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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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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发特朗普遛企鹅新华社回动画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6-01-28 14:13
事件概述 - 白宫于24日在社交媒体平台X上发布了一张人工智能合成图片 内容为美国总统特朗普与一只举着美国国旗的企鹅走在冰天雪地中 远处插有格陵兰岛旗 配文“拥抱企鹅” [1] - 由于格陵兰岛没有企鹅 该图片在X平台引发网友嘲讽和二次创作 例如有网友将图片中的企鹅替换为北极熊 或贴出企鹅的全球栖息范围图 [1] 新华社的回应与传播效果 - 新华社在其X账号上发布了一则“二次创作”的小动画 动画中手持棒球球棒的山姆大叔用绳索拖拽一只不愿前行的企鹅 并配文“即使格陵兰岛上有企鹅 情况也会是这样” [1] - 该动画在X平台被广泛转发 浏览量已近160万 点赞数超过1万 [1] - 今日俄罗斯在一天之内转发了三次该动画 并发表题为《中国借格陵兰企鹅梗图调侃白宫》的报道 不少外国媒体人也进行了转发 [1] 舆论反响与解读 - 一位名为Rebel Reiver的网友评论称 中国媒体的这版二次创作完美反映了美国自身 即企鹅被强行从南极洲拖到格陵兰成为入侵物种的意象 [1]
告别流量至上 为“AI魔改”立规
新浪财经· 2026-01-16 18:50
行业监管动态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AI魔改”视频专项治理,重点清理针对四大名著、历史题材、革命题材、英模人物等电视剧作品的“AI魔改”视频 [1] - 专项治理旨在遏制篡改经典、歪曲历史、娱乐化严肃内容的视频传播乱象,保护文艺作品完整性,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 - 网络视听平台被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容审核把关,清理违规内容并处置乱象突出的账号,以扭转不良态势并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网络空间 [8] 市场与用户规模 - 截至2025年6月,中国生成式人工智能用户规模达5.15亿人,较2024年12月增长2.66亿人,用户规模半年增长106.6%,普及率为36.5% [4] - 2024年以来,多模态大模型推动文生视频、换脸换声技术普及,用户花费几十元至数百元成为会员即可根据文字生成视频,导致“AI魔改”视频批量涌现 [4] - 一些短视频平台和商家将大量教程和电视剧无字幕高清素材打包出售,以此获取流量并轻松获利 [4] 内容创作与传播模式 - AI技术的低门槛使得“魔改”可以被大规模、流水线式生产,一旦某种模式成为流量密码,立即有大量创作者跟风模仿,导致网络空间短时间内被大量同质化、低质量视频淹没 [4] - 创作者常对经典电视剧的“名场面”下手,借助AI重配主角台词,相关教程在视频平台上广泛传播,从软件使用到操作步骤均有详细说明 [6] - 如何界定合理二次创作与恶意扭曲“魔改”是关键,专家认为本质界限在于是否尊重原作精神内核 [6] 法律与版权风险 - 对经典影视片段进行“AI魔改”很可能涉及侵权,根据《著作权法》,未经许可使用作品中具有独创性表达的画面,无论片段长短都涉及侵权,权利人是否有经济损失并非判断关键 [7] - 此类内容往往涉嫌构成对原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将创作自由异化为单纯攫取流量的工具 [4] - 法律层面需加快迭代,破解数字时代著作权保护难题,应明确AIGC场景下的侵权认定标准与责任主体,并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以提高违法成本 [8] 社会影响与潜在危害 - “AI魔改”内容最直接的危害是严重扭曲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历史认知与文化价值观,使虚构与真实界限模糊,导致集体记忆错位,更深层次上则解构了经典作品的精神内核,侵蚀社会文化共识 [4] - 可能导致内容失真风险,AI便捷地篡改情节会误导观众,让历史事实失真;以及价值观偏差风险,以“创新”为名行“解构”之实,传播错误导向 [5] - 家长担忧尚未对传统文化、经典名著有全面认知的儿童可能被这些“魔改”视频误导 [4] 行业治理与生态构建 - 专项治理短期内促使部分创作者重构流量逻辑,合规成本上升,但多位专家强调治理不能简单等同于抑制创作活力,实则是行业走向健康的必经之路 [8] - 平台应优化推荐算法,不能唯流量是从,而应强化审核机制,更加重视内容品质、用户反馈等综合评价 [8] - 治理能为优质内容腾出生存空间,并倒逼平台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审核与推荐算法,从长远看将为真正有价值的创新提供更肥沃的土壤 [9] - 此次专项治理是推动内容产业从“流量至上”向“质量优先”转型升级的重要信号,有望引导行业步入更加规范、健康的发展新阶段 [9] 技术应用与产业规范 - 技术上,平台需落实深度合成标识,建立全流程风控 [9] - 产业上,应探索灵活授权模式以降低合规成本,并细化AIGC版权授权与文化保护红线 [9]
厘清复制改编边界确立“二次创作”认定规则
新浪财经· 2025-12-20 07:34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汪某与韩某未经许可,利用3D打印技术复制某漫画角色形象并生产销售手办,非法经营数额达3000余万元人民币 [1] - 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00万元,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并处罚金50万元 [1] - 汪某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 案件审查与证据要点 - 检察机关系统梳理并核实了从原始权利人到被授权方的完整权利流转路径,确认了权利主体的适格性与授权链的完整性 [2] - 针对未扣押全部产品实物的情况,检方通过扣押实物、生产销售过程中的电子数据及买家拍摄图等多渠道合法获取检材进行比对 [3] - 采用“整体观感法”与“抽象测试法”相结合的方式,判定涉案手办与原作品构成复制关系,驳斥了“二次创作”的辩解 [3] - 针对犯罪金额的争议,二审检方通过复核多份发货表单、比对交易信息及结合代理商供述,确认不存在重复计算,驳回了汪某的上诉理由 [4] 行业法律实践指引 - 在处理涉及多层转授权的案件时,需首要关注并查明权利来源,要求提供作品登记证书、创作过程等证据,并追溯授权链条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5] - 需明确授权链条中的核心内容,包括权利种类、地域范围、时间期限、是否专有及是否允许改编等,以准确认定“未经许可”这一要件 [5] - 当前行业侵权手段呈现向“非精确复制”转变的趋势,需严格区分复制行为与改编行为 [6] - 判断“二次创作”抗辩的关键在于,改编行为是否融入了新的创意和表达,形成了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若仅局部调整且未改变核心独创性表达,则仍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复制行为 [6] - 法律意义上的“复制”不因载体形态(如从平面到立体)的变化而改变性质,只要实质性地再现原作品的独创性表达即构成复制 [6] 案件的社会与行业影响 - 本案通过全面细致的法律说理,从法律适用、证据审查、行业影响等多维度驳斥了被告人的抗辩,分析了“复制”与“改编”的法律界限 [7] - 案件揭示了侵权行为对原创生态的破坏性影响,警示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竞争乱象 [7] - 建议联合开展多元媒体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向社会公众阐明“二次创作”的边界与侵权责任,传递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创造的司法理念 [7]
大量网红模仿雷军,夸张用词被举报侵权,平台对此事作出回应
搜狐财经· 2025-11-07 12:40
文章核心观点 - 一场由小米创始人雷军演讲风格引发的全民模仿风潮在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广泛传播 大量网红通过模仿其语言和风格进行商品推销或内容创作并迅速涨粉 但部分夸张、低质的模仿内容引发了品牌方的担忧和举报 平台方则认为此类模仿属于合理的二次创作范畴 驳回了大量侵权举报 这场风潮反映了雷军个人影响力的扩大和成为时代符号的现象 也引发了关于品牌形象管理与民间创意之间关系的讨论 [1][3][4][6][8] 事件现象与传播 - 雷军的演讲风格从科技圈火到全民模仿 在短视频平台、夜市摊位、乡镇集市等场景广泛传播 [1] - 模仿内容多样 涉及卖红薯、卖茶叶、卖房子等多种商品推销 甚至有人在田间地头进行模仿 [1] - 模仿风潮火爆的原因在于雷军演讲的语言节奏、情绪调动和肢体动作极具模仿性 其“既真诚又带点憨气”的表达方式具有强烈传播力 [3] - 模仿门槛极低 只需话筒、热情和类似“全力以赴”、“相信自己”、“用心去做”的语句 许多人借此迅速出圈并成为“网红雷军” [4] 对品牌的影响与反应 - 模仿内容的泛滥和质量参差不齐 部分内容夸张到搞笑 将原本可能正能量的表达方式玩成了“段子” [4] - 对于科技品牌而言 创始人形象极其重要 雷军原本希望通过真诚分享树立企业家温度 但现在其形象成为全网的“模仿素材库” 引发了品牌公关的焦虑 [4] - 据传 小米方面已开始陆续举报部分过度模仿、夸张调侃的账号 认为这些行为涉嫌损害品牌形象 [4] 平台态度与事件定性 - 平台方态度明确 认为模仿秀属于合理的二次创作范畴 只要不恶意诋毁、不带虚假宣传 就不构成侵权 [6] - 平台因此驳回了大量举报 意味着这场模仿风潮短时间内不会停止 [6] - 从某种角度看 这被视为一场“民间创意狂欢” 人们在模仿中找到表达快乐 并用幽默化解商业叙事的紧张感 [8] 深层含义与影响 - 事件表明雷军已经真正成为一个时代的符号 被广泛模仿从侧面证明了其巨大的公众关注度与认可度 [8] - 对于品牌方而言 最佳的应对方式可能并非“管控” 而是“共情” 即正视模仿背后大众的关注与认可 [8]
人工智能“魔改”应有底线
经济日报· 2025-11-05 08:20
AI“魔改”视频的兴起与监管现状 -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经典影视作品进行荒诞离奇改编的视频在网络平台大量涌现并迅速传播 [1]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于2024年12月发布管理提示,要求排查清理AI肆意“魔改”影视剧的短视频 [2] - 部分平台已开始在相关视频下标注“AI生成”并出台治理公告,明确不鼓励利用AI进行低质创作 [2] 行业面临的法律与侵权风险 - AI“魔改”视频未经授权的改编很可能侵犯著作权,若突破合理使用边界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1] - 借助AI工具进行恶搞并以此牟利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侵权 [1] - 当前需要完善针对人工智能技术的专门立法,进一步明确合理使用与侵权的界限 [2] 平台与相关方的责任与应对措施 - 平台需严格落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内容审核责任,并承担起主体责任 [2] - 平台应建立原创数据库,利用技术手段反制侵权行为,提升识别与拦截的精准度 [2] - 需要形成技术公司、法律机构与文化行业的合作,探索合规应用路径,推动形成跨领域的“技术共治联盟” [2] 对文化审美与价值观的潜在影响 - AI“魔改”视频的碎片化、荒诞化内容可能冲击审美与价值观,长期沉迷可能模糊美丑、真假的边界 [3] - 此类内容可能稀释青少年对文化的认同感 [3] - 教育部门与学校需承担引导责任,培养公众尤其是年轻一代的版权意识和审美素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