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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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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身险数据报送要求 持续提升数据质量
金融时报· 2025-08-08 16:01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旨在提升人身保险公司标准化监管数据质量,夯实监管数据基础 [1] - 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前报送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全量标准化监管数据 [1] - 从2025年5月起,要求各公司于每月20日前报送前一月的全量、增量及变化量数据 [1] 数据报送现存问题 - 部分公司报送的数据存在报文内容错误、数据包解压失败等问题,多次修改后仍无法入库 [1] - 部分公司未按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回溯报送存量数据,造成保费、理赔等关键信息漏报 [2] - 部分公司的历史数据存在错报情况,如将2023年之前的收费数据错报为2023年 [2] - 部分公司在报送数据后,短期内频繁进行修正和重报,影响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 [2] - 部分公司存在未按规范加工数据、数据未能真实反映业务等问题,例如员工信息私自脱敏、渠道信息应填未填等 [2] 监管整改要求 - 要求公司建立数据表责任制,明确每张数据表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负责数据逻辑、质量及治理工作 [2] - 要求公司加强数据治理,深化数据检核规则,加强全流程管理,持续提升数据质量 [3] - 要求存在历史数据漏报错报问题的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前完成数据修正并重报 [3] - 要求公司避免频繁数据修正,如需要修订应于每个季度结束前1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于次月20日前完成重报 [3] 行业影响与意义 - 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是监管部门制定科学政策、规划行业发展路径的重要支撑 [4] - 能够为决策提供更精准、可靠的依据,推动保险行业朝着更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4] - 通知通过健全数据管理体系,明确各环节责任人,推动公司提升数据质量管控能力与治理水平 [4]
金融监管总局向业内发文,8月20日前完成数据修正
金融时报· 2025-08-08 15:05
文件核心观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 旨在提升人身保险公司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质量 夯实监管数据基础 [1] - 通知针对当前数据报送在完整性 准确性 及时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并设定2025年8月20日为数据修正完成期限 [1][2][3] - 通知要求公司建立数据表责任制 加强数据治理 并明确中国银保信与各金融监管局的配合与督导职责 [2][3] 监管要求与时间安排 - 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在2025年4月20日前 按2024版规范报送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全量标准化监管数据 [1] - 从2025年5月起 公司应于每月20日前报送前一月的全量 增量及变化量数据 [1] - 存在历史数据漏报错报问题的公司应于2025年8月20日前完成数据修正并重报 [3] 当前数据报送存在的问题 - 数据文件问题:部分公司报送数据存在报文内容错误 与数据包内容不一致 数据包解压失败等问题 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报送 [1] - 历史数据报送问题:部分公司未按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回溯报送存量数据 造成保费 理赔等关键信息漏报或错报 [2] - 数据修正问题:部分公司在报送数据后短期内频繁修正和重报 严重影响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 [2] - 数据质量问题:部分公司存在未按规范加工数据 员工信息私自脱敏 渠道信息应填未填 产品标识加工错误 财务科目填报不准确等问题 [2] 对保险公司的具体要求 - 公司需按照"谁管业务 谁管数据"原则 建立数据表责任制 明确每张数据表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2] - 公司应严格落实数据管理主体责任 深化数据治理 加强全流程管理 持续提升数据质量 [3] - 公司应完整准确报送历史数据 避免频繁数据修正 如需修订应于每季度结束前1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并于次月20日前完成重报 [3] 监管机构与其他方的职责 - 中国银保信需做好数据入库 数据核验 建立重报工作台账 开展规范答疑等配合工作 [3] - 各金融监管局需加强指导 通过提示函 约谈 专项通报 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公司做好数据报送工作 [3] 行业影响与意义 - 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是监管部门制定科学政策 规划行业发展路径的重要支撑 能为决策提供精准可靠依据 [4] - 通知通过健全数据管理体系 明确各环节责任人 推动公司提升数据质量管控能力与治理水平 从根本上破解数据报送痛点 [4]
金融监管总局:强化人身险数据报送要求 持续提升数据质量
金融时报· 2025-08-08 15:05
监管政策更新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人身保险公司提升2024版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质量并夯实监管数据基础 [1] - 各公司需在2025年4月20日前报送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全量标准化监管数据 [1] - 从2025年5月起每月20日前需报送前一月全量、增量及变化量数据 [1] 数据报送现存问题 - 部分公司报文内容错误、数据包解压失败或内容不一致导致多次修改后仍无法入库 [1] - 历史数据存在未回溯报送2023年1月起存量数据及错报2023年前收费数据的情况 [2] - 部分公司短期内频繁修正重报数据严重影响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 [2] - 数据质量存在未按规范加工、私自脱敏员工信息及渠道信息应填未填等问题 [2] 监管整改要求 - 要求建立数据表责任制明确每张表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保证数据与业务一致性 [2] - 加强数据治理主体责任落实 完善检核规则并实施全流程管理提升数据质量 [3] - 存在历史数据漏报错报公司需在2025年8月20日前完成修正重报 [3] - 数据重报需于季度结束前10工作日申请并在次月20日前完成 禁止频繁多批次重报 [3] 行业影响与意义 - 标准化数据报送为监管部门制定科学政策和规划行业发展路径提供重要决策支撑 [4] - 新通知通过健全数据管理体系明确各环节责任人提升公司数据质量管控能力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