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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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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企业将每半年“大考”
新浪财经· 2025-12-20 15:48
政策发布与实施时间 - 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1] - 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试行[1] - 首次评价计划于2026年上半年开展[1] 政策目标与覆盖范围 - 政策旨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管,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1] - 评价范围拟覆盖全市近3000家住宅物业服务企业[1] 评价机制与等级划分 - 评价依托全市统一的物业服务系统平台进行,每半年为一个完整的评价周期,周期结束后分数重置[1] - 企业成绩按记分排名,并依固定比例划为A、B、C、D四级[1] - 排名前10%(含)为A级,10%至50%(含)为B级,50%至90%(含)为C级,后10%为D级[1] - 这种“比例划线”的方式有利于建立持续的动态竞争机制[1] 评价方法与计分规则 - 《办法》采用综合加权计分[2] - 一个企业若管理多个住宅项目,其最终得分将是所有项目综合得分的加权平均[2] 评价指标维度 - 考评指标涵盖企业的公共信用信息评分、接管项目、获得荣誉、物业收费、党建融合、“接诉即办”、行政处罚、参与社区治理情况等多个维度[2] 评价结果应用 - 评价结果将向社会公开[1][2] - 评价结果将成为业主选聘物业、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1] - 评价结果为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参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