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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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猝死、受伤后保险拒赔怎么破?北京金融法院来 “解题”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4-28 21:05
行业背景与司法动态 - 平台经济迅猛发展导致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纠纷屡屡发生 [1] - 北京金融法院公布八起依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险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两起涉及外卖骑手职业伤害保险纠纷 [1] - 法院采用"穿透式"审理方式明确法律适用规则,厘清平台企业、保险机构与劳动者之间的权责界限 [1] 实际投保人认定规则 - 在众包骑手猝死案例中,法院认定每日接单前通过平台系统购买"一日险"、保费直接从跑单报酬中扣除的骑手为实际投保人,尽管保险单记载的投保人为平台合作商 [3] - 法院判决认为保费实际由骑手本人承担且受益人也是骑手本人及其继承人,因此应认定骑手为实际投保人 [3] - 保险公司以"猝死情形不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条件"为由拒赔,法院认定此条款属于隐性免责条款且未向骑手本人明确说明,依法认定该条款无效 [3] -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骑手家属赔偿60万元保险金 [3]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并行赔付规则 - 在众包骑手送餐受伤案例中,骑手在获得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新职伤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后,法院支持其继续向保险公司申请商业意外险赔付 [5] - 法院明确新职伤险属于社会保障体系范畴提供基础职业伤害保障,而商业意外险属于定额给付型人身保险,二者性质截然不同不存在替代关系 [5] - 根据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不适用损失填补原则,劳动者在获得新职伤险赔偿后依然有权主张商业意外险赔付 [5] 司法考量与行业影响 - 新就业形态下用工模式存在多次分包现象,交易链条拉长导致保险产品交易结构复杂,加大了甄别真实保险合同关系的难度 [7] - 法院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剖析保险交易架构中的多层商业嵌套情况,有效打破平台通过外包、嵌套等手段规避责任的行业潜规则 [8] - 法官明确指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在功能上相互补充,新职伤险承担了工伤保险的部分替代作用 [8] - 案例裁判为保险行业的合规经营提供了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例指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