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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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迎来全国性容量电价机制,创业板50ETF(159949)半日成交超11亿元领跑同类
新浪财经· 2026-02-03 12:27
ETF产品表现与持仓 - 创业板50ETF (159949) 在2月3日早盘上涨0.52%,报1.547元,半日换手率为4.70%,成交额达11.11亿元,位居同类标的ETF首位 [4][6][7] - ETF十大重仓股早盘表现分化,其中天孚通信涨幅最大,上涨9.14%,新易盛跌幅最大,下跌4.13%,宁德时代下跌1.04%,东方财富上涨0.27%,阳光电源下跌0.17%,胜宏科技下跌1.85%,汇川技术下跌0.24%,迈瑞医疗上涨0.49%,亿纬锂能下跌0.54% [1][7] - 根据最新季报,ETF前十大重仓股合计持仓市值约为210.77亿元,占股票市值比69.05%,占基金净值比68.76%,其中宁德时代为第一大重仓股,持仓市值约65.90亿元,占基金净值比21.50% [2][8] 重仓股持仓变动 - 前十大重仓股中,迈瑞医疗的持仓相对上期增加13.16%,亿纬锂能持仓增加8.35%,东方财富持仓增加5.51% [2][8] - 新易盛持仓相对上期增加3.74%,阳光电源持仓增加3.86%,宁德时代持仓增加2.45%,汇川技术持仓增加2.22%,中际旭创持仓增加1.73%,胜宏科技持仓增加1.52% [2][8] 行业与政策动态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首次就新型储能提出全国性容量电价机制,将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纳入容量电价补偿范围 [2][8] - 新政策下,储能项目收益模式由单一电量交易转向“容量电价+现货套利”,预计2026-2027年电网侧储能装机需求将持续增长 [2][8] - 容量电价机制明确后,项目内部收益率预计将从原先的6%-8%提升至12%-15%,有望加速储能项目投资落地,并带动从储能电池、系统集成到核心部件、运营服务等全产业链需求释放 [2][8] - 钠电池凭借其低温性能好、安全性高、成本潜力大等优势,在储能、两轮车、启停电源等领域持续渗透,预计将在多个场景中对铅酸电池及部分锂电池形成替代或补充,2026年有望成为其商业化落地的关键节点 [3][9] 市场观点与展望 - 招商证券指出,今年2月节前市场可能因缺乏明确催化剂而活跃度下降;节后随着两会临近,政策催化预计加速显现,指数表现有望回暖 [3][9] - 基本面方面,1-2月处于数据真空期,产业端边际变化带来的业绩改善趋势是市场关注重点,顺周期涨价品种及以半导体、光模块为代表的AI产业链仍是景气方向所在 [3][9] ETF产品概况 - 创业板50ETF跟踪创业板50指数,该指数从创业板市场中选取规模大、流动性好、符合科技成长特征的50只股票组成,反映创业板核心资产的价格走势 [3][10] - 该产品近三年回报率为34.36%,跑赢业绩比较基准,在1634只同类产品中排名第427位 [3][10] -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账户直接交易该ETF,也可通过联接基金进行配置,产品代码包括A类160422、C类160424、I类022654、Y类022976 [3][10]
科创新能源ETF(588830)涨超3.2%,行业需求有望爆发
新浪财经· 2026-02-03 10:42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允许各地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建立该机制 [1] - 容量电价计算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范围在165-330元/千瓦·年,并根据储能设施的顶峰能力按比例折算,折算比例最高不超过1 [1] - 项目具体清单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管理要求由国家能源局另行明确 [1] 机制设计与经济性影响 - 容量电价承担方、电费结算与市场参与规则得到明确,预计后续多省将出台对应的储能容量电价政策 [2] - 参考甘肃标准,容量电价补贴计算方式为:330元/千瓦 * (1-厂用电率1.74%) * (配储时长/6小时) * 供需系数,其中2025年供需系数为89.5% [2] - 对于4小时配置的储能,补贴标准约为193元/千瓦,若电芯价格为0.35元/瓦时,价差为0.26元/瓦时,对应的内部收益率可达8%~9%,满足资金方收益率要求 [2] 行业需求与市场展望 - 预计2025年新型储能并网规模将达到183吉瓦时,预计2026年仍可实现50%的增长,规模达到275吉瓦时 [2] - 碳酸锂价格回调,若价格在12-15万元/吨区间企稳,国内此前暂缓的新储能项目预计将恢复建设 [2] - 新机制预计对储能电站的申报、考核、建设周期提出明确要求,将一定程度上推动一部分已暂停项目的建设进度 [1] 资本市场反应与相关产品 - 截至2026年2月3日09:55,上证科创板新能源指数强势上涨,成分股奥特维上涨15.40%,高测股份上涨7.10%,拉普拉斯上涨6.03% [2] - 科创新能源ETF当日上涨3.29%,最新报价为1.63元 [2] - 上证科创板新能源指数从科创板选取50只市值较大的光伏、风电及新能源车等领域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前十大权重股合计占比46.03% [2][3]
首次被纳入容量电价机制 新型储能商业回报模式有望获得制度性保障
证券日报之声· 2026-02-02 00:05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分类完善煤电、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优化电力市场机制 [1] - 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新型储能的容量价值,并将其纳入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为行业提供制度性保障 [1] - 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对服务于系统安全、未参与配储的电站,各地可给予容量电价 [1] - 容量电价水平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根据顶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折算比例为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除以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最高不超过1 [1] 行业影响与意义 - 容量电价机制为储能电站提供了稳定的容量收益预期,将吸引更多资本进入,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市场化发展 [1] - 政策彻底打破了此前新型储能仅能通过电量交易获取收益的单一模式,建立起“容量收益+电量收益”的双重盈利框架 [2] - 容量电价机制落地将带来双重利好:稳定盈利预期将显著扩大新型储能项目投资,直接拉动全产业链需求;政策导向将倒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升级与产品迭代 [3] 产业发展目标与现状 - 根据《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目标到2027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 [2] - 根据《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目标到2027年新型储能制造业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全链条国际竞争优势凸显 [2] - 截至2025年底,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较2024年底增长84%;平均储能时长2.58小时,相较于2024年底增加0.30小时 [3] - 2025年我国新型储能新增投运规模达66.43GW/189.48GWh,功率规模和能量规模同比分别增长52%和73% [3] - 预计2030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有望达到3.7亿千瓦以上 [3] - 截至2026年1月底,全国已有湖北、甘肃等9个省份出台过独立储能容量补偿政策 [2] - 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装机规模稳步扩大,技术路线呈现多元化格局,产业生态日趋成熟 [2] 产业链企业动态与布局 - 产业链上市公司正加速布局新型储能业务,在新产品研发、项目落地等方面持续发力 [3] -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新型储能是其主营业务之一,公司参与开展了马来西亚、沙特新型储能项目的前期工作,主要提供技术与管理支持 [4] -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其CN-5系列、YN-9系列和更高端系列等新产品契合储能电池向大电芯演进趋势,2025年以来出货占比快速提高 [4]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其推出的587Ah储能专用电芯在能量密度、安全与寿命间找到平衡点,正在加快量产速度,未来该产品出货占比会逐步提升 [5] - 专家建议产业链企业应紧抓政策红利,优先布局清单内独立储能项目,构建多元盈利模式;强化上游材料保供与成本控制,提升中游制造与系统集成效率,向下游延伸运营服务;加大研发投入以巩固竞争力 [5]
两部门发布通知要求 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证券日报· 2026-01-31 00:08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1] - 通知对现行煤电、气电、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进行了完善 [1] - 现行容量电价机制被认为已难以适应新形势 [1] 煤电与气电容量电价机制 - 各地将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 [1] - 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每年每千瓦165元 [1] - 可参照煤电容量电价的确定方法建立气电容量电价机制 [1] 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 - 对2021年633号文件出台前开工建设的电站,维持现行价格机制不变,具体由各地制定或校核 [2] - 对633号文件出台后开工建设的电站,实行“一省一价”,由各地按照弥补平均成本的原则制定当地统一的容量电价 [2] - 电站可自主参与电力市场,获得的收益由电站和用户分享 [2] 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 各地可根据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结合放电时长和顶峰时贡献等因素,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2] - 新型储能容量电价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为基础,根据其顶峰支撑能力按比例折算 [2] - 折算比例与连续放电小时数和系统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段直接挂钩,以真实反映储能对系统顶峰保障的实际贡献 [2] - 该机制使新型储能在容量机制中的政策身份更加清晰、收益预期更加稳定 [2] 新型储能商业模式与定位 - 新型储能可与电力系统“源—网—荷”各环节有效耦合、发挥功能 [3] - 发电侧新型储能服务于特定电源,与相应电源联合调度或统一参与电力市场,并分享市场收益 [3] - 用户侧新型储能服务于特定用户,通过峰谷电价价差、降低容(需)量电费等方式实现成本回收与收益 [3] - 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主要服务于电力系统,没有特定受益对象,通过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以及容量电价获取收益 [3]
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破局:各省政策盘点与发展趋势前瞻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2025-11-27 16:36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层面正积极推动建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以释放其容量价值并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2][3][4] - 新型储能已在电网容量支撑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但其收益模式面临挑战,亟需建立可持续的容量补偿机制 [6][7][9] - 多个省份已开展容量补偿政策探索,主要采用按放电量补贴、按容量补贴及与发电侧同等待遇三种方式,为全国统一机制积累经验 [12][13][14][15][16] 新型储能容量支撑效果显现 - 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攀升,但其间歇性、波动性对电网容量支撑能力构成挑战 [6] - 以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为代表的新型储能技术性能、成本经济性和灵活布局优势显著 [6] - 今年国网经营区新型储能度夏集中调用中,可调最大电力达64.23吉瓦,实时最大放电电力达44.53吉瓦,顶峰能力相当于近3座三峡水电站容量 [7] 亟待建立新型储能容量机制 - 独立储能原有收益模式包括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租赁及部分补偿收益 [9] - "136号文件"取消新建新能源项目强配储能前置条件,对存量项目无影响,但大幅冲击了储能容量租赁的需求和议价空间 [9] - 失去主要租赁收益后,独立储能项目仅靠现有市场收益难以覆盖投资和运营成本,容量价值无法充分体现,影响投资积极性和电网安全 [9] 多省开展容量补偿探索 - 当前各省补偿方式主要有三种:按放电量补贴、按容量补贴、以及同发电侧享受容量电价补贴 [12] - 内蒙古2025年度放电量补偿标准为0.35元/千瓦时,2026年调整为0.28元/千瓦时,截至2025年上半年累计发放补偿金额已超2亿元 [13] - 新疆2023年放电量补偿标准为0.2元/千瓦时,2024年降至0.16元/千瓦时,2025年降至0.128元/千瓦时,补偿资金由工商业用户分摊 [13] - 河北省对2024年5月31日前并网的独立储能执行年度容量电价100元/千瓦,后延长政策至2026年底并追补补偿至100元/千瓦 [14] - 山东自2021年起对独立储能按0.0705元/千瓦时收取用户侧市场化容量补偿费用,新型储能按月度市场化可用容量占比分配费用 [15] - 甘肃征求意见稿中,电网侧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标准暂按每年每千瓦330元执行,执行期限2年 [15] - 宁夏征求意见稿中,2025年容量电价为100元/千瓦·年,2026年上调至165元/千瓦·年 [15] 总结及展望 - 各省补偿形式和费用疏导方式差异较大,需从国家层面明确统一机制设计原则 [16] - 机制设计初期可借鉴甘肃、宁夏模式,将电网侧新型储能纳入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范围 [16] - 建议结合电力市场建设进程分阶段、分区域推进政策,科学确定补偿标准和可靠容量折算系数,并探索竞价模式的容量电价交易 [16]
《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2025-11-11 09:01
行业与公司 * 行业为电力行业 特别是新能源发电与储能领域 公司涉及新能源场站、独立储能电站、煤电厂等[1][2][3] 核心政策与机制变化 * 国家层面首次明确新型储能与煤电及抽水蓄能并列 给予容量电价机制 而非容量补偿机制[2] * 容量电价机制核心是将市场价格信号传导至终端用户 由用户承担费用 各省份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定价[1][2] * 现有省份容量补偿政策将进行调整 例如山东、内蒙古 从按发电侧传导调整为按用电侧传导 并按可靠容量而非放电影量补偿[4][5] * 政策目标是确保投资者获得6.5%至7%的合理收益率[10][18] 电价与用户影响 * 健全居民分时电价机制不会直接导致居民整体用电价格上涨[1][3] * 居民峰谷价格体系和阶梯电价可能调整 例如第三阶梯电价可能上浮[1] * 容量电价费用最终主要由工商业用户承担 未来零售用户也会受影响[18] 储能市场与收益模式 * 独立储能电站主要收入来源是现货套利 而非依赖容量电价补贴[1][6] * 容量补贴或度数补贴对储能电站收入影响相对较小 例如甘肃按每度0.128元结算 内蒙古0.35元/度的高标准需调整[6][10] * 不同省份对容量补贴需求不同 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现货价差收入低省份需要更高补贴[10] * 独立储能充电成本存在差异 从电网购电成本高 使用自身光伏发电充电更具经济性[9] 新能源消纳与调度优化 * 为解决新能源弃风弃光问题 需优化调度运行机制 允许新能源场站自主申报出力曲线[1][7] * 未来将通过中长期市场中的多日交易及D+2、D+3日内申报实现更灵活出力曲线管理 解除制度障碍[13] * 提升新能源配套储能利用率是关键 当前许多地区调度粗放 例如新疆需上级调度许可才能放电[7] 装机预期与市场影响 * 预计2026年新型储能装机增速约为50%[3][12] * 需警惕部分地区现货套利空间收窄 例如蒙西地区从2024年的0.38元/千瓦时降至2025年的0.28元/千瓦时[12] * 如果调节资源建设速度超过新能源建设速度 将压缩现货价差 对现货市场产生压制作用[12][17] * 国家目标到2035年实现3,600GW新能源装机 每年需新增200GW以上 内部讨论认为至少需增长50%至每年300GW[3][19][20] 储能设施质量与更新动力 * 2022年之前建设的风光配储电站质量较差 可用率低 2023年以来西部省份新建电站质量显著提高[14] * 电网公司加强考核和检查 对不达标设施进行处罚 有动力提升老旧设施技术水平[15] * 目前各省更倾向于建设独立储能 新建配储项目动力相对较弱[15] 竞争格局与趋势 * 容量市场机制将为独立储能提供长期可持续收益保障 类似火电容量补贴 为投资者提供确定性回报[1][11] * 煤电竞争力下降 全国平均利用小时数降低 今年上半年全社会新增用电量已由新能源提供[21] * 风光配储被调用不会明显挤压独立储能市场容量 因其充电成本存在劣势[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