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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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笔谈 | 查改治贯通强化集体“三资”监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09-15 08:32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背景与目标 -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1] - 监管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和基层监督的重点 [1] - 目标是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提质增效,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 全面起底与问题查处机制 - 组建农村集体“三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梳理近年来情况确保资源不漏管、资产不漏报、资金不漏账、线索不遗落 [1] - 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监督网络,线上依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和“阳光村务码上知”等平台鼓励村民参与监督 [1] - 聚焦集体资金管理中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资产处置中的低价承包、肆意侵占,资源发包中的权力寻租、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1] - 加强与农业农村、审计、财政、司法等部门协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 [1] 问题整改与责任落实 -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责任链条、思想教育和监管方式,以制度化、规范化方式推动问题整改 [2] - 明确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乡镇主体责任和村(组)直接责任,台账管理、清单推进,边查边改、闭环落实 [2] - 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同向发力的监管格局 [2] - 将乡镇分管领导、基层站所负责人、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等作为重点对象加强学习教育 [2] 长效治理与制度完善 -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从制度机制层面堵塞漏洞,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3] - 推行“组账村管、村账乡管”,推动为全县每个村组设立专用账户,规范账务处理流程,压实各级职责 [3] - 引入第三方机构,围绕村级财务、项目实施、资产资源管理等情况对村级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3] - 监督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发包单位、乡镇、司法局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四方联审”,制定统一合同文本实现规范管理 [3]
湖南株洲紧盯集体“三资”监管盲区 查治贯通堵塞制度漏洞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08-24 08:23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 - 村民小组一级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资金由组长或组会计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资金被侵占[1] - 村民小组干部存在长期侵占套取、挪用集体资金以及以营利为目的违规外借资金等问题[2] - 农村经济合作社因实行自负盈亏且财务账目不在“村账乡代理”范围内,成为监管空白地带[3] 查处与问责情况 - 今年以来共严肃处理42人,将2人涉嫌挪用资金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 - 查处洪桥村经济合作社干部利用工作便利套取截留农业受灾保险理赔款60252.5元用于村务开支的案例[3] - 全市已排查问题2367个,完成整改1863个,追回集体资金464.19万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40条[4] 整改与制度建设 - 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自查自纠整改问题102个,并出台组账村监管、定期公示公开等17项工作制度[2] - 渌口区利用科技手段梳理分析拨付给合作社的资金明细,醴陵市将合作社财务纳入“村账乡代理”范围[3] - 成立市级农村集体“三资”治理工作小组,印发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围绕财务管理、违规资金借出等问题开展排查[4]
河南: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系统施治看住家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08-03 08:37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某村出借1000万元集体资金未办理有效担保手续导致资金流失风险 [2] - 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农村经济合同存在要素不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2023年查处相关问题6042个 [3] - 南乐县发现村干部未经民主程序擅自处置集体资产案例 [3] 监督整改措施 - 河南省纪委监委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清产核资 成立6个省级工作指导组 [3] - 焦作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产权交易平台 [5] - 济源示范区建立涉农惠民补贴监督模型 [5] - 洛阳市瀍河区建立"三资"监管平台覆盖33个村(社区) [5] 制度建设进展 - 河南省制定《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办法(试行)》 [4] - 推进3市4县国家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试点建设 [4] - 通过制度完善追回流失集体资产 [4]
我省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
海南日报· 2025-06-25 10:03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整治措施 - 海南省建立县级和省级"三资"监管平台,实现资金、资产、资源全过程线上监管,昌江县已通过"昌江阳光乡村公共平台"实现村集体财务公开透明[2] - 农业系统重点整治三类问题: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集体违规出借资金[2] - 推行"村(组)财镇管"模式,将村组集体账户纳入监管平台,并推动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向村小组延伸[2] 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管理 - 通过省级"三资"监管平台收集各市县土地流转合同扫描件,重点整改条例不合规、文本不规范等问题合同[3] - 农业农村厅与林业局联合印发两份通知,明确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时地上附属物处置方式,为整治"两超一不"(超低价、超长期、不规范)合同提供指引[4] 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 制定《海南省机器管"三资"综合平台数据接入规范》,推动三亚、儋州、万宁三地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4] - 正在研究起草《海南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若干措施》,将对集体"三资"监管提出明确要求[4] - 农业农村厅联合纪委监委、财政厅、林业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调度督导[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