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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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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备案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31 09:15
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备案流程 - 总分机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的纳税方式 [3] - 总机构需将所有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信息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 - 分支机构需将总机构、上级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 总机构电子税务局备案操作 - 首次办理汇总纳税报告时系统自动展示填报页面 [5] - 需填写总体信息的有效期起、有效期止、跨地区转移类型 [5] - 需填写下一级机构信息的行政区划和主管税务机关信息 [5] - 若总机构有独立生产经营部门需展开栏目填报 [5] - 非首次办理时系统展示已办理记录页面可点击变更进行核对提交 [5] 分支机构电子税务局备案操作 - 分支机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进入汇总纳税报告功能页面 [6] - 系统自动带出总机构备案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 [6] 办税进度查询 - 提交成功后可通过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办理状态 [6] - 可点击进度详情查看具体进度 [6]
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备案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1 08:40
汇总纳税报告办理流程 - 总机构首次办理汇总纳税报告需在电子税务局填报总体信息、下一级机构信息和独立生产经营部门信息 [2][3][4] - 非首次办理汇总纳税报告可通过变更功能核对并提交已有备案信息 [5] - 分支机构办理时系统自动带出总机构备案信息 只需核对后提交 [8][9]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政策 - 五类二级分支机构可不就地分摊企业所得税:内部辅助性机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机构、当年撤销机构及境外分支机构 [11][12][13][14][15] - 江苏省内非跨省汇总纳税企业由总机构统一办理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 分支机构无需单独办理 [15] 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 - 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需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并结清税款 [21]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报验户入口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21][22]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 2023-2027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每户每年20000元税收扣减限额 最高上浮20% [23] - 内蒙古自治区将税收扣减限额提高至每户每年24000元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