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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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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何以判别好坏?北京明年起打分
中国经济网· 2025-12-22 16:30
政策发布与实施时间 - 北京市四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1] - 该《办法》计划于2026年1月1日起试行[1] - 第一次试评价结果计划于2026年上半年评价周期结束后发布[1] 评价体系与运作机制 - 评价对象为参与北京市住宅物业项目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2] - 综合评价依托北京市物业服务系统进行,每半年开展一次[2] - 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12月31日,周期届满后重新评分[2] - 根据记分分值由高到低按比例划分A、B、C、D级企业[2] - 评价维度包括企业基础经营情况、正向行为加分和负面行为扣分[3] - 指标体系涵盖公共信用信息评分、接管项目、获得荣誉、物业收费、党建融合、"接诉即办"、行政处罚、参与社区治理情况等多个方面[3] - 一个企业管理多个住宅项目的,对其在本市所管全部住宅项目的综合得分进行加权平均后再计入企业得分[3] 评价结果的应用与影响 - 评价结果将面向社会公开,为业主选聘物业企业提供参考[3] - 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评价结果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3] - 鼓励在选聘企业、评优评先、财政性资金奖励(补贴)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综合评价结果较好的企业[3] - 对评价等级为C、D级的企业所承接的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将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监管力度[3]
明年起 北京住宅物业企业将每半年“大考”一次
央视新闻· 2025-12-21 08:59
政策发布与实施时间 - 北京市将于2026年1月1日开始试行《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1] - 首次试评价结果将在2026年上半年评价周期结束后发布[1] 评价体系与监管机制 - 评价体系采用多维度指标体系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综合评价[1] - 将根据评价结果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分类监管[1] - 将建立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激励和惩戒制度[1] 评价周期与信息公开 - 综合评价每半年开展一次[1] - 评价结果将通过北京市住建部门的官方网站、京通小程序等渠道公布[1]
住宅物业企业将每半年“大考”
新浪财经· 2025-12-20 15:48
政策发布与实施时间 - 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1] - 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试行[1] - 首次评价计划于2026年上半年开展[1] 政策目标与覆盖范围 - 政策旨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管,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1] - 评价范围拟覆盖全市近3000家住宅物业服务企业[1] 评价机制与等级划分 - 评价依托全市统一的物业服务系统平台进行,每半年为一个完整的评价周期,周期结束后分数重置[1] - 企业成绩按记分排名,并依固定比例划为A、B、C、D四级[1] - 排名前10%(含)为A级,10%至50%(含)为B级,50%至90%(含)为C级,后10%为D级[1] - 这种“比例划线”的方式有利于建立持续的动态竞争机制[1] 评价方法与计分规则 - 《办法》采用综合加权计分[2] - 一个企业若管理多个住宅项目,其最终得分将是所有项目综合得分的加权平均[2] 评价指标维度 - 考评指标涵盖企业的公共信用信息评分、接管项目、获得荣誉、物业收费、党建融合、“接诉即办”、行政处罚、参与社区治理情况等多个维度[2] 评价结果应用 - 评价结果将向社会公开[1][2] - 评价结果将成为业主选聘物业、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1] - 评价结果为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参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