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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环药业: 联环药业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委派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40
公司治理结构 -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并保障母公司作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子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委派制度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委派人员需维护母公司利益并对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负责 [1][3][4] 委派人员任职资格 - 委派人员需符合公司法及母公司章程关于董事 监事 高管任职资格的规定 对母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1] - 需具有胜任拟任职务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 在相同或相似职位工作2年以上 且身体健康有足够精力履行职责 [2][2][2] 委派任免程序 - 委派任免程序需符合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审批制度 由母公司总经理会同人力资源部推荐候选人 [2] - 候选人经母公司党委会前置审议及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 向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正式提名 [2] - 母公司可采用公开招聘方式产生候选人 招聘办法由常年法律顾问拟订并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 [2] 职务免除与辞职 - 母公司可免除委派人员职务的情形包括另有任用 考核不胜任 玩忽职守造成权益损失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职务的情形 [3] - 免除职务由母公司总经理会同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 经党委会前置审议及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向子公司提出免职提案 [3] - 委派人员辞职需向母公司总经理提交书面报告 自收到之日起在母公司层面生效 但需在新人选到职前继续履行职责 [3][4] 考核与奖惩机制 - 委派人员的考核与奖惩由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实施 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4] - 考核内容包括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分管工作及职责情况 以及岗位业绩考评指标完成情况 [4] - 实行薪酬与绩效挂钩原则 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年度薪酬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提交子公司董事会执行 [4][5] 制度适用范围与解释 - 制度适用于向参股子公司委派董事 监事 高管事宜 在符合实际情况前提下参照执行 [5] - 制度由母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并负责解释 修改时亦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