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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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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蓉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1]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 会计报表及附注 [1] - 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1]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 [1] - 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 - 审计委员会履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1] 年报审计流程 - 年报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 - 审计委员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方式 次数和结果 [2] -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形成书面意见 [2] -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形成书面意见 [2] - 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进行表决 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2] 会计师事务所改聘管理 - 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原则上不得在此期间改聘 [3] - 确需改聘时审计委员会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对双方执业质量作出合理评价并发表意见 [3] - 改聘需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 并通知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参会陈述意见 [3] - 公司需充分披露股东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3] - 续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需对本年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作出全面客观评价 [3] - 形成肯定性意见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审议 形成否定性意见则应当改聘 [3] - 改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通过见面沟通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 [3] 报告与沟通机制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时需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决议 [4] -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为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4] 信息保密要求 -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计期间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5] - 严禁擅自披露 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严防泄露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5]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 并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 [5]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修改时亦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