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代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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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部门“攥指成拳”强监管,合力遏制虚拟货币等风险
搜狐财经· 2026-02-06 22:36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境内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禁止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旨在防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1][2] - 监管政策一以贯之且力度只紧不松,将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消除监管空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2][6] - 多部门将依据职责分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防范与处置,合力织密金融安全网 [7][8][9] 监管政策与定性 - 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2] - 兑换业务、信息中介、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等涉及虚拟货币的业务活动被严格禁止、坚决取缔 [2] -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应予禁止 [6]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3]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8] 市场风险与现状 - 虚拟货币市场行情波动剧烈,例如比特币价格从2025年10月每枚超12万美元的高点跌至2026年2月的每枚7万美元以下 [2] - 部分“空气币”单日波动幅度超20%,期间引发多次大规模杠杆交易爆仓,数百亿美元在一夜间“灰飞烟灭” [2] - 一些稳定币出现暴跌、脱钩,显示其并不“稳定” [2] - 境内没有一家公司能完成RWA交易,大部分机构是打着“RWA”旗号进行炒作或诈骗,缺乏合法合规的登记确权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 [5] 监管范围与跨境活动 - 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监管,无论是外债形式,还是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的RWA代币化业务,都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 [6] - 中国证监会配套发布监管指引,明确以境内资产为基础在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前,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9] 多部门协同监管措施 - 市场监管部门将严管含有“虚拟货币”“稳定币”“RWA”等字样或内容的违规注册和违法广告 [8]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8] - 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将及时依法关闭和处置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及公众账号等 [8] - 多部门将出手严打虚拟货币、RWA代币化相关诈骗、洗钱、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8]