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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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四岁党员陈乙香:烽火岁月 巾帼担当
海南日报· 2025-09-22 08:52
革命生涯早期 - 1921年出生于琼山县一个贫农家庭,舅父苏庆河于1927年投身革命担任地下交通员,在其影响下全家支持党组织工作 [2] - 儿时自觉为借宿家中的革命同志站岗放哨,并多次秘密运送舅父交代的物资与信件 [2] - 因频繁联络工作遭国民党反动派怀疑,父母被带走并遭受严刑拷打,父亲惨遭毒打致死,母亲迫害致残,时年17岁的陈乙香决定继承遗志誓死革命 [3] 抗日战争时期 - 1938年12月5日参加“云龙改编”誓师大会,深受教育 [4] - 1939年4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村中第一位党员,后担任乡妇救会会长、扛运队队长 [4] - 抗战期间动员5名青年参军,发展26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4] - 1940年5月在日军包围支部会议现场时,与同志用一枚手榴弹和石头反击并成功脱险 [5] - 1942年反顽战斗期间动员村中妇女冒着枪林弹雨为前线战士运送食物,并参与搬运伤员、回收子弹壳等工作 [5] 解放后妇女工作与贡献 - 海南解放后历任乡、区党委委员兼妇女主任,1956年担任万宁县委候补委员、县妇联副主任 [6] - 积极引导乡村妇女识字念书,调解家庭纠纷,为妇女权益发声 [6] - 曾扎根海南农垦东和、东升等农场,为我国橡胶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6] - 1981年离休后,于2008年为汶川地震救援自愿缴纳“特殊党费”2000元并向民政局捐款,并捐助建设革命纪念亭、纪念园等公益事业 [7] 个人信念与影响 - 家庭成员为革命倾尽所有,家庭茅屋因背靠山林、环境隐蔽成为开展革命工作的理想据点,母亲还在后山挖了可容纳5人的藏身地洞 [2] - 86年党员历程始终秉持“感恩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人生轨迹与党和国家命运同频共振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