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强制社保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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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新司法解释9月1日起实施,对企业和劳动者影响几何?
南方都市报· 2025-08-30 15:10
新司法解释核心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自9月1日起实施,规定任何形式的口头或书面"不缴社保"约定均无效[1] -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后可请求劳动者返还已支付的社会保险费补偿[3][4][5] 司法实践与案例 - 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不支持"不缴社保"约定,认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并损害社会保险基金利益,即使员工自愿同意也不能剥夺其日后要求经济补偿的权利[3][4] - 北京某物业公司案例显示,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缴纳后仍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4]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覆盖范围 - 司法解释未改变当前社保体系,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在不具有劳动关系的情形下不属于《社会保险法》强制缴纳人群范围[7] - 国家正在推行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025年7月1日起增加10个省份和滴滴出行、顺丰同城等平台企业,2026年推动全国31个省份实施[8] 复杂用工形态与劳动关系认定 - 平台用工领域存在"多雇主"形态和"隐性劳动关系",如MCN机构将网红主播注册为个体户规避社保,外卖平台通过多级分包规避雇主责任[8][9] - 新司法解释未解决如何识别劳动关系的问题,在多用工主体形态下需法律进一步明确真正的雇主[9] 中小企业用工策略调整 - 新司法解释实施后,中小企业可能将用工形态向非全日制用工、"灵活用工"转化,或更多使用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以降低社保成本[1][12] - 中小微企业集中在住宿餐饮、文化娱乐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社保缴费占总成本比重较高,面临较大人力成本压力[12][13] 政策建议与合规风险 - 学者建议在《社会保险法》修法时考量中小微企业社保缴费压力,给予适当灵活优惠制度安排[1][12] - 司法解释仅对法院审判工作有约束力,不直接构成监管部门行政依据,企业只要员工不起诉则合规风险较小[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