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消费诚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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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出诚信名片 优化营商环境 “放心消费诚信承诺” 公示活动启动
镇江日报· 2025-08-19 07:37
活动概述 - 镇江市消协开展放心消费诚信承诺公示活动 旨在优化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 激发经济活力 [1] - 经营主体需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承诺内容 主动兑现诚信承诺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 - 首批公示百家经营主体 覆盖通信 旅游 餐饮 金融 商场超市 商业综合体 景区 装饰装修 汽车销售 网店 直播间等行业 [1] 参与主体 - 参与单位包括省级市级放心消费创建称号企业 镇江好礼江苏伴手礼获评单位 线下7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 [1] - 其他与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也可申请 [1] - 申请主体需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 登记满两年 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2] 资质要求 - 经营主体需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在消费维权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或不良社会影响 [2] - 无重大消费纠纷和群体投诉 需诚实守信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 - 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标准 [2] 申请流程 - 申请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需向所在地消协提交申请材料 [2] - 各地消协对照《放心消费诚信承诺公示活动指引(试行)》进行推荐 [2] - 市消协集中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统一宣传公示 并建立动态名录库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