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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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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辩护突围:类型化梳理与精细化辩护路径
搜狐财经· 2025-11-22 08:53
非法经营罪的立法演进与规范结构 - 非法经营罪从特定的经济管制工具演变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口袋罪”,这一转变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复杂性[1] - 1997年刑法最初规定了三种具体情形: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批文、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2] - 通过《刑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释的补充,目前已形成包括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非法经营出版物、非法经营电信业务等十余种具体类型,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兜底条款[2] 非法经营罪的主要行为模式 - 未经许可经营特定业务类型案件涉及金融、电信、出版等特许经营领域,辩护重点围绕行政许可的范围和效力展开[3] - 使用禁止性经营手段类型案件包括使用POS机套现、传销式经营等行为,辩护重点在于行为性质的准确认定和社会危害性评估[4] - 对于适用“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兜底条款的案件,辩护重点包括严格审查行为是否达到与明示类型相当的社会危害程度[5] 非法经营罪的多层次辩护策略 - 违法性层面辩护重点审查指控所依据的“国家规定”,根据《刑法》第96条,国家规定仅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6] - 经营行为层面辩护核心在于区分“无证经营”与“超范围经营”,对于提供技术服务的案件需要运用技术中立原则[7] - 主观故意层面辩护着重审查行为人的从业背景、专业能力、交易习惯等因素,构建其缺乏违法性认识的事实基础[8] - 情节认定层面辩护对经营数额、违法所得等量化指标进行精细化审查,重点区分营业收入与违法所得,扣除合理的经营成本[9] 非法经营案件的证据质证与政策运用 - 证据质证环节对于司法会计鉴定意见,重点审查其依据的财务资料是否完整,审计方法是否符合行业规范[10] - 对于电子证据,严格审查其提取过程的合法性,保管链条的完整性,以及数据内容的真实性[10] - 辩护应当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特别是在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中,运用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精神[11] - 对于创新业态中的经营行为,要结合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论证刑事介入的审慎性[11]
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国家之一!“平安中国”何以成为亮丽名片?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11-17 13:20
国家安全总体成就 - 过去五年中国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 [1] - 中国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命案发生率为每10万人0.44起 [8] - "十四五"期间刑事案件立案数大幅下降 2024年同比下降25.7% 八类严重暴力案件2024年同比下降2.7% [8] 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 - 在华外国留学生普遍认为中国治安良好 女性可深夜独自外出活动而无需担忧安全 [4][6] - 夜间经济活跃 街头充满烟火气息 反映出公众高度的安全感 [8] - 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硬核保障 [8] 网络安全与反间谍 - 国家安全机关破获美国国家安全局针对国家授时中心的重大网络攻击案 该案始于2022年 [10] - 成功斩断攻击链路并消除隐患 避免了可能引发的金融系统紊乱和电力供应中断等严重后果 [10] - 五年来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破获大批间谍案 12339举报电话深入人心 [12] 社区矫正与司法实践 - 社区矫正是体现法治文明进步的刑事制度 有利于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并降低重新犯罪率 [12] - 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 开展心理辅导663.7万人次和职业技能培训76.8万人次 [26] - 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尺度与温度并重 帮助矫正对象重塑人生 如案例中张斌在矫正后顺利融入社会 [24][26]
有温度的法治 新时代中国国家安全成为百姓幸福底色
央视网· 2025-11-16 14:03
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总体成就 - 五年来中国将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到各方面法治工作中 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有序 [1] - "十四五"期间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犯罪 2024年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5.7% 每10万人命案发生数为0.44起 [11] - 中国成为世界上命案发生率最低 刑事犯罪率最低 枪爆案件最少的国家之一 2024年八类严重暴力案件数同比下降2.7% [11] 网络安全与反间谍行动 - 国家安全机关破获美国国家安全局重大网络攻击案 美方自2022年起蓄谋攻击国家授时中心 [11] - 成功斩断攻击链路并升级防范措施 国家授时中心承担"北京时间"产生保持任务 遭破坏将引发金融 交通 通信等多系统瘫痪 [11] - 五年来依法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破获大批间谍案 筑牢反间防谍防线 [13] 社区矫正与犯罪预防成效 - 社区矫正作为重要刑事制度 有利于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并降低重新犯罪率 [13] - 五年来共开展心理辅导663.7万人次 职业技能培训76.8万人次 指导就业就学112.2万人次 [22] - 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 采取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 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22][24] 国际视角下的公共安全体验 - 在华留学生普遍认可中国治安 女性可任何时间单独外出 夜间独自回家和乘坐公共交通均感安全 [3] - 当地居民乐于助人 警察和保安随时提供帮助 夜晚城市充满烟火气 [5][7] - 外国留学生认为中国安全感体现在可自由探索城市每个地方 社会公共安全得到硬核保障 [8]
立足“但书”条款依法落实轻微犯罪“当宽则宽”
人民网· 2025-11-14 08:5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刑事犯罪案件结构变化显著,轻罪案件占比大幅上升,盗窃罪是轻罪案件中的高发罪名[1] - 司法实践对盗窃罪运用刑法总则“但书”条款出罪比较困难,应重视其在轻微犯罪处理中的应用[1] - 激活“但书”条款出罪机制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宽则宽”的体现,可避免犯罪附随后果的负面影响[2] 轻微盗窃犯罪出罪理据 - 畅通依法出罪机制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核心,对轻罪应“当宽则宽”,一概入罪违背刑法谦抑性且浪费司法资源[2] - 犯罪附随后果如资格限制、社会评价贬损等是轻微犯罪不能承受之重,还可能延伸至犯罪人亲属[2] - 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对相关困境的回应,将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行为出罪是最直接解决路径[2] 适用“但书”条款的现实问题 - 盗窃罪社会危害性核心衡量标准是数额,但“多次盗窃”立法确立的“唯次数论”导致入罪易出罪难[3] - 积极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依法定罪)成为“但书”条款适用的主要障碍[4] - 司法解释规定“二年内三次盗窃即属多次盗窃”,标准明确可操作,而“情节显著轻微”过于抽象模糊[4] 司法机制与环境困境 - 司法考核将无罪判决视为负面评价,导致办案人员可能面临责任追究风险,影响“但书”适用积极性[5] - 社会公众“报应刑”观念根深蒂固,有罪必罚理念被广泛接受,办案人员顾虑舆情风险而规避出罪[5] - 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二分制裁模式下,过多运用“但书”出罪可能被质疑变相干预行政机关执法权[4] 激活“但书”条款的路径 - 应明确“但书”条款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契合性,以法益保护为依据进行目的性解释[6] - 刑法分则定量因素如数额标准带有滞后性,而总则“但书”条款恒定,可作为补充实现定罪精确性[7] - 可借鉴醉驾案件治理经验,为“多次盗窃”明晰累计数额等可量化标准,辅助评价“情节显著轻微”[8] 社会危害性与考核改进 - 社会危害性判断应坚持客观危害结果与主观危险性统一,考察被害人损失和行为人的主观危险性[9] - 应区分典型惯犯与因一时贪念初次作案者,对后者适用从宽刑事政策[9] - 有必要调整优化司法机关绩效考核制度,避免机械套用指标和绝对化否决机制,以促进“但书”适用[9]
最高法:推动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 2025-11-13 22:53
刑事审判工作总体方向 - 人民法院将持续推动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1] - 人民法院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公正审理各类刑事案件 [1] 刑事审判工作重点领域 -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多发高发和新类型犯罪 [1] - 对诈骗老弱人群、坑农害农、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劣药等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的犯罪依法从严惩处 [1] - 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涉"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依法用网、文明用网 [1] 刑事审判工作程序与监督 - 严把事实证据关,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 [1] - 严把程序适用关,发挥庭前会议作用,做好庭审工作 [1] - 做实"有信必复"和再审纠错,把办理信访申诉案件同总结分析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性加强审判监督指导 [1] -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做实定分止争,发挥公正裁判引领社会风尚作用 [1]
最高法: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滥杀无辜、残害未成年人等坚决依法适用死刑
新浪财经· 2025-11-13 16:35
刑事司法理念与政策 -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法律专业判断与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结合,定罪量刑需遵循法度、顺应常理、合乎常情 [1] -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和民众实际感受,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 [1] - 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滥杀无辜、残害未成年人等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适用死刑 [2] - 严把事实证据关,坚持证据裁判和疑罪从无原则,对存疑证据不予采信、瑕疵证据着力补正、非法证据坚决排除 [2] 重点打击的犯罪领域 - 依法严惩渗透颠覆、暴力恐怖等犯罪以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和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1] - 依法严惩各类经济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 - 对诈骗老弱人群、坑农害农、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劣药等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的犯罪依法从严惩处 [2] - 依法打击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犯企业名誉权和企业家人格权等犯罪,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2] -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经济纠纷 [2] - 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涉“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2] - 依法严厉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追究为境外赌博提供服务的网络平台刑事责任 [3] 未成年人犯罪与网络犯罪治理 - 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未成年罪犯依法惩治,对情节较轻、认罪悔罪者注重教育感化挽救 [3] - 聚焦网络犯罪新问题,如虚拟货币处置、网络直播淫秽表演等,完善司法规则和裁判标准 [3] - 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黑灰产业上游犯罪的打击,从严惩治“行业内鬼”并适用从业禁止,压实网络平台监管责任 [3] 刑事审判工作数据 - 2020年至2024年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4.46万件,判处罪犯793.91万人 [4] - 同期审结非法集资、洗钱、内幕交易等金融犯罪案件近9万件,较上一个五年下降15.51% [4] - 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3万件,纠正历史形成的涉企产权错案194件313人 [4] - 审结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5.4万件 [4] - 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罪案件2957件,较上一个五年下降16.75% [4]
1—9月,全国法院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案件17万件
央视新闻· 2025-10-23 08:26
案件总量概况 - 2025年1月至9月全国法院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3225.7万件 同比下降9.17% [1] - 案件构成包括刑事案件117.9万件 民商事案件2117.4万件 行政案件57.4万件 执行案件854.5万件 [1] 刑事案件审判 - 受理刑事一审案件80.4万件 同比下降11.61% 判处生效被告人104.8万人 同比下降10.22% [2] -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罪犯7.7万人 同比下降4.86% [2]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一审案件2719件 同比下降14.84%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一审案件672件 同比上升63.11% [2] - 受理诈骗犯罪一审案件7.1万件 同比上升7.8% [2] 民商事案件审判 - 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1895.4万件 同比上升37.45% [2] - 受理劳动争议一审案件64.8万件 同比上升37.5% [3] - 受理与公司有关纠纷一审案件14.7万件 同比上升70.21% [3] - 受理证券纠纷一审案件2.0万件 同比上升63.22% [3] - 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5.4万件 同比上升33.78% [3] - 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案件17.0万件 同比上升49.79% [4] - 受理涉外民商事一审案件3.5万件 同比上升59.73% [4]
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射钉器改制火药枪犯罪典型案例
中国新闻网· 2025-10-15 13:10
案例特点总结 - 依法从严惩处涉枪犯罪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1] -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对情节恶劣者从严、对具有自首等情节者从宽处理 [2] - 通过典型案例标明行为红线 提高公众防范涉枪违法犯罪风险意识 [3] 吴某祥非法制造枪支案 - 被告人购买射钉器及钢管后在家改制成1支火药枪并主动上缴 [7] - 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 因自首及认罪认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8] - 典型意义在于明确加工改造射钉器使其具备枪械性能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制造枪支罪 [9] 何某等非法买卖、邮寄枪支案 - 两被告人明知系改制射钉器仍为牟利通过网络销售36支 获利16,324元 [10] - 法院以非法买卖、邮寄枪支罪判处主犯何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刘某容有期徒刑十一年 [11] - 典型意义在于对为牟利网络销售改制射钉器主体及配件的行为依法严惩 彰显维护公共安全态度 [13] 罗某甲非法制造枪支、罗某乙非法持有枪支案 - 罗某甲非法制造枪支 罗某乙非法持有枪支并在打猎时误伤罗某甲致其轻伤 [14] - 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罗某甲有期徒刑二年 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罗某乙有期徒刑八个月 [15] - 典型意义在于警示公众射钉器改制火药枪威力大 非法制造及持有具有巨大潜在危险和社会隐患 [16] 陈某明非法持有枪支、非法制造枪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 被告人非法持有、制造枪支并使用该枪支猎杀1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角雉 价值6万元 [18] - 法院数罪并罚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19] - 典型意义在于对使用非法持有、制造的枪支实施其他犯罪的行为依法数罪并罚从严惩处 [20] 张某斌非法持有枪支案 - 被告人因感情纠纷非法持有2支改制火药枪 并曾当众击发1次 [21] - 法院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2] - 典型意义在于对具有严重危害他人安全现实危险的非法持有枪支犯罪依法严惩 [24] 孙某刚非法制造枪支案 - 被告人为打猎网购配件将2支射钉器改制成火药枪 存放家中未再使用 [25] - 法院综合考虑其初犯、认罪认罚、社会危害小等因素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6] - 典型意义在于阐释适用缓刑条件 即使枪支未使用 私自制造或持有亦触犯法律红线 [27]
惩治射钉器改制火药枪犯罪,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中国新闻网· 2025-10-15 11:10
司法政策导向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个依法惩治射钉器改制火药枪犯罪典型案例 [1] - 典型案例特点包括依法从严惩处、坚持宽严相济以及标明行为红线 [1][2][3] - 对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1] 行业与产品界定 - 射钉器是一种用于建筑装修等领域的快速紧固工具,利用压缩空气、火药燃气或电力驱动 [2] - 根据中国枪支管理法规定,枪支是以火药或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足以致人伤亡的器具 [3] - 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3] 市场行为与风险 - 不法分子利用射钉器易获得、易改装的特点,通过购买关键零部件进行加工制作、组装、改装,非法制造成枪支 [2] - 典型案例涉及持改制火药枪致人轻伤、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通过网络非法买卖邮寄改制射钉器及配件等行为 [1] - 部分涉案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对涉枪违法犯罪危害性认识不足 [3]
滚动更新|中央政法委:正在起草新一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12 11:23
法治建设进展 - 中央政法委正在起草新一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 研究下一步法治建设主要任务举措[3]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36件 修改法律63件次 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5件 作出法律解释1件 现行有效法律306件 行政法规和监察法规600件 地方性性法规14000多件[4] - 深入推进严格执法 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 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 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 健全国家执行体制 完善对强制措施的事前审查 事中监督 事后纠正工作机制[3] 司法案件数据 - 2024年全国法院受案4602万件 较2020年增长41.5%[2] - "十四五"期间全国法院累计受理案件18974.5万件[6][7] - 一 二审累计服判息诉率达98.03%[2] - 一审审结刑事案件523.1万件[8] - 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4万件[8] 社会治理成效 - 2024年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5.7%[2] - 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9.6万个 人民调解员310万人[5] - "十四五"期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7900多万件 调解成功率95%以上[5] - 全国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全面运行[2] 营商环境建设 - 政法机关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2] -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 出台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导意见[8] - 发挥破产审判出清和挽救功能 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8] - 高标准建设国际商事法庭 加强外商投资司法保护 依法维护"走出去"企业合法权益[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