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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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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求:资本市场不允许任何一家公司欺诈上市
新京报· 2025-04-23 17:51
资本市场本质与制度建设 - 资本市场的核心是透明、公平和法治,缺乏严密制度设计和法律威慑会导致欺诈上市、财务造假等乱象,进而破坏投资者信心[1][3] - 市场透明度是投资价值的基础,任何作假行为(如一颗老鼠屎)都会破坏整体生态,不能因"大部分公司好"而容忍少数违规[4][8] - 资本市场的风险收益应来自企业成长性和科技创新能力,而非价格波动,上市公司竞争力需建立在真实合规的财务信息上[4] 中介机构责任与监管漏洞 - 中介机构本应履行"排雷"职责,但实践中存在协助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行为,严重破坏市场透明度[4][9] - 历史惩处以行政处罚为主,缺乏法律震慑力,导致财务造假屡禁不绝,需借鉴美国安然事件后的高额罚款和刑事责任机制[6][9] 退市机制与投资者保护 - 退市不能简单作为惩罚手段,需同步建立投资者赔偿制度,尤其保护中小投资者在虚假财报误导下的损失[6][12] - 退市改革需形成"严惩违规-赔偿损失-司法救济-中介追责"的闭环,否则可能加剧投资者信心流失[12] 法治建设与系统性改革 - 需实行"倾家荡产、牢底坐穿"式严刑峻法,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连带追责,建立赔偿与协调诉讼机制[6][9] - 当前制度设计过于偏向融资方,忽视投资者保护,未来需平衡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资金流动性保障和法治体系完善[6][7] - 规则公平是结果公平的前提,需在透明度、公开性、公平性上系统性改革,才能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