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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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勤练“内功” 护航优质企业登陆创业板
新华网· 2025-08-12 14:19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成果 - 创业板注册制实施两年 成为A股IPO申报最活跃和资本工具使用最踊跃板块之一[1] - 注册制下已上市355家企业 保荐数量前五券商合计占比33.8%[2] - 头部券商保荐数量领先:中信证券31家 中信建投30家 民生证券20家 华泰证券20家 海通证券19家[2] 投行业务转型趋势 - 投行从通道型转向价值发现型 聚焦价值发现/估值定价/研究分析/服务销售能力[2][3] - 招商证券保荐项目覆盖生物医疗/TMT/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领域[3] - 安信证券提出"投资+投行"商业模式 需加强跨业务线协同与产业研究深度[3] 上市审核效率提升 - 企业从受理到上市委审议平均用时186天 审核端平均仅54个自然日[7] - 典型案例:华大九天审核73天 大族数控审核105天 冠龙节能从申报到上市不足10个月[7] - 审核提速归因于企业质地优良 中介执业质量提升及前期规范基础[7] 监管质量把控措施 - 深交所实施四重把关:创业板定位/信息披露质量/现场督导/日常审核处罚[4] - 首单"资格罚"落地:对2名保荐代表人采取6个月不接受申请文件的处分[4] - 广发证券提出筑牢"三道防线":客户风险评估+内控部门制衡+提升信披质量[5][6] 板块定位与行业影响 - 创业板聚焦"三创"(创新/创造/创意)企业 严格筛选研发投入与成长性[4] - 投行需承担第一辅导员/质检员/推销员/持续督导员四重角色[1] - 平安证券强调从"荐"的思维转向关注企业长期投资价值[4]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迎最强司法保障
证券日报· 2025-07-28 11:02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司法保障意见 旨在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持 通过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强化投资者保护等措施 保障改革平稳落地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2][3] 司法保障措施与目标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从四个方面提出10条举措 包括保障改革推进、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保护投资者权益等 [1]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相应实施意见 对保障证券发行制度、维护投资者权益、推进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1] - 司法保障意见贯穿新证券法精神 旨在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以法律手段护航改革行稳致远 [1] - 司法保障有利于形成市场各方依法履职尽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市场环境 对保障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平稳落地具有重要意义 [2] 对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管 - 司法保障意见体现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态度 旨在提高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成本 [1] - 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和良性市场生态 并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1] -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在年内四次会议中均提及重视资本市场违法犯罪 并提出全面落实“零容忍”工作要求 [1] 投资者权益保护 - 司法保障通过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畅通并降低维权渠道与成本 成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保障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有力武器 [2] -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监管人民性的体现 也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应有之义 [2] - 《意见》在强化投资者保护方面 对落实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提出具体司法措施要求 并强调深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以及时化解证券纠纷 [2] - 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已突破1.7亿 其中超过95%为中小投资者 [3] - 由于分散、单笔索赔金额小等原因 中小投资者在遭遇证券违法侵权时往往放弃权利救济 存在不想诉、不愿诉、不能诉的突出问题 [3] - 推动证券集体诉讼落地实施可针对性解决上述难题 是更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3] 对市场生态的预期影响 - 司法保障意见的发布有利于形成市场参与各方依法履职、归位尽责且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良好市场生态 [3] - 良好的市场生态能为投资者放心投资、市场主体大胆创新创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3] - 良好的市场生态也为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