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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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免征环境保护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9 17:58
应税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相关规定 - 应税固体废物包括煤矸石、尾矿、危险废物、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及其他固体废物 [2] - 纳税人对应税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需符合工信部门制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规范 [2] - 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是指按照资源综合利用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进行综合利用的数量 [3] - 纳税人需准确计量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 未准确计量的不得从产生量中扣除 [4] - 纳税人将应税固体废物转移给他人进行贮存、处置或综合利用时 转移量计入其当期相应的贮存量、处置量或综合利用量 [4] - 接收应税固体废物转移量不计入接收方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4] - 纳税人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或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 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排放量 [4] - 纳税人申报纳税时需向税务机关报送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 以及证明固废流向和数量的纳税资料 [5] 增值税纳税人及应税交易范围 - 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11] - 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或不动产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 [11] - 境内销售货物指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12] - 境内销售或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指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 [12] - 境内销售金融商品指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12] - 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指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13] -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应税交易 [14] -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视同应税交易 [14] - 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金融商品视同应税交易 [14] 增值税不征收及免征情形 - 员工为受雇单位或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15] - 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不征收增值税 [15] - 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不征收增值税 [15] - 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5]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6] -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 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 [16] -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16] - 古旧图书 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16] -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 [16] -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16] -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16] -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婚姻介绍服务 殡葬服务免征增值税 [17] - 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 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17] -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17]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规定 -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 [19]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 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达到起征点的需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9] - 起征点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19]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发票 - 发生应税交易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日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当日 [21] - 发生视同应税交易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日 [21] - 进口货物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 [21] - 纳税人应当依法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 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 [22] -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22]
行动计划发布,固体废物如何实现从“治理难题”向“发展资源”的转变?
中国环境报· 2026-01-09 10:13
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核心观点 - 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为未来固体废物治理指明方向,旨在推动固体废物从“治理难题”向“发展资源”转变 [1] 固体废物治理现状与挑战 - 固体废物种类多、数量大,是污染治理的“老大难”和环保督察重点、群众投诉热点 [1] - 各地治理力度持续加大并取得明显进展,但工作进展不平衡,局部地区问题突出,影响区域生态环境、群众健康并制约美丽中国建设深入推进 [1] 治理路径一:深化拓展资源化利用 - 需实现“边产生、边利用”,维持“产废—用废”动态平衡,推动存量逐步下降 [1] - 必须扩大利用广度、深化利用深度,推进资源吃干榨净,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减轻生态环境压力 [1] - 应注重尖端科学技术赋能,借助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拓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路径 [2] - 加强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及整体利用,因地制宜推动煤矸石多元化利用,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 [2] - 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引导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 [2] 治理路径二:加大源头减量力度 - 从源头和前端降低固体废物产量是最有效、最彻底、最经济的做法 [2] - 强化工业园区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支持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装备,强化工业生产精细化管控,降低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2] - 实施城镇固体废物源头管控,探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固体废物排放限额管理 [2] - 减少农林固体废物产生,严禁非标地膜入市下田,推广循环型农业生产模式 [2] 治理路径三: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 针对个别地方处置短板,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建筑垃圾、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等专项整治 [3] - 专项整治具有极强针对性和指向性,有助于从质和效上同步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 [3] - 开展专项整治需系统施策,注重全链条、全过程、多维度、多层次治理,避免简单化、条块化,并需长效推进,持续巩固治理成效 [3] 总体要求与目标 - 固体废物治理是一场必须打赢的持久战,各地需以《行动计划》为蓝图,坚持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协同推进 [3] - 需努力凝聚各方合力,健全长效机制,将“放错位置的资源”转化为发展新优势,为建设美丽中国筑牢生态根基 [3]
“无废城市”建设的内蒙古实践
中国环境报· 2025-07-02 09:26
内蒙古资源禀赋与能源产业 - 内蒙古煤炭资源探明储量居全国第一位,远景储量占全国四分之一,稀土储量居全国第一位[2] - 2024年全区产煤量达12.9亿吨,完成保供任务8.3亿吨,占全国34.5%[2] - 2024年发电量超8000亿千瓦时,外送电量3150亿千瓦时,占全国16%[2] 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 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对废旧家电进行拆解,产出废塑料、废铜铁铝等再生资源[2] - 蒙西铝业公司研发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被确立为利用非铝土矿发展氧化铝工业的示范项目[5] - 内蒙古汇能硅铝新材料科技公司建设年产7万吨铸造铝硅及硅铝钛多元合金生产线,预计年处理煤矸石粉煤灰固废20万吨[6] "无废城市"建设政策与制度 - 自治区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系列政策支持固废综合利用[3] -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入选"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3] - 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策联动、沟通会商、信息共享[4] 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 - 呼和浩特市设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科技攻关专项,与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7] - 鄂尔多斯市建成全国首个"工业固体废物特征属性数据库"[7] - 包头市拥有384个自治区级创新平台,2024年新备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31家[7] 固废综合利用项目进展 - 截至2024年完成建设项目172项[9] - 呼和浩特市推进粉煤灰系列产品加工等项目,涵盖各类固废处置环节[9] - 包头市2024年工业固废产生强度较2023年下降12.6个百分点[10] - 鄂尔多斯市建设绿色开采试点示范矿井,实现井下"采、分、充、采"循环闭合开采体系[10] 生态修复成效 - 包头市利用建筑渣土、农业秸秆等对废弃矿山进行修复,大青山南坡植被覆盖率由15%提高到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