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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赢了没钱拿!慧辰股份追讨1.64亿业绩补偿款无果
深圳商报· 2025-12-16 20:33
仲裁进展与执行情况 - 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追讨近1.64亿元业绩补偿款赢得仲裁,但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 [1] - 公司于2024年5月提起仲裁,10月收到终局裁决,要求被申请人10日内付款,并于11月因对方未履行而申请强制执行 [1] - 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被执行人仍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公司未来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时可再次申请执行 [2] 仲裁事项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往年度已对上述案件充分计提减值准备,预计本次终结执行程序整体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2] - 案件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 公司最新经营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15亿元,同比上升16.35% [3] - 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6121万元变为亏损4316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 [3] - 2025年前三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5801万元变为亏损4693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 [3]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13亿元,同比上升19.24% [3] - 2025年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2518万元变为亏损1114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 [3] - 2025年第三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1685万元变为亏损1255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 [3]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是基于数据分析方法论和数据智能技术提供数据应用相关的全栈解决方案 [2]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专业数据分析服务、数字化营销软件产品/SaaS、行业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 [2]
华伍股份仲裁事项恢复执行,涉案金额超2亿元
新浪财经· 2025-09-05 21:33
仲裁事项进展 -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粤03执恢651号],裁定立即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花再华、潘北河的财产,执行限额为人民币205,312,6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费用等 [1][3] - 此次恢复执行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1] 仲裁历程回顾 - 2019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仲裁公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依据2016年12月《股权转让协议》及2018年12月《股权质押协议》中的仲裁条款 [2] - 2021年4月8日公司收到《裁决书》,裁决花再华、潘北河支付人民币205,312,600元及相关违约金 [2] - 2021年6月15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2024年3月5日公司收到执行款10,771,240.71元,2024年4月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明确满足条件可申请恢复执行 [2] 其他诉讼仲裁情况 - 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和孙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总金额约7304.1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5%,未达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4] - 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涉及金额约3322.95万元(占比45.49%),作为被告涉及金额约3981.18万元(占比54.51%) [4]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