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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全市范围内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快讯· 2025-05-31 11:25
海口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禁令 -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发布通告,全市范围内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1] - 禁止形式包括租赁(日租)、旅租等任何变相开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相关业务 [1] - 已在海口违规投放的企业需在通告发布后3日内自行回收车辆,逾期未回收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1] 行业现状与政策背景 -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230万辆 [1] - 政策考虑因素包括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停放资源承载量 [1] - 共享电动车与共享单车服务模式和功能相同,均服务于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