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德主刑辅
icon
搜索文档
宽严相济的传统思维及其当代转化
新浪财经· 2026-01-28 01:52
宽严相济传统思维的历史演进 - 理论奠基于先秦时期,儒家主张“仁政”强调“宽”,法家强调“法治”主张“重刑轻罪” [2] - 体系成型于汉唐时期,汉初推行“轻徭薄赋、约法省刑”,董仲舒提出“德主刑辅”,《唐律疏议》以“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为核心 [2] - 实践深化于宋明清时期,宋代“折杖法”体现“宽”,明初“重典治吏”体现“严”,清代通过秋审制度推崇慎刑 [2] 宽严相济传统思维的核心内涵 - 核心原则是“德主刑辅”,强调道德教化为主导,刑罚为辅助手段 [2] - 适用原则是“宽严适度”,“宽”体现为对老幼废疾者减免刑罚、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严”体现为对“十恶”重罪、贪官污吏等严厉打击 [2] - 强调“因时制宜”的动态调适,根据社会形势变化灵活调整宽严侧重 [2] 宽严相济传统思维的现代转型与制度创新 - 与法治原则深度融合,强调“宽不是法外开恩,严不是法外加重”,严格依法并遵循正当程序 [3] - 从刑事司法政策升华为全面治理理念,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3] - 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制度等具体制度实现现代转型,将微罪及轻罪纳入酌定不起诉适用范围 [3][4] 宽严相济政策的现代实践机制与动态适应 - 需构建“规范—事实—一般性情景”的反思性平衡机制,包含规范指引、情景识别、情境中介和规范调适四个步骤 [4] - 适用呈现阶段性变化,对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强化追诉,激活正当防卫条款,积极适用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条款 [4] - 在数字时代需应对新型犯罪,对网络金融诈骗等犯罪“该严则严”,对技术认知局限导致的轻微违法可探索“该宽则宽” [4] 宽严相济政策的贯彻原则 - 需坚持法理情统一原则,“法”指相关法律法规,“理”包括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及社会常理,“情”指社情民意、道德评价等内容 [4] - 坚持法理情统一需准确把握家庭伦常和公众认知,传递正能量,并呼应“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等观念 [4] - 需准确把握比例原则,做到“宽不至于鼓励犯罪,严不至于让人同情”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