资源优势 与民企市场效率的有机结合,形成"国资赋能—民企活力释放—就业稳步增长"的良性循环,为破解就业 压力提供市场化解决方案。 鼓励国企与民企积极参与 混改和联合投资 就业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社会稳定的"压舱石",稳定和扩大就业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