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自营业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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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自营转型进入关键攻坚期
中国证券报· 2025-04-15 04:56
监管要求 - 中证报价要求券商穿透式报送六类场外业务情况,包括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收益凭证发行、跨境业务、场外金融产品销售、场外登记结算托管、区域市场业务及跨境业务,涵盖总体展业情况、制度系统建设、合规风控机制、盈利模式创新、2025年发展规划及现存问题建议等核心要素 [1] - 场外衍生品业务需详细说明业务模式、交易结构、交易对手方动机、风险收益状况、风险对冲措施及监测机制,并披露实际盈利情况和对实体经济的现实意义 [1] - 合规管理方面需披露2024年度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发生的重大事项,包括违约、提前终止、重大业务风险或损失,以及处理措施和后续影响,雪球型业务需单独报送盈亏及对冲操作情况 [1] - 收益凭证业务需说明合规与风险管理整体情况,包括组织架构、信用等级、待偿还余额管理、债务融资额度授权管理、债务期限结构管理、流动性缺口监测、发行利率管控及销售行为管控等 [1] - 跨境业务需说明南、北向交易规模,列示在香港、美国等地区的投资规模,并披露跨境自营投资业务的运作模式 [2] 行业数据 - 2024年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4511 7亿元,同比增长11 2%,其中自营业务收入1740 7亿元,同比增长43 0%,为所有业务板块中收入增幅最大且继续占据第一大收入来源 [1][2] 业务转型 - 场外业务为券商自营业务补充了客需业务经营模式,推动自营业务从方向性向非方向性发展,弱化权益市场波动对公司整体盈利的影响 [1][3] - 客需类业务的发展使券商通过股指期货、场外期权等工具发展非方向性投资,减少对市场单边波动的依赖 [3] - 场外衍生品交易为券商提供与行情弱相关的中性收益,同时为交易对手提供风险对冲和资产配置工具,满足投资者多维度、多方向的投资需求 [3] - 场外衍生品业务与场内衍生品做市、基金做市、科创板股票做市等创新性自营业务具备较强耦合效应,共同构建多元业务生态 [4] 监管导向 - 此次报送工作体现"促规范、防风险、重实效"的监管导向,旨在建立场外业务全景数据库,推动构建穿透式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业务创新与风险防范的良性循环 [2] - 券商需结合2024年度实践案例,阐述场外证券业务在金融"五篇大文章"、发挥功能作用及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案例及经验 [2] 业务价值 - 场外证券业务通过收入结构优化、风险管理强化、业务协同深化及政策功能践行,已成为券商自营业务高质量转型的核心驱动力 [2] - 场外衍生品业务将券商自有资金转化为活跃市场交易、优化资源配置的中介资金,强化券商资本市场中介职能,符合"看门人"角色定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