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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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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中国证监会召开立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
证券日报网· 2025-12-08 19:47
证监会建立资本市场立法联系点机制 - 中国证监会近日建立立法联系点制度并召开首次工作座谈会 旨在拓宽市场各方参与资本市场立法的渠道 更好反映投资者等市场各方声音[1] - 首批确立六家单位作为第一批立法联系点 包括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 陕西证监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1] - 从首批入选单位看 基本涵盖证券 基金 期货公司 地方上市公司协会 地方证监局和交易所等资本市场各类主体 具有一定代表性[1] 立法联系点的设立目的与工作机制 - 设立立法联系点是为了在资本市场立法工作中拓宽倾听市场及社会各方意见的渠道 尤其是听取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建议[2] - 目前中国有2亿多股票投资者 8亿多基金投资者和200多万期货交易者[2] - 未来证监会将用好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 注意听取投资者 交易者的声音 收集和汇聚民意 从实践出发解决实际问题 增强立法的针对性[2] - 座谈会上 证监会委托六家立法联系点就近期公开征求意见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等一部行政法规和两部部门规章开展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2] 立法联系点的职责与保障 - 六家立法联系点表示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人员力量配备 夯实履职基础[1] - 立法联系点将充分发挥贴近市场 贴近投资者和会员的优势 依托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形式 加强资本市场法治研究 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1] - 立法联系点相关辖区派出机构负责人表示将加强联系和指导 积极支持 保障立法联系点发挥好积极作用[1] - 下一步 各个立法联系点需要加强人员和制度保障 坚持政治性 人民性 实践性 专业性和纪律性 研究提出高质量 专业性的意见建议[2] - 相关辖区证监局要做好服务 支持和保障工作 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 共同做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工作[2] 制度背景与意义 - 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我国立法实践中的一项创新举措 通过设立于基层单位的固定立法联系点 直接听取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提升立法的科学性与民主性[3] - 该制度于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 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深化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3] - 2023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将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式纳入国家基本法律之中 以法律形式固化了这一民主立法的重要实践创新[3] - 证监会建立立法联系点是资本市场监管工作政治性 人民性的直接体现 是资本市场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的有力保障 将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强有力的保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