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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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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备案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1 08:4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1. 总机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汇总纳税报告】,进入相应功能页面。 2. 进入功能页面时,系统判断纳税人若是首次办理汇总纳税报告,则是直接进入填报页面,若是非首次办理则进入已办 理记录页面。 首次办理汇总纳税报告 1. 总机构办理完备案后,分支机构登录电子税务局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汇总纳税报告】,进 入相应功能页面。 系统自动展示填报页面,【总体信息】栏填写:有效期起、有效期止、跨地区转移类型;【下一级机构信息】栏填写:行 政区划、主管税务机关信息(根据行政区划自动带出);【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栏,若总机构有独立生产经营部门,需 展开栏目填报。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Tips 先填写总体信息的"有效期起""有效期止",系统会根据有效期起止预填"下一级机构信息"。 非首次办理汇总纳税报告 系统展示已办理记录页面,对已有报告,点击【变更】,系统自动带出备案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 | A BREAK AND THE FORD FOR THE FOR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