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搜索文档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5 18:2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 专项支持制造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 即征即退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 享受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 策。 享受时间 片图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持续享受。 享受条件 (1)纳税人在境内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适用免税政策的,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销售方为依法依规无法申领发票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自然人,应取得销售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及收购方内部凭证,或者税务 机关代开的发票。小额零星经营业务是指自然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按次起征点的业务。 纳税人从境外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从销售方取得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 纳凭证。 纳税人应当取得上述发票或凭证而未取得的,该部分再生资源对应产品的销售收入不得适用 40 号公告的即征即退规定。不得适用 40 号公告即征即退规定的销售收入=当期销售综合利用产 ...
电税小课堂 | 在其他省份的经营活动结束了,千万别忘了这件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0 09:21
电子税务局功能更新 - "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推出"电税小课堂"栏目 聚焦纳税人日常办税痛点难点 围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最新功能模块 逐项拆解高频涉税业务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助力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走马路 规避涉税风险 为企业长远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1] - 栏目具体教学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详细说明了功能路径和操作步骤 [2][4] 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操作流程 - 功能路径包括通过我要办税菜单、消息提醒跳转链接或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三种方式进入 [4] - 操作步骤详细说明了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的特定登录方式 需选择跨区域报验户 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密码及验证码完成登录 [4] - 登录后系统自动带出跨区域涉税项目管理编号对应的经营基本信息 如存在多条需手动选择编号 [5] - 需查询并勾选预缴税款信息 系统自动带出至经营活动情况栏 可手动增行补充或删行删除预缴信息 确认无误后提交 [5] - 提交成功后提示办理成功 可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下载申请表或文书 [5]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或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 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11][12] - 享受优惠需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12] - 纳税人申请享受政策需同时符合多项条件 包括境内收购再生资源需按规定取得发票或凭证 需建立再生资源收购台账 销售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或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 [12][13][14] - 涉及危险废物的资源综合利用 需取得省级或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14][17] - 纳税人信用级别不能为C级或D级 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前6个月内不得因违反环保法规受行政处罚(特定轻微处罚除外)或违反税收法规被处罚 [15][16] - 纳税人一旦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或技术标准 当月起停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8]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19]
漫解税收|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解析——这2个误区不要踩!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0 19:14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 - 利用废渣生产水泥熟料可享受70%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4] - 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比例分为30%、50%、70%、90%和100%五档,具体适用目录需参考《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4] - 企业若未取得合规发票(如从个体户采购的30%原材料无增值税发票),对应部分的销售收入不得享受退税政策[4] 快递服务增值税政策 - 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10] - 快递企业需取得经营许可并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分支机构或末端网点[10] - 快递服务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全流程,但仅提供运输服务的业务不在此列[11] 小规模纳税人税费减免 - 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最高50%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减征[12] - 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水利建设基金[12]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1 08:25
再生资源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要点 - 境内收购再生资源需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免税普通发票 若销售方为无法申领发票的单位或自然人 需取得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2] - 境外收购再生资源需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2] - 未取得合规凭证的再生资源对应产品销售收入不得适用40号公告即征即退规定 计算公式为:不得适用即征即退的销售收入=当期销售收入×(未取得凭证的再生资源成本÷当期购进再生资源全部成本) [2] - 可申请退税额计算公式:[(当期销售收入-不得适用部分)×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退税比例 [2] 台账管理要求 - 台账需包含供货方信息 再生资源名称 数量 价格 结算方式 发票取得情况等 [2] - 现有账册系统已包含上述内容的无需单独建账 [2] 产品劳务合规标准 - 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得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 限制类项目 [2] - 不得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 高环境风险"产品或重污染工艺 标注"GHW/GHF"产品需满足例外条款 [2] - 涉及危险废物的需取得省级或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 纳税信用要求 - 纳税信用等级不能为C级或D级 [2] - 申请退税所属期前6个月不得发生严重违规情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