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支柱国际税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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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互联网巨头 法国调整数字服务税
经济观察报· 2025-12-08 18:41
法国数字服务税政策调整 - 法国国民议会通过2026年预算案修正案 将数字服务税税率从3%提升至6% 同时将全球年营业额征税门槛从7.5亿欧元提高至20亿欧元[2] - 此次调整是法国自2019年开征数字服务税后的首次调整 该税种为法国财政带来持续增收 2022年收入6.2亿欧元 2023年达7亿欧元 2024年预计增至8亿欧元 2025年将突破10亿欧元[3] - 提高税率旨在扩大针对大型数字企业的税收规模以缓解财政压力 而提高征税门槛旨在避免误伤全球营业额低于20亿欧元的中小企业 使政策更具针对性[8] 法国数字服务税的出台背景与目标 - 法国是全球首个开征数字服务税的国家 其核心目标是解决税收不公、维护本土利益 直接冲击长期通过“爱尔兰—荷兰—卢森堡”架构避税的美国科技巨头[6] - 传统国际税收以“常设机构”为核心判定标准 但美国科技巨头在法国无实体机构却能获取巨额收入并通过避税架构转移利润 导致法国陷入“有经济活动却无税收收益”的困境[7] - 欧洲多数国家未诞生本土互联网巨头 市场份额主要被美国企业占据 以亚马逊、谷歌为代表的大型平台是欧洲数字市场的核心参与者[7] 法美税收博弈与国际税改进程 - 法国的数字税举措曾引发美国强烈反弹 美国政府指责其“歧视美国企业”并拟对法国商品加征最高100%的关税 双方后达成共识将争议纳入OECD多边框架解决[7] - 2025年2月 美国总统特朗普发布行政令调查外国“歧视性税收” 法国财政部长明确表示不会放弃对美国大型科技公司征收数字税[8] - 2025年9月 法国宪法委员会裁定数字服务税符合宪法原则 澄清应税服务聚焦“价值源于用户活动”的业务 税基以营业收入计算 不与企业所得税重复征税[8] 对OECD“双支柱”改革的回应 - 法国此次调整数字服务税 本质是对OECD“双支柱”国际税改长期停滞的回应[10] - OECD“支柱1”方案旨在突破传统“常设机构”原则限制 建立新的利润分配机制以解决数字经济征税不公问题 美欧曾协议欧洲国家在“支柱1”生效后取消数字服务税[11] - 美国特朗普政府上台后对“支柱1”持消极态度并退出国际税改谈判 导致“双支柱”落实进程一再推迟 法国可能试图通过单边行动增加财政收入并改变税收分配不平衡状态[11][12] 政策影响与潜在不确定性 - 法国数字服务税在设计上更趋近于间接税性质 大型互联网平台可能将税收成本通过调整服务价格、降低优惠力度等方式转移给经营者和消费者[15] - 税负转嫁的实际程度受市场竞争态势制约 若平台因转嫁税负导致服务价格明显高于替代选择 经营者和消费者可能不再买单[15] - 政策调整直接影响大型互联网企业 同时波及依赖这些平台的商家与消费者 可能对法国经济本身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