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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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链条、强监管、严处罚 动力电池回收管理新规出台
环球网· 2026-01-30 11:45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三部委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旨在推动行业规范化[2] - 《管理办法》整合并取代了此前多项管理规定,作为联合部门规章,其法律约束力较之前的行业规范性文件大幅提升[4] - 政策制定的核心原则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旨在规范行业发展并打通各环节衔接堵点[4] 行业背景与市场现状 -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2025年销售1649万辆,同比增长28.2%,渗透率达47.9%[3] - 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689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0.27%[3] - 行业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预计到2030年,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3] - 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3] - 骨干企业的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3] 政策监管与责任界定 - 《管理办法》对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作出详细规定[5] - 政策突出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查漏补缺,是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领域的首部部门规章[5] - 对未履行回收责任、违规处置、信息报送不实等行为设定了明确处罚条款,最高处罚达5万元[5] - 明确违规的综合利用企业将被撤销行业规范资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5] 溯源管理与数字技术应用 - 建立全国统一的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实行“数字身份证”管理,各环节须按时报送电池编码、流转等信息[6] - 溯源管理范围扩大,延伸至新能源汽车后端综合利用企业及整个动力电池的回用、维修环节[7] - 将电池生产和换电环节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信息纳入报送范围,弥合数据流断点[6] - 以动力电池唯一编码为载体串联各环节信息,形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7] 报废制度与安全规范 - 设计“车电一体报废”制度,要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回收、拆解新能源汽车,以杜绝“车电分离报废”带来的安全隐患[8] - 《管理办法》中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强调任何电池产品都必须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要求[9] - 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9] - 在某些场景如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超过100千瓦时的储能系统等,已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梯次利用电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