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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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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3 23:17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 - 政策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试点行业包括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 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核定扣除办法抵扣 [2] - 自2013年9月1日起 各省市税务部门可商同级财政部门 结合本地特点选择部分行业开展核定扣除试点 [2] - 试点纳税人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可采用投入产出法、成本法或参照法 [2] - 享受政策的农产品必须是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初级农业产品 [3] - 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试点纳税人应于当年1月15日前或投产之日起30日内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扣除标准核定申请 [4] -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或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 其扣除标准的核定采取备案制 应在申报缴纳税款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 发票管理相关规定 - 开具纸质发票后 如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作废发票的 应当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后作废 [12] - 开具纸质发票后 如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应当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红冲"字样后开具 无法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的 应当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12] 印花税缴纳规定 - 应税合同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 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14] - 应税合同未列明金额 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 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书立情况 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 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14]
惠农“税费通”|支持乡村振兴系列税费优惠政策(30)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7 16:39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 - 政策旨在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 在部分行业开展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2] -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而是根据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等方法计算可扣除进项税额 [2] - 公司按照投入产出法核定扣除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3] - 自2012年7月1日起 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 [4] - 自2013年9月1日起 各省市税务部门可商同级财政部门结合本地特点选择部分行业开展核定扣除试点 [4] - 试点纳税人可采用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等方法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 [4] 政策适用条件 - 农产品应当是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初级农业产品 [5] - 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试点纳税人应于当年1月15日前或投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扣除标准核定申请 [5] -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扣除标准的核定采取备案制 [5]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3] - 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14]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 [15] -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可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要求 - 新电子税务局推出确认式申报功能 申报表自动带出数据 确认关键数据后一键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18] - 当合计月销售额≤10万元时 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填写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19] - 当合计月销售额≤10万元且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除填写免税销售额还需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2] - 当合计月销售额>10万元时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相应栏次 [24] - 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