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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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解喀斯特地貌地下水污染治理难题,调研团队来广西百色找答案
中国环境报· 2026-01-20 08:38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指出,广西百色作为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地区,其地下水污染治理面临地质特殊性、法律适用性错位、经济欠发达、执法困难以及农矿复合污染溯源追责复杂等多重困境[1][2][3][4][5] - 文章提出,治理需探索一条将普适性环境法律与地方特殊性相统一的差异化路径,具体包括推动法律规则“在地化”、发挥乡规民约作用、引入比例担责原则以及建立多元资金保障机制[6][7][8] 地质与法律适用性挑战 - 百色市岩溶区面积约占全市的1/3,其地下溶洞、裂隙密集发育,污染物可通过岩溶管道迅速下渗扩散[2] - 现行基于平原地质条件设计的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在此面临“水土不服”,强调的“防渗”和通用“监测”标准在天然“漏斗”遍布的岩溶区难以有效适用[2] - 例如,靖西市某锰矿渣污染案例中,按通用标准布设的监测井未能实现上游及时预警,待下游发现时污染已难控制[2] 经济与执法困境 - 百色2024年人均GDP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6%,经济欠发达制约治理投入[4] - 在喀斯特地区铺设高标准防渗管网成本极高,每公里造价达120万元,是平原地区的数倍,部分工程为控成本降低标准,反而导致“管网渗漏加剧污染”[4] - 执法面临资金短缺与技术门槛的双重制约,同时部分地方重点企业因税收贡献大而享有“执法宽松”,导致“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倒挂现象[4] 污染溯源与责任认定难题 - 百色“农业立市”与“矿业强市”战略空间重叠,导致地下水中的氟化物和重金属超标可能来自铝厂点源渗漏,也可能来自农田过量施用的磷肥,形成复杂的复合型污染[5] - 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污染给“谁污染,谁治理”的法律责任认定带来巨大挑战,且岩溶地下水运动复杂,精准溯源技术难度大、费用高昂[5] - 历史遗留问题更为棘手,如田阳区与德保县交界处一些废弃矿山持续排放酸性废水,但责任企业已注销,导致“生态环境旧账”无人埋单[5] 村民认知与基层治理现状 - 调研显示,仅14.2%的受访村民(多为村干部)知晓相关生态环境法规,法律在基层存在“悬浮”状态[3] - 德保某村68.4%的农户明确拒绝减少化肥使用,理由包括担心减产和封井补偿不到位[3] - 另一方面,乡土社会的非正式制度如村规民约能发挥一定作用,靖西某村通过“污染溶洞者禁入祭祖”的村规,有效遏制了约62%的私排行为[3] 提出的差异化治理路径 - **法律规则“在地化”**:建议百色市利用立法权制定岩溶区地下水污染防治条例,例如在地下暗河发育区推行更严的负面清单制度,设立差异化的监测标准,在岩溶强径流地带加大监测井密度和频率[7] - **发挥乡规民约作用**:建议将法律禁止性规定与当地“敬山护水”的传统生态伦理、村规民约相结合,同时降低环境公益诉讼门槛,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援助基金”,解决村民“鉴定贵、举证难”问题[7] - **引入“比例担责”原则**:建议制定溯源技术指南,依据企业排污特征因子和周边农业活动强度建立责任分摊模型,以解决复合污染责任认定难题[8] - **建立多元资金保障机制**:推动建立“地质成本系数”调整机制,在申请专项治理资金时根据岩溶发育程度争取更高补助比例,同时针对历史遗留污染建立“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治理基金”,资金来源可包括土地出让收益提成及向现有资源开采企业征收的环境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