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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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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立法明确个人不得违法使用、储存、处置危险化学品
中国新闻网· 2025-12-22 13:31
立法核心内容 - 草案三审稿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个人应当了解其危险特性、正确使用方法和防护措施,不得违法使用、储存、处置危险化学品 [1] - 草案三审稿规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作业状态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及时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 [1] - 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1] 企业合规与信息公开要求 - 草案三审稿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2] - 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和整改完成后的结论性意见 [2] -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2]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拟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
第一财经· 2025-12-19 16:23
立法进程与核心修改 -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该会议于12月22日至27日举行 根据立法“三审制” 法律草案经三次审议后将交付表决[1] - 草案三审稿主要修改包括:要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作业状态进行实时监控与管理 及时纠正违法违规驾驶行为[1] - 草案三审稿其他主要修改包括: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作出规定 对生产企业安全培训提出要求 并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个人了解其危险特性与正确使用方法[1] 监管责任与制度强化 - 草案强化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体责任 要求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程 并设置安全设施设备[2] - 草案明确和压实政府监管责任 明确了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工 并要求加强监管协作与联合执法[2] 法律责任与处罚力度 - 草案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2] - 草案规定对部分严重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并对主要负责人依法限制从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