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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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月,全国法院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案件17万件
央视新闻· 2025-10-23 08:26
案件总量概况 - 2025年1月至9月全国法院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3225.7万件 同比下降9.17% [1] - 案件构成包括刑事案件117.9万件 民商事案件2117.4万件 行政案件57.4万件 执行案件854.5万件 [1] 刑事案件审判 - 受理刑事一审案件80.4万件 同比下降11.61% 判处生效被告人104.8万人 同比下降10.22% [2] -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罪犯7.7万人 同比下降4.86% [2]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一审案件2719件 同比下降14.84%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一审案件672件 同比上升63.11% [2] - 受理诈骗犯罪一审案件7.1万件 同比上升7.8% [2] 民商事案件审判 - 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1895.4万件 同比上升37.45% [2] - 受理劳动争议一审案件64.8万件 同比上升37.5% [3] - 受理与公司有关纠纷一审案件14.7万件 同比上升70.21% [3] - 受理证券纠纷一审案件2.0万件 同比上升63.22% [3] - 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5.4万件 同比上升33.78% [3] - 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案件17.0万件 同比上升49.79% [4] - 受理涉外民商事一审案件3.5万件 同比上升59.73% [4]
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射钉器改制火药枪犯罪典型案例
中国新闻网· 2025-10-15 13:10
案例特点总结 - 依法从严惩处涉枪犯罪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1] -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对情节恶劣者从严、对具有自首等情节者从宽处理 [2] - 通过典型案例标明行为红线 提高公众防范涉枪违法犯罪风险意识 [3] 吴某祥非法制造枪支案 - 被告人购买射钉器及钢管后在家改制成1支火药枪并主动上缴 [7] - 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 因自首及认罪认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8] - 典型意义在于明确加工改造射钉器使其具备枪械性能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制造枪支罪 [9] 何某等非法买卖、邮寄枪支案 - 两被告人明知系改制射钉器仍为牟利通过网络销售36支 获利16,324元 [10] - 法院以非法买卖、邮寄枪支罪判处主犯何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刘某容有期徒刑十一年 [11] - 典型意义在于对为牟利网络销售改制射钉器主体及配件的行为依法严惩 彰显维护公共安全态度 [13] 罗某甲非法制造枪支、罗某乙非法持有枪支案 - 罗某甲非法制造枪支 罗某乙非法持有枪支并在打猎时误伤罗某甲致其轻伤 [14] - 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罗某甲有期徒刑二年 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罗某乙有期徒刑八个月 [15] - 典型意义在于警示公众射钉器改制火药枪威力大 非法制造及持有具有巨大潜在危险和社会隐患 [16] 陈某明非法持有枪支、非法制造枪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 被告人非法持有、制造枪支并使用该枪支猎杀1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角雉 价值6万元 [18] - 法院数罪并罚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19] - 典型意义在于对使用非法持有、制造的枪支实施其他犯罪的行为依法数罪并罚从严惩处 [20] 张某斌非法持有枪支案 - 被告人因感情纠纷非法持有2支改制火药枪 并曾当众击发1次 [21] - 法院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2] - 典型意义在于对具有严重危害他人安全现实危险的非法持有枪支犯罪依法严惩 [24] 孙某刚非法制造枪支案 - 被告人为打猎网购配件将2支射钉器改制成火药枪 存放家中未再使用 [25] - 法院综合考虑其初犯、认罪认罚、社会危害小等因素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6] - 典型意义在于阐释适用缓刑条件 即使枪支未使用 私自制造或持有亦触犯法律红线 [27]
惩治射钉器改制火药枪犯罪,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中国新闻网· 2025-10-15 11:10
司法政策导向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个依法惩治射钉器改制火药枪犯罪典型案例 [1] - 典型案例特点包括依法从严惩处、坚持宽严相济以及标明行为红线 [1][2][3] - 对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1] 行业与产品界定 - 射钉器是一种用于建筑装修等领域的快速紧固工具,利用压缩空气、火药燃气或电力驱动 [2] - 根据中国枪支管理法规定,枪支是以火药或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足以致人伤亡的器具 [3] - 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3] 市场行为与风险 - 不法分子利用射钉器易获得、易改装的特点,通过购买关键零部件进行加工制作、组装、改装,非法制造成枪支 [2] - 典型案例涉及持改制火药枪致人轻伤、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通过网络非法买卖邮寄改制射钉器及配件等行为 [1] - 部分涉案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对涉枪违法犯罪危害性认识不足 [3]
滚动更新|中央政法委:正在起草新一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12 11:23
法治建设进展 - 中央政法委正在起草新一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 研究下一步法治建设主要任务举措[3]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36件 修改法律63件次 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5件 作出法律解释1件 现行有效法律306件 行政法规和监察法规600件 地方性性法规14000多件[4] - 深入推进严格执法 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 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 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 健全国家执行体制 完善对强制措施的事前审查 事中监督 事后纠正工作机制[3] 司法案件数据 - 2024年全国法院受案4602万件 较2020年增长41.5%[2] - "十四五"期间全国法院累计受理案件18974.5万件[6][7] - 一 二审累计服判息诉率达98.03%[2] - 一审审结刑事案件523.1万件[8] - 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4万件[8] 社会治理成效 - 2024年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5.7%[2] - 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9.6万个 人民调解员310万人[5] - "十四五"期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7900多万件 调解成功率95%以上[5] - 全国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全面运行[2] 营商环境建设 - 政法机关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2] -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 出台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导意见[8] - 发挥破产审判出清和挽救功能 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8] - 高标准建设国际商事法庭 加强外商投资司法保护 依法维护"走出去"企业合法权益[8]
壹快评︱破除“唯数额论”,洗钱罪判定要体现宽严相济原则
第一财经· 2025-08-26 10:50
司法政策调整 -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严密刑事法网并加强反洗钱犯罪惩治力度 [1] - 2020至2024年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3.02万件 各级人民法院审结一审案件22.09万件 [1]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洗钱类犯罪规制体系中适用范围最广且案件数量最多 依法惩治该类犯罪对推进反洗钱工作意义重大 [1] 定罪标准优化 - 从上下游关系、主观恶性、行为手段、涉案金额及犯罪后果等方面综合判断行为社会危害性以实现更精准打击犯罪 [2] - 对数额较小但与上游犯罪关联紧密且情节恶劣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可以定罪处罚 [2] - 对数额较大但因与上游犯罪关联松散且情节轻微的行为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2] 司法实践区分 - 针对犯罪链条底端"卡农"仅以本人银行卡提供帮助的行为 因其与上游犯罪关联松散且对资金控制力弱 需注意限定刑事打击面而非仅因数额较大一律入罪 [3] - 洗钱罪构成要件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需结合行为人职业经历、与上游犯罪人员关系等多角度审查认定主观认知 [4] - 对"明知"认定需谨慎 对"应知"推定需严格条件 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4] 政策执行导向 -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洗钱罪领域强调严惩和教育双重作用 但政策执行上严起来相对容易而宽起来较难 [4] - 针对实践中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的形势 明确刑法规范范围以指导司法机关依法惩治各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 [1]
两高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新华社· 2025-08-26 10:33
虚拟货币在犯罪资金转移中的应用 - 犯罪集团利用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掩盖犯罪资金来源和性质 借助网络空间实时性突破空间限制并加快资金转移速度 [1] - 被告人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将犯罪所得用于购买虚拟货币 再以虚拟货币形式实现资金快速转移以逃避公安机关追查 [1] - 法院认定三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 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大额黄金交易作为犯罪资金转移手段 - 犯罪分子利用大额黄金交易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在全国多地蔓延扩散 成为新的常见犯罪手法 [1] - 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大额黄金交易方式转移犯罪所得仍配合交易 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废品回收行业的收赃销赃行为 - 犯罪分子假借废品回收从业便利实施收赃销赃犯罪行为 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的常见方法 [2] - 被告人长期多次以明显低于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来源不明铺路钢板 非法获利600余万元 [2] - 法院认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 司法实践中罪名界定标准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划分成为司法办案难题 [2] - 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的"明知" 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综合考察行为人主观明知内容和提供帮助类型方式 [2] - 准确界定区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帮信罪 推动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 [2] 典型案例的司法指导意义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对依法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1][2] - 典型案例涉及实践中常见法律适用问题 有助于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相关司法解释 [2] - 各级法院检察院将提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案件办案质效 更好发挥刑事司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作用 [2]
2025年上半年111万余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
新华网· 2025-07-21 21:10
司法审判工作总体数据 - 2025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2109.2万件 [1] - 其中民商事案件1382.9万件 执行案件560.8万件 刑事案件76.7万件 行政案件38.1万件 [1] 执行案件与信用体系建设 - 2025年上半年新纳入失信名单103.3万人次 连续五个季度下降 [1] - 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111.58万人次 [1] - 受理首次执行案件531.2万件 同比上升13.62% [1] - 执行完毕率和执行到位率分别为41.96%和54.38% [1] 刑事案件审判 - 受理刑事一审案件52.9万件 同比下降10.4% [1] - 判处生效被告人70万人 同比下降9.03% [1] 知识产权审判 - 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0.7万件 同比上升36.15% [1] 行政案件审判 - 受理行政一审案件17.5万件 同比上升19.67% [2] - 受理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10.6万件 同比上升24.88% [2] 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先行调解案件231.6万件 [2] - 调解成功149.3万件 [2]
封存轻微犯罪记录 打破制度性歧视
经济观察报· 2025-07-19 14:57
政策背景与法律进展 - 中共中央于7月14日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1] - 2024年7月二十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愿景 [1] -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于6月27日新增第一百二十六条确立违法记录封存制度 规定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公开 仅限国家机关办案需要或按规定查询 [1] 制度设计与实践意义 - 《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行政法领域被称为"小刑法" 与刑事法在构成要件上相互衔接且互为补充 [2] -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为轻微犯罪记录封存提供先行试验基础 未来将实现违法与轻罪治理的"同频调整" [2] - 2022年判处罪犯143万人中 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轻罪案件占比83.7% 一年以下刑期占比超61.2% [2] 社会影响与治理效益 - 违法犯罪附随效果导致行业禁入/资格受限/利益减损 并累及亲属 父母轻微犯罪致子女无法就业现象普遍 [2] - 记录封存制度防止83.7%的轻罪案件当事人无法回归社会 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2] - 刑法入罪门槛不高 许多罪名社会危害性不强 记录封存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3] 公民权益与社会治理 - 犯罪标签化导致系统性歧视 就业/入学等多层面区别对待 [4] - 封存制度防止犯罪附随后果滥用 通过区分罪行轻重改变公众刻板印象 [4] - 推动社会心态向和谐/包容/友善转变 实现社会治理与公民权益保障良性互动 [4]
“可拆卸服饰”等手办被定淫秽物品,12人获刑
新京报· 2025-05-06 10:27
案件判决与司法认定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团伙制售黄色手办案件 12名被告人被认定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刑期从四年九个月到判一缓一不等[2] - 法院认定争议手办为淫秽物品依据公安机关鉴定结论及两名未满18岁证人证言 证人购买后因含色情内容羞于展示[2][6] - 该案系全国首例黄色手办被判淫秽物品犯罪案件 法学专家认为司法介入是对行政监管盲区的必要补充[2][16] 产业链规模与查处情况 - 主犯许某在东莞经营工厂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 公安机关查扣其仓库内3万余件手办均被鉴定为淫秽物品[5] - 案涉网店自2022年起销售淫秽手办2万余件 销售金额达200余万元人民币 另一主犯孟某制作8000件销售5000余件[5] - 央视2023年12月曝光黄色手办产业链后 多地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 东莞作为全国最大玩具出口基地拥有超4000家玩具生产企业[4] 行业监管现状 - 手办行业缺乏有效行政监管和行业标准 主犯孟某辩护人称其不知该行为会被打击[15] - 法学专家指出刑法介入具有正当性 无需以行业监管体系完善为前提 判决为行业划定不可逾越的底线标准[16] - 行业存在结构性监管漏洞 包括实体手办巡查盲区 平台内容审核失位 亚文化产品伦理共识缺失[16] 未成年人保护影响 - 黄色手办主要流向未成年人 部分产品标注适用年龄为7-14岁 网店主要客户群体为初中生[18] - 案涉两名证人购买时均未满18岁 手办对青少年迷惑性更强危害性更大[18] - 判决警示新兴业态不得以艺术创作 亚文化或二次元之名突破未成年人保护红线[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