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与改编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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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复制改编边界确立“二次创作”认定规则
新浪财经· 2025-12-20 07:34
【案情简介】 自2020年起,汪某伙同韩某等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根据某漫画中的美术形象,利用3D 打印技术设计生成漫画里角色的高精度模型,委托工厂进行开模生产成品手办,并通过包某、吴某(均 另案处理)等代理在境内外销售。经鉴定,汪某等人生产的漫画角色手办与权利人作品构成复制关系。 经司法审计,汪某、韩某非法经营数额共计3000余万元。 2025年4月,经上海市某法院开庭审理,认为汪某、韩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 其美术作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结合被告人的犯罪金额、认罪悔罪态度及其他量刑情节,判决汪 某、韩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万元;判处韩某有期徒 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一审判决后,汪某提出上诉。同年6月,上 海市某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单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复核交易数据,确定犯罪数额。汪某上诉称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金额存在转单被重复计算的问题,对 此,二审检察机关调取汪某制作各款手办的多份发货表单,经梳理发现不同表单之间存在时间延续和内 容更新的部分,系汪某在不同时间段对同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