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预征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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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可以提前停止公布?一文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7 13:26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提前停止公布机制 - 核心观点:为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并重塑信用,符合特定条件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其失信信息 [1] - 符合三类情形之一可申请提前停止公布:第一,已按税务决定书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且失信信息已公布满六个月 [2];第二,失信主体破产,法院已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且税务机关已依法受偿 [2];第三,在突发事件期间因参与应急抢险救灾等公益活动受到表彰 [2] - 申请所需材料因情形而异:情形一需提交停止公布申请表及诚信纳税承诺书 [2];情形二需提交停止公布申请表及法院裁定书 [2];情形三需提交停止公布申请表、诚信纳税承诺书及省级政府出具的相关材料 [2] - 存在不予提前停止公布的例外情形:失信主体被确定后,再次发生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4];或五年内被确定为失信主体两次以上 [4] - 常规停止公布时限:失信主体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三年,税务机关在五日内停止公布 [4] 企业注销时剩余发票缴销流程 - 核心观点: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需根据剩余发票的类型,通过电子税务局按规定流程进行缴销 [10][11] - 缴销发票类型区分:剩余发票为“数电票”则无需缴销 [11];剩余发票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电子发票,或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纸票”,则需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缴销 [12] - 电子税务局缴销操作步骤:登录后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缴销】模块 [12];系统自动带出可缴销发票信息,用户需勾选并选择缴销类型、输入原因 [14];若为纸质发票,需按说明对发票监制章处进行剪角作废,并上传图片 [15];确认信息后提交申请 [15] - 申请提交后处理流程:若缴销发票涉及税控设备,需携带设备前往办税服务厅更新数据 [16];若申请缴销的为电子发票,系统自动办结;若为纸质发票,需等待税务机关审核,用户可通过【涉税事项进度查询】查看进度 [16][17] 土地增值税预征计税依据新规 - 核心观点: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计算方法 [25][31] - 新旧计税依据规定对比:新规定下,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计征依据 = 预收款 ÷ (1 + 增值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27];旧规定下,计征依据 = 预收款 - 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27] - 新规影响测算示例:假设某房地产开发项目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税率9%),某期取得预收款10900万元 [28]。按新规,计税依据为10900 ÷ (1+9%) = 10000万元 [29],预征税额为10000 × 1.5% = 150万元 [30]。按旧规计算,预征税额为159万元,新规下企业预缴税负降低 [30] - 政策执行时间: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例如浙江省范围内需在2026年4月申报期缴纳所属期为2026年第一季度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 [31]
惠农“税费通”|支持乡村振兴系列税费优惠政策(49)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纤维板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90%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6 15:45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自2022年3月1日起,对销售自产的以农作物秸秆等为原料生产的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箱板纸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90%的政策[3] - 享受该项政策要求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如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沙柳、玉米芯等[4] - 纳税人申请退税前,纳税信用级别不能为C级或D级,且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前6个月不得因违反环保或税收法律法规受到特定处罚[9] 政策适用条件与票据管理 - 纳税人从境内收购再生资源,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或符合规定的凭证,销售方为无法申领发票的单位或从事小额零星经营的自然人时,应取得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5] - 纳税人从境外收购再生资源,应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5] - 纳税人应当取得上述票据而未取得的,该部分再生资源对应产品的销售收入不得适用即征即退规定[5] 退税计算与销售收入剔除 - 不得适用即征即退规定的销售收入计算公式为:当期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 × (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的购入再生资源成本 ÷ 当期购进再生资源的全部成本)[6] - 可申请的即征即退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期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 - 不得适用即征即退规定的销售收入) × 适用税率 - 当期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 × 对应的退税比例[6] 产品销售与环保合规要求 - 销售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6] - 销售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重污染工艺,除非满足例外条款规定的技术和条件[6] - 若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纳税人应取得省级或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7] 台账管理与书面声明 - 纳税人应建立或利用现有账册系统记录再生资源收购台账,内容需包括供货方信息、再生资源名称、数量、价格、结算方式及是否取得合规票据等[10] - 纳税人在办理退税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符合政策条件及技术标准的书面声明,并如实注明未取得发票或相关凭证以及接受处罚等情况,未提供书面声明的税务机关不得给予退税[9] 土地增值税预征计税依据变化 - 新规定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项目的,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计征依据为:预收款 ÷ (1 + 适用增值税税率)[15][16] - 旧规定下,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计征依据为:预收款 - 应预缴增值税税款[17] - 举例说明:某公司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税率9%),取得预收款10900万元,按旧规定计税依据为10600万元,预征税额为159万元[19][20]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6 09:54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款所属期确定规则 -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所属期,根据奖金实际发放的年度来确定[5] -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收入和扣除项目均以该期间内实际发生为准[5] - 举例说明:若某单位发放2025年的年终奖,在2025年12月发放则属于2025年度收入,应在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6] - 举例说明:若某单位发放2025年的年终奖,在2026年1月发放则属于2026年度收入,应在2027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6] - 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纳税人可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或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进行计税[6] 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状态查询流程 - 查询操作需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7] - 登录后,可通过三种路径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功能:1)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2) 点击【场景办税】→【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3) 在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词查找[8] - 进入功能界面后,可按条件查询已采集的报告,查询条件包括【项目所在地】等,并可点击【查询】或选择更多条件进行筛选[8] - 查询结果可显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状态,例如“已报告未报验”、“已报验未反馈”、“已反馈”、“已作废”[9] - 查询结果同时可查看报告表的详细信息,包括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合同有效期起止日期等[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