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
icon
搜索文档
一财社论:老年人权益保护要稳定“大池子”筑牢“小池子”
第一财经· 2025-12-02 20:17
涉老诈骗犯罪的主要类型与危害 - 犯罪分子通过诈骗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基金 非法所得为人民群众的养老钱、救命钱 破坏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石[2] - 犯罪分子利用老年群体的健康焦虑 诱骗病患购买昂贵而无效的药物和虚假保健品 严重损害老年人群体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健康权[2] - 骗取养老基金被比喻为在国家“大池子”里抽水 诱骗老年人购买无效产品则等同于在老年人自身“小池子”里“抽血” 两者均对老年群体权益造成严重危害[1][2] 司法与法治体系建设进展 - 最高法于12月1日发布6件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多件涉及老年群体权益保护 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从严惩处[2][3] - 我国不断完善老年群体权益保护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 包括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3] - 公安部表示将持续加大对涉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依法惩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突出犯罪行为 最高检表示将指导办理一批高质效案件推动源头治理[3] 犯罪手法与制度执行漏洞 - 部分涉案人员对冒领养老金、冒充残疾人骗取补贴等行为涉嫌诈骗犯罪的认知不清 因侥幸心理犯罪 典型案例有助于明确行为规则、划清法律红线[4] - 制度执行存在漏洞 例如有案例通过伪造已死亡者仍在世的证明材料 成功持续领取2021年11月至2024年1月间的退休金共计12万元[4] - 侵权行为从传统线下转向线上 包括利用AI换脸、语音合成技术冒充亲友诈骗 以及编造“医保卡停用”等话术诱使老年人点击钓鱼链接[4] 防范措施与社会合力构建 - 最高法提醒很多被害人防范意识不强 对升级的诈骗手段难以识别 且被骗后不及时报案 增加了追赃挽损的难度[4] - 杜绝侵害老年群体权益现象 除司法力量外还需形成社会合力 需要老年人及其亲属自觉自律 也需要社区工作人员定期查访[3][4] - 老年群体需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 谨防落入诈骗圈套 被骗后应及时报案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4] 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总体方向 -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今后相当长时期的基本国情 老年友好型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司法保障和社会的共同参与[5] - 保护老年群体权益需要稳定养老基金“大池子” 筑牢老年人自身“小池子” 共同形成合力以托举更可持续的老年友好型社会[2][5]
获刑!女婿隐瞒老人死亡骗12万养老金
第一财经· 2025-12-02 19:02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旨在通过司法判决宣示“骗保必究”的法律红线 严厉打击骗取养老保险金及国家补贴等行为 以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和相关制度的公平可持续性 [3][4] 案例一:隐瞒死亡事实骗取养老金 - 企业退休人员邓某于2021年10月死亡后 其女婿杨某隐瞒事实并伪造读报照片等材料办理社保资格认证 在2021年11月至2024年1月期间共计冒领养老金12万余元 [3] -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6日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五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杨某具有自首情节并已主动退缴违法所得 [3] -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 此类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保险制度 侵犯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法院判决宣示了“骗保必究”的法律红线 [4] 案例二:利用双重户籍重复领取养老金 - 李某风利用河北省和上海市的双重户籍身份信息 分别在两地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4] - 自2012年8月至2024年5月 其以河北户籍领取养老金共计60万余元 自2017年6月至2024年5月 其以上海户籍领取养老金共计50余万元 [4] - 李某风最终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最高法称重复领取养老金是性质恶劣的诈骗行为 损害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4] 案例三:冒充残疾人骗取国家补贴 - 李某全在身体无残疾的情况下 通过贿赂残疾人管理部门人员违规办理残疾证 并冒充残疾人骗取国家补贴6400元 [5]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全拘役四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5] - 最高法指出 该行为损害了真正需要救助的残疾人群体的利益及政府公信 依法惩处旨在维护残疾人补贴资金安全 [5]
中国最高法发布案例 有不法分子虚构马拉松赛事名额诈骗
中国新闻网· 2025-12-01 13:15
案件概述 -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以来生效的6件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林某会诈骗案” [1] - 被告人林某会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虚假信息,谎称可获取马拉松赛事配速员名额或设备测试资格,在4个月内骗取10余名被害人共计11万余元人民币 [1]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会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1] 案件细节与司法认定 -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多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1] - 鉴于林某会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1] - 判决于去年10月31日作出 [1] 行业背景与犯罪动机 - 最高法指出,马拉松活动日益普及,但相关赛事管理尚不够完善,使诈骗分子有机可乘 [1] - 近年来,诈骗案件高发频发,涉及看病养老、投资理财、生活消费等多个民生领域 [2] - 诈骗手段不断升级,隐蔽性、迷惑性强 [2] - 部分涉案人员对“冒领和重复领取养老金、冒充残疾人骗取补贴等薅国家‘羊毛’”行为涉嫌诈骗犯罪的认知尚不够清晰,因侥幸心理走上犯罪道路 [2] 典型案例特点与司法导向 - 本次最高法发布的6个典型案例均发生在重点民生领域,针对的都是特定群体,社会影响恶劣 [2] - 法院对这类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2] - 法院通过依法惩处这类犯罪,不仅维护了被害人的财产利益,也净化了体育赛事领域风气 [1] - 发布典型案例有助于明确行为规则、划清法律红线 [2]
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中国新闻网· 2025-12-01 11:54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旨在通过司法裁判提高公众反诈意识并震慑犯罪[1] - 诈骗犯罪在民生领域高发频发 手段升级且隐蔽性强 严重危害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1] - 司法机关通过典型案例明确法律红线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2] 案例特点与聚焦领域 - 案例聚焦特定群体 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病患及老年人健康消费、马拉松赛事参与者等[1] - 犯罪分子利用特定群体的焦虑与需求行骗 如利用健康焦虑销售无效药物或虚假保健品[1] - 诈骗活动已渗透至新兴消费领域如马拉松赛事 显示其无孔不入[1] 司法立场与惩处原则 - 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诈骗案件 坚持依法从严惩处[2] -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但“严的一手永远都不能丢”以震慑犯罪分子并遏制犯罪态势[2] - 发布的六个典型案例虽手法不同 但均针对重点民生领域特定群体 社会影响恶劣 故坚决从严惩处[2] 社会认知与防范教育 - 部分涉案人员对冒领养老金、冒充残疾人骗补贴等“薅国家‘羊毛’”行为涉嫌犯罪认知不清 存在侥幸心理[2] - 许多被害人防范意识不强 对升级的诈骗手段难以识别 且被骗后不及时报案 增加追赃难度[2] - 典型案例旨在明确行为规则与法律红线 警示民众提高防范和法治意识 被骗后及时报案维权[2]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冒领和重复领取养老金等行为被点名
中证网· 2025-12-01 11:13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旨在提高民众防范意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 [1] - 典型案例聚焦特定群体,发生在重点民生领域,社会影响恶劣,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以震慑犯罪分子 [1] 典型案例涉及的主要诈骗领域与手法 - 案例一至三涉及养老保险基金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领域,犯罪分子通过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冒充残疾人骗取补贴等方式实施诈骗 [1] - 案例四至五涉及利用特殊群体的健康焦虑实施诈骗,包括诱骗病患购买昂贵无效药物、诱骗老年人购买虚假保健品,严重损害财产安全和生命健康权 [1] - 案例六涉及利用马拉松赛事方兴未艾的时机进行诈骗,反映出诈骗犯罪无孔不入 [1] 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与司法应对 - 审理中发现部分涉案人员对冒领养老金、骗取补贴等行为涉嫌诈骗犯罪的认知不够清晰,因侥幸心理犯罪 [2] - 许多被害人防范意识不强,对升级的诈骗手段难以识别,且被骗后不及时报案,增加了追赃挽损难度 [2] - 发布典型案例有助于明确行为规则、划清法律红线,警示民众提高防范和法治意识,被骗后及时报案以维护权益 [2] 人民法院的立场与未来工作方向 - 人民法院对针对特定群体的涉民生诈骗犯罪活动高度关注,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用法治守护民生福祉与社会公平 [1] -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严格公正司法,坚决守护民生福祉与社会公平,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
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中国新闻网· 2025-12-01 10:3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旨在通过司法裁判引领规则、导向价值,提高民众防范意识与反诈能力[1] - 诈骗案件高发频发,涉及看病养老、投资理财、生活消费等多个民生领域,手段不断升级,隐蔽性、迷惑性强,严重危害公私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1] - 典型案例聚焦特定群体,彰显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明确规则红线、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坚定立场[2][3] 案例一:杨某诈骗案 - 被告人杨某隐瞒其岳父邓某于2021年10月死亡的事实,伪造证明材料办理社保资格认证,在2021年11月至2024年1月期间冒领养老金共计12万余元[6]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杨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7] - 本案宣示“骗保必究”的法律红线,强调社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老钱、救命钱,亲属有义务如实申报参保人员死亡事实[8] 案例二:李某风诈骗案 - 被告人李某风通过欺骗手段获取河北省与上海市双重户籍,并利用双重身份在两地分别办理退休,自2012年8月至2024年5月共计重复领取养老金110万余元(河北60万余元,上海50万余元)[9]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李某风具有自首、全额退缴赃款等情节[10] - 本案强调每位参保人员只能领取一份基本养老保险,重复领取是性质恶劣的诈骗行为,损害社保基金安全与制度公平[11] 案例三:李某全诈骗案 - 被告人李某全在身体无残疾的情况下,通过违规办理及贿赂手段获取残疾证,并利用该身份骗取国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6400元[12]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全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李某全到案后如实供述、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认罪认罚[13] - 本案依法惩处冒充残疾人骗补犯罪,旨在维护残疾人补贴资金安全,保障真正需要救助的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14] 案例四:胡某等诈骗案 - 被告人胡某等人经营诊所,雇用“医托”在北京肿瘤医院周边谎称患癌后被治愈,诱骗50余名病患至诊所购买无效中药,共计骗取医药费52万余元[15] - 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胡某等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胡某等人有诈骗前科[16] - 本案打击利用病患健康焦虑的“医托”诈骗,此类犯罪专门骗取重症患者的救命钱,极易耽误正规治疗,扰乱医疗秩序[17] 案例五:倪某荣诈骗案 - 被告人倪某荣与他人共谋,以免费吃饭、赠送礼品为诱饵,通过虚假宣讲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虚假抗癌保健品“二氢槲皮素”,涉及销售金额达62万余元[18]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倪某荣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倪某荣系主犯,但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等情节[19] - 本案针对利用老年人健康焦虑实施诈骗的行为,提醒老年人群体增强防范意识,切勿轻信虚假保健品宣传[20] 案例六:林某会诈骗案 - 被告人林某会在网络社交平台谎称能提供马拉松赛事配速员名额或设备测试资格,骗取10余名被害人押金、报名费等共计11万余元[22]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会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林某会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等情节[22] - 本案反映新兴体育赛事领域管理尚存漏洞,诈骗分子利用“圈子”信任和网络传播快速行骗,法院惩处此类犯罪以净化体育赛事风气[22]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央视网· 2025-12-01 10:26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旨在提高民众防范意识 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1] - 发布的案例聚焦养老保险基金、残疾人补贴、病患及老年人健康消费、体育赛事等民生领域 针对特定群体 社会影响恶劣[1] - 人民法院对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诈骗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2] - 典型案例有助于明确行为规则、划清法律红线 同时提醒民众提高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2] 案例一:杨某诈骗案 - 被告人杨某隐瞒其岳父邓某于2021年10月死亡的事实 伪造材料办理社保资格认证 在2021年11月至2024年1月期间冒领养老金共计12万余元[5]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五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杨某具有自首情节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6] - 本案宣示“骗保必究”的法律红线 切实保障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7] 案例二:李某风诈骗案 - 被告人李某风通过欺骗手段获取河北省和上海市双重户籍 并利用双重身份信息在两地分别办理退休[8] - 李某风自2012年8月至2024年5月领取河北省发放的养老金共计60万余元 自2017年6月至2024年5月领取上海市发放的养老金共计50万余元[8]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风有期徒刑四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李某风具有自首情节并全额退缴赃款[9] - 重复领取养老金导致国家社保基金流失 损害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11] 案例三:李某全诈骗案 - 被告人李某全在身体无残疾的情况下 通过违规手段办理残疾证 并利用该身份骗取国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6400元[12]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全拘役四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李某全到案后如实供述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3] - 冒充残疾人骗取补贴的行为损害了真正需要救助的残疾人群体的利益和国家补贴资金安全[14] 案例四:胡某等诈骗案 - 被告人胡某等人经营诊所并雇用“医托”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及周边 谎称自身癌症病情好转 诱骗50余名病患前往诊所[15] - 胡某等人通过开具昂贵但无效的中药 并以“复诊”等名义持续诱骗 共计骗取医药费52万余元[15] - 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胡某等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17] - 此类犯罪专门骗取重症患者的救命钱 严重扰乱医疗秩序 侵害病患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18] 案例五:倪某荣诈骗案 - 被告人倪某荣与他人共谋 以免费吃年夜饭、赠送礼品为诱饵 专车接送老年人 并通过虚假宣讲编造产品具有防癌抗癌功效[19] - 倪某荣等人诱骗老年人以高于成本价数十倍的价格购买“二氢槲皮素”产品 涉及销售金额达62万余元[19]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倪某荣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倪某荣系主犯但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20] - 该案针对老年人健康焦虑 诱导其购买虚假保健品 严重损害老年人健康和财产权益[21] 案例六:林某会诈骗案 - 被告人林某会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虚假信息 谎称可通过其获得马拉松赛事配速员名额或设备测试资格[23] - 林某会以此骗取10余名被害人押金、报名费等共计11万余元[23]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会有期徒刑三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林某会到案后如实供述并积极退赃退赔[24] - 该案利用其在马拉松赛事圈内的知名度和网络社交平台快速传播虚假信息实施诈骗[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