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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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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股份: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证券之星· 2025-08-22 17: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完 善公司治理,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明确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的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常设监督机构,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 ...
新 华 都: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8 00:13
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内部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目标为完善治理结构[1][3] - 所有部门及控股子公司需配合审计工作,不得妨碍审计部门履职[4] 审计机构设置 - 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保持独立性且不得与财务部门合并办公[5] - 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并遵守依法审计、廉洁奉公等行为规范[6][7][3] - 审计部可外聘专业人员,其职权与正式员工等同[8] 审计职责与权限 - 核心职责包括评估内控制度有效性、审计财务数据合法性、反舞弊机制建设及季度工作报告[9][10] - 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检查计算机系统、封存可疑文件,并提出追责建议[14] - 重点审计领域包括对外投资、资产交易、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20][24][27][28] 审计程序规范 - 审计流程分准备(计划编制、通知下发)、实施(证据收集、报告撰写)、报告(整改跟踪、后续审计)三阶段[16][17][18] - 需每季度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每年提交全面审计报告,重大内控缺陷需立即上报[21][22]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检查,关注专项账户管理及投资进度合规性[28] 审计重点事项 - 对外投资审计需核查审批程序、合同履行及风险控制措施[24] - 关联交易审计聚焦名单更新、定价公允性及独立董事意见[27] - 财务审计重点为会计信息真实性、资产质量及偿债能力[29] 奖惩与成果运用 - 对阻挠审计、虚假陈述等行为可追究经济或刑事责任[30] - 审计人员渎职或泄密将受纪律处分,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31][32] - 审计成果需推动问题整改、制度优化及问责机制落实[33]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属审计部[35][36]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规为准[34]
海大集团: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30
公司治理结构 - 控股子公司定义为公司持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独立法人实体[1][2] - 子公司需建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公司通过参与三会行使管理权[14] - 公司推荐董事需占子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长由公司推荐董事担任[18][19] 管理控制机制 - 子公司重大事项需向公司报告,包括财务、业务及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7][8] - 公司通过审计部每季度核查子公司财务状况,提出整改要求[29] - 子公司章程需明确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权限,与公司统一会计制度[28][37] 设立与投资规范 - 设立子公司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经投资论证后由总裁会议或董事会审批[11][12] - 并购形成控股子公司需提交可行性报告,超权限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2][13] 人事与考核 - 子公司高管任免由董事会决定,需报公司备案,董事与监事不得兼任[23][24] - 子公司经营班子考核与净利润挂钩,奖惩方案由年度责任书确定[32][33] - 子公司自主招聘员工不纳入公司编制,薪酬按子公司标准执行[40] 信息披露要求 - 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事件,需建立内部报告制度并指定信息报告人[41][42] - 信息报告人需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43] 监督与合规 - 子公司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上市规则,接受公司监督[9][13] - 公司可对违规责任人处以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法律追责[34]
济民健康“萝卜章”谜案
经济网· 2025-05-16 16:36
公司事件概述 - 济民健康因高管伪造印章事件预计损失2831.71万元 导致2024年净利润亏损5971万元 与2023年亏损接近 [1] - 事件源于副总裁何清红团队私刻公司及子公司公章 与经销商签订《补充协议》 引发退货退款及资金占用补偿纠纷 [1][4] - 公司股价在事件曝光次日(3月27日)跌停 [1] 涉事高管背景 - 何清红2022年3月24日被聘为副总裁 主要负责医疗器械国内市场营销 2022-2024年薪酬分别为66万元、145万元、70万元 [4] - 其团队2023-2024年实现销售额约1.17亿元 占公司同期营收7% [5] -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解聘何清红 [4] 内部控制问题 - 律师指出公司管理存在明显失职 包括员工教育不足 合同管理混乱 未将销售收入与合同关联核查 [5] - 公司公告称将加强治理和内控 但未披露具体改进措施 [5] - 专家建议增加"防骗条款" 完善合同留痕与归档制度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5][6] 法律风险分析 - 《补充协议》约定经销商未实现销售可退货 并获得10%资金占用补偿 [7] - 律师认为若经销商善意相信高管代表权 协议可能有效 公司需承担法律责任 [8] - 法院判决关键取决于签字真实性或盖章授权事实 而非印章真伪 [8] 事件时间线 - 何清红团队2023年3月私刻公章 至2024年3月26日公司公告 历时26个月 [9] - 公司未披露为何延迟发现 也未说明退货产品处理方式及8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细节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