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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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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过期作废”?企业不安排休年假被判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新京报· 2025-06-14 18:43
劳动纠纷案例 - 员工刘天因未休完带薪年假与公司产生纠纷,要求支付未休年假工资9万余元 [1] - 公司辩称部分诉求已超过仲裁时效,且根据公司制度未休年假跨年作废 [1] - 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刘天2020年和2021年未休年假工资29593.49元 [2] 法院判决依据 - 法院认定2019年及之前的诉求已超过一年仲裁时效 [2] - 法院认为公司"未休年假跨年作废"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2] - 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2] 年假执行情况 - 刘天2015年入职,2022年离职,2018年后每年应享10天年假 [1] - 实际休假情况:2020年休4天,2022年休7天 [1] - 法院认定2022年已休完当年应休年假 [2]
别让带薪年假成“纸面福利”
经济日报· 2025-05-05 06:06
带薪年休假制度现状 -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但在现实中常因工作繁忙、人手紧张、劳动者话语权较弱等原因成为"纸面福利" [1] - 我国法律规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且休假期间工资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 [1] - 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关键一环 [1] 带薪休假的经济影响 - 春节和"十一"黄金周期间多地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创新高,显示休假对拉动假日经济的重要作用 [1] -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将"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列为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的首位内容 [1] 推动带薪休假落实的措施 - 需要用人单位转变观念,将带薪休假视为对员工的长期投资,提升人力资源效率和团队凝聚力 [2] - 相关部门应开展常态化监督,并对落实企业给予正向激励如补贴、税收减免、利率优惠等 [2] - 针对中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可探索灵活的带薪休假模式并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支持 [2]
激励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 让居民“有闲”消费丨大力提振消费在行动
证券时报· 2025-04-02 12:13
文旅消费潜力 - 春节期间冰雪游和春季踏青反映居民旺盛出游需求,展现假日消费和文旅消费巨大潜力 [1] - 清明假期铁路部门累计发售车票1613万张,显示旅客出行意愿强烈 [3] 带薪年休假制度 - 中办、国办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强调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 [1] - 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分散出游时间的最有效途径,有助于缓解长假期间旅游市场供求失衡和淡季资源闲置问题 [3] - OECD国家研究表明,居民休闲时间每增长1%可促进经济增长约0.8个百分点,我国每增加1%休闲时间拉动经济增长0.3至0.5个百分点 [3] 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 - 企业推出到点"清场"、取消"形式化出勤"等措施,倡导"反内卷"为职工休假创造宽松氛围 [7] - 建议以"以奖代补"方式为执行良好的企业分担成本,激励更多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 [7] - 需从法律层面完善工作时间基准体系,解决长时间工作、无序加班等问题 [8] 中小学春秋假经济价值 - 中小学春秋假可与清明假期衔接形成5天至9天连休,减轻学业负担并鼓励学生走出课堂 [10] - 春秋假是家庭"微度假"和"研学游"黄金时期,具有发展相关产业潜力 [11] - 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可促进家长与孩子联动出游,显著增加家庭出游频率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