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住房房产税政策调整
icon
搜索文档
上海优化调整房产税政策:首套房免征收房产税
选股宝· 2025-09-19 15:15
二、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 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免税住房和面积在本市居住证持证期间 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购房人已购应税住房符合上述暂免征收规定的,可向应税住 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对所属期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多征 收的税款可予退还。 本文来源:上海市财政局,原文标题:《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税务分 局: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 发〔201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建房管联 〔2025〕417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 ...
上海:符合条件购房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新京报· 2025-09-19 15:12
(一)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 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 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三、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购房人已购应税住房符合上述暂免征收规定的,可向应税住房所 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对所属期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多征收的 税款可予退还。 人民财讯9月19日电,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 稳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 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 知》(沪建房管联〔2025〕417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优化调整如 下: 编辑 刘佳妮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